鄂倫春族主要分布於內蒙古自治區的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龍江省呼瑪、遜克、愛輝、嘉陰等縣。“鄂倫春”壹詞有兩種含義:“使用馴鹿的人”和“山嶺上的人”。
鄂倫春民族有自已的語言,壹般通用漢語文。信奉薩滿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國成立前,鄂倫春族還處於原始社會,社會內部尚未形成社會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間的自然分工。社會生產以集體狩獵為主,采集和捕魚為輔。五十年代後,在政府的扶持下,鄂倫春人開始走出森林從事農耕和工業。
習俗
鄂倫春族很註重禮儀,尊老愛幼是傳統。無論在什麽場合,都必須讓老者坐在正位,飲酒要由老人開杯,吃肉吃飯要等老人舉刀動筷後,其他人才能動。
鄂倫春族好客,賓友光臨,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臨別之際,還要饋贈自家的土特產。鄂倫春族待客純樸、誠懇,獵人馱肉歸來,不管相識與否,只要妳說想要壹點肉,主人立即把獵刀交給妳,從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動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服飾
鄂倫春人愛穿用毛皮縫制的各種服裝。他們不僅冬天穿皮裝,就是夏天也有許多人穿,而上山狩獵那就更是少不了要穿它了。因為毛皮服裝,既能禦寒又能防雨,而且還耐磨,非常適合狩獵時穿用。
鄂倫春人的皮裝主要是用麅皮制作的,也有用犴皮和鹿皮的。夏季麅皮為沙毛,可以用來縫制春秋的皮袍,也可以翻穿為毛朝外的狩獵偽裝。冬季麅皮為絨毛,可以用來縫制冬袍。縫制毛皮服裝時壹般都用獸筋,如麅筋、犴筋等。
另外,鄂倫春族婦女還非常喜歡戴繡有各種圖案的麅皮手套。這種手套的縫繡工藝相當精湛,在手套背上都繡有鳥獸等動物圖案,每個圖案都是壹個美好的希望。
居住
沿河流而移動,逐野獸而遷徙,是鄂倫春人的居住特點。他們在山林中四處遊獵,每到壹處就選擇地勢高,水源充足,避風而陽光好的地方,將他們的家——仙人柱搭設起來。
“仙人柱”,也稱撮羅子,是壹種可以隨時搭起來或拆解的簡易房屋。壹般是用幾十根 9米長左右的樺木或柳木桿和壹些樺樹皮、獸皮之類的東西搭設而成的。在搭設仙人柱時,每根木桿都要埋到土裏二寸多深,上端向中心傾斜,互相交叉固定,形狀如同半張開的傘架。仙人柱的大小根據家庭人口的多少來決定。夏天,仙人柱搭設在比較高的地方,這樣,有利於通風散熱。外面蓋的是樺樹皮、蘆葦或白布。冬天搭設的比較矮小,外面蓋的是各種獸皮。
仙人柱的門壹般都是向南或向東開。門上掛壹張麅皮或樺樹皮,用來檔風。正對著門的地方叫“瑪路”,這是最尊貴的席位,專供長者或男賓坐臥,禁止有月經的婦女坐臥。因為在這裏掛著保佑全家人畜平安的神像。獵手們的槍或彈藥放在“瑪路”的兩側。門的兩側是“奧路”,它與“瑪路”用扁木板就地隔開,裏面鋪壹些幹草和獸皮,用來坐臥。在左邊的“奧路”為大,是主人的席位;右邊的為小,是晚輩坐臥的地方。仙人柱的中央,是壹堆日夜燃燒著的火,人們利用它煮食、取暖、照明。在仙人柱的頂端留壹空隙,用來排煙。
仙人柱的搭設和拆解都很方便。把幾根帶叉的樹桿支起來後,再把其余的幾十根樹桿圍著立起來,就形成了壹個圓椎形的架子,然後把樺樹皮或獸皮圍上就可以了。從拆解到搭設,只用幾十分鐘。
食俗
過去壹直以各種獸肉為主食,壹般日食壹、兩餐,用餐時間也不固定。近年來,鄂倫春族的日常飲食多了許多米面品種,面包餃子也很常見。
鄂倫春族食肉面很廣,除森林裏各種野獸外,還捕食飛禽和河裏的魚類。食用最多見的是麅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視為美味佳饌。
鄂倫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飲酒,所飲用的酒有兩種,壹種是馬奶酒,用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壹起,發酵壹星期,然後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釀;另壹種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輸入。
節慶
每年臘月二十三和春節的早晨,鄂倫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燒香,並扔進壹塊肉和灑下壹杯酒,當客人來拜年時,也要先拜火,然後往火裏扔壹塊肉和壹杯酒(多由客人自帶)。
敬老傳統
鄂倫春族有敬老愛幼的傳統美德。老人受到尊重,在任何場合都被讓至正位落座。老人進了“仙人柱”,青年要站立起來迎接,說:“特和勒”(請坐)。晚輩對長輩和老人,說話語氣溫和,很註意禮儀。凡遇有重要事情,總是先征求老人意見,然後再作處理。對父、祖輩外出超過三日歸來,晚輩對他們要行屈膝請安禮,並問候說:“艾亞”(平安)。青年在路上騎馬遇見老人,必須下馬,立於道旁,並向老人說:“阿巴嘎兒”(您好)。等待老人交錯過去後,自己再上馬行走。在隆重的場合,如祭神敬祖、操辦婚喪大事和春節拜年時,青年對老人行叩首參拜禮。
鄂倫春人在長期艱苦的遊獵生活中形成了扶老濟貧、助人為樂的傳統道德觀念。
在“烏力楞”內部,總是把獵手們打到的野物,挑好的部位肉和皮張多分壹些給鰥寡病殘人家。狩獵歸來,當別人開口向獵人要點肉時,無論認識與否,他都會把獵刀交給來人,聽憑別人在任何部位割肉,拿多拿少均可,不必償還,只需事後對物主打個招呼。遇到某家生活困難,或操辦婚喪大事,鄂倫春人也會自願前往,給予幫助,並且不求報償。會木工、鐵匠手藝的人,樂意在狩獵之余,義務為別人幹活。
婚戀習俗
鄂倫春人已形成氏族外壹夫壹妻制的婚姻習俗,但由於四處遊獵,青年男女見面機會很少,婚姻是由父母包辦。訂婚後,要向部落頭人、佐領稟報,獲得認可,才由已經達到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的長輩,提前通知部落內外親友,在預先選定的暮春或盛夏季節的吉日良辰,為壹對新人完婚。
鄂倫春人結婚,要經過求婚、認親、送禮、迎親四個步驟。求婚,是由男方父母請媒人到女方父母家求婚。認親,是未婚夫攜帶酒肉,在母親或嬸母、媒人、親友的陪伴下,到女方家認親。女方家擺認親宴。在姑娘的嬸、嫂照料下,壹對新人面對面坐在“仙人柱”左側鋪位上,兩人***用壹雙筷子,壹個碗吃“老考太”(粘粥)。***用餐具,表示成夫妻後恩愛互助、同甘***苦。同吃粘粥,象征白頭偕老、感情永固。送禮,是女婿在父母、媒人和近親陪伴下,將馬匹、野豬、燒酒等彩禮送到女方家。
鄂倫春人迎親,比逢年過節還熱鬧。當新郎新娘兩家的親朋好友接到邀請參加婚禮的通知後,各“烏力楞”的男女老幼,就騎著馬,喚著狗,馱著祝賀新婚的野味、皮張,提前趕往力、喜事的人家預先選好的三面環山、壹面臨河,有著平坦草坡的婚禮場地,各家各戶自由結合為鄰,搭蓋“仙人柱”。吉期正典到來之日,新郎家組成迎親馬隊,請壹位德高望重的長輩領隊,帶著酒肉,由本“烏力楞”的兄弟姐妹簇擁著新郎,揚鞭催馬,向新娘家馳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送嫁姑娘們,早已在新娘家門前列隊,以歌聲笑語相迎。但迎親馬隊並不停止前進,而是在領隊長輩的指揮下,壹遍又壹遍地環繞著新娘家的“仙人柱”緩緩奔跑,由領隊老人唱喜歌,馬隊的小夥子伴唱。在歡樂的喜歌聲中,新娘的母親上前拉住領隊長者的馬頭,獻上用樺皮杯盛著的,用杜柿果釀制的美酒。當新郎跳下馬來拜見嶽父、嶽母的時候,迎親的人們則興高采烈地爭搶著、捧著樺皮杯喝酒。
第壹次把頭發盤在頭上,滿頭鮮花的新娘來了,在姐妹們的哄笑聲中,壹對新人拜別父母,翻身上馬,疾馳而去。壹馬當先的新郎,有意要考考新娘的騎術和膽量,似乎專揀難行的高山、狹谷、河漢、泥潭行走。當追隨著新郎、新娘的馬隊獵狗馳入婚禮場地時,婚禮進入最高潮:壹堆堆篝火點燃了,“阿曼赫”(大叔)、“阿妮黑”(大嬸)唱起來了,姑娘們撥響了口弦琴,小夥子們跳起了力士舞。迎親領隊長輩端起樺皮杯,用食指蘸酒向火中連彈三次,祝願各路神靈保佑小夫妻和美。新婚大婦隨即叩拜天空、大地,結婚儀式結束。
喪俗
鄂倫春族的喪俗,也很有特色,壹般實行風葬。成年男子死後,“烏力楞”的人們用冰雪或河水為死者沐浴,把他裝殮在用樺樹皮縫制的特殊棺材裏,選擇壹棵枝葉繁茂的大紅松,將樺皮棺材吊在半空中厝存。第二年,放下棺材,用他生前的“三寶”--獵馬、獵犬、獵刀殉葬。壹後來,改用弓箭、刀具殉葬。女性死者的殉葬物品,是她生前用過的熟皮工具和針線盒。這種殉葬風俗,是為死者走向“彼世”,提供途中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的傳統觀念的體現。鄂倫春人的棺柩,還有用柳條編的和用松板制做的。對因惡病死亡的青年和孕婦,實行火葬。下山定居後,多數是土葬。出殯前,舉行祭悼儀式,由薩滿禱告。
狩獵禁忌
在出獵前不許說壹定要打到幾個什麽野獸,如果這樣說了,就會什麽也打不到;打到大野獸扒五臟時,心臟和舌頭要連著,煮的時候也要這樣,只有到了吃的時候才能割斷,否則就打不著野獸了;吃完犴肉後,骨頭不能隨便亂扔,必須將犴骨揀起來,扔到河裏,如果被狗或野獸吃了,對狩獵也很不利;出獵時不打雁,否則對夫妻感情不利,因為雁雌雄總在壹起,如打死壹只,另壹只就變成孤雁了;對猛獸不能直稱其名,對熊稱“老爺子”,而對老虎則稱其為“獸王”。
生活禁忌
姑娘出嫁時,娘家不能陪送剪子、鏡、茶壺之類的東西,否則新娘的兄弟要遭到麻煩;出嫁的姑娘回家後不能刷鍋,否則會把財運刷跑了;孕婦不能鋪熊皮,也不能進產房,否則會流產;青年人不能叫長輩的名字,不讓孩子罵人,否則要遭到麻煩;戴孝期間不剪頭,不參加任何娛樂活動,不允許和別人吵嘴鬥歐,過年時既不給別人拜年,也不接受別人的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