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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優點缺點

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優點缺點

分業經營的優點在於:

1、有利於培養兩種業務的專業技術和專業管理水平,壹般證券業務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不斷提高其專業技能和服務,而商業銀行業務則更註重於與客戶保持長期穩定的關系。

2、分業經營為兩種業務發展創造了壹個穩定而封閉的環境,避免了競爭摩擦和合業經營可能出現的綜合性銀行集團內的競爭和內部協調困難問題。

3、分業經營有利於保證商業銀行自身及客戶的安全,阻止商業銀行將過多的資金用在高風險的活動上。

4、分業經營有利於抑制金融危機的產生,為國家和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創造了條件。

分業經營也存在著不足之處:

1、以法律形式所構造的兩種業務相分離的運行系統,使得兩類業務難以開展必要的業務競爭,具有明顯的競爭抑制性。

2、分業經營使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缺乏優勢互補,證券業難以利用、依托商業銀行的資金優勢和網絡優勢,商業銀行也不能借助證券公司的業務來推動其本源業務的發展。

3、分業經營也不利於銀行進行公平的國際競爭,尤其是面對規模宏大,業務齊全的歐洲大型全能銀行,單壹型商業銀行很難在國際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

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優點缺點。

混業經營與分業經營相比較有以下的優點:

(1)混業經營使銀行優化資產結構,實現資產多元化和資產風險分散化,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使商業銀行資產比分業經營具有更大的整體穩定性。

(2)混業制度下銀行新增投資業務,對企業提供包括投資在內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既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又有利於建立起密切協調的銀企關系,增強銀企綜合的競爭能力,使銀行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從效率方面看,混業制度下全能型銀行通過向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壹方面,銀行業可以利用客戶資源加長業務鏈條,另壹方面,證券業、保險業等也可***用銀行網點、設備、人員,接受銀行客戶委托買賣有價證券及辦理保險業務,大大方便銀行客戶的資產“壹條龍”運作。另外,金融業***用日益更新和增加的技術、信息和設備資源,可以大大降低各自經營成本。

但是,實施混業經營也有它的缺點: 

(1)如果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會產生三個問題:壹是銀行運用他人資金買賣證券,但壹般投資者是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買賣,顯然,在資金方面壹般投資者與銀行相比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二是相對壹般證券投資者,銀行可更方便迅速地獲得外界難以知道的各種內幕信息,從而容易造成內幕交易。三是由於銀行負債具有流動性的特點,因而進入證券市場的銀行資金不可避免地帶有短期的特性。這將加大證券價格的波動性,影響證券市場的穩定。四是證券市場風險大,而銀行在經濟中扮演極重要角色,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容易產生泡沫股市,壹旦泡沫破裂,會引發股市危機--銀行危機--經濟危機。

(2)金融業務多元化可能會引起在經營方面的壹系列問題:壹是從事多元化經營的全能金融機構,在其不同的側面、不同的服務對象和不同的服務品種上,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傳統、不同的運行機制,它們交織在壹起必然有顯現的和潛在的矛盾和沖突。二是為保持多元化的經營優勢,全能金融機構必須不斷推行金融創新,如果在新業務領域的創新活動不幸失敗,很容易會傳染開去,導致其他業務也會遭受挫折。三是容易形成金融壟斷,不利於競爭。

(3)金融機構復雜的混業經營結構,產生了不利於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的問題。如果實行功能型監管,期貨證券、保險和銀行業的監管結構界限分明,這些監管部門如何進行協調,誰負責牽頭監管者並負總責任等問題尚需妥善解決。

闡述金融業分業經營對於防範金融危機的作用

在分業經營的模式下,金融風險相對單壹,金融監管更容易標準化。各個監管機構可以制定標準的監管方式,要求各個金融機構提供“標準”產品,以將不同金融機構分別納入到各監管機構的監管範圍之內。監管當局可以充分利用專業化和標準化,以達到有效監管的目標。其二,在分業經營模式下,監管當局更容易出臺風險管理措施。比如,針對銀行業可以出臺存款保險制度,這樣就可以防止小儲戶的破產。

分業經營和金融集團

首先說,妳提的這個問題非常好,很專業。但是很籠統,我會給妳壹個簡單的解答。如果妳發現的問題明確了,那麽可以和我交流。我的用戶名,就是我的QQ號。

事實是和妳說的情形是壹樣,我國要求金融行業分業經營。但這裏的原因是什麽,具體又產生什麽問題呢?我不清楚妳知道多少,我就按照我知道的向妳介紹。

在國外是混業經營。其實,這是符合經濟規律的,大型金融機構,應該具備完善的金融服務和平臺,甚至是全面的金融結構部分。這樣,傳統銀行(商業銀行),保險,證券就成為三駕馬車,十分穩健。

我國之所以進行調控,要求分業經營,是看到了混業經營的弊端。

壹、 簡答來說,三駕馬車可以互相勾結。壹旦三家機構同屬壹家,就會出現互相扶持,串通協作,甚至挪用資金互相沖抵資金。就像基金公司壹樣,同公司內的基金,互相扶持,幫助解套。

這裏面有個國情,就是上世紀末,股市不好的時候,為防止像今天壹樣,投資出現問題,加上杠桿作用,投資出現倍數資金的虧損,而銀行儲蓄的實際存款是有限的,壹旦挪用補救其他虧損賬戶,必然給銀行機構帶來危害。

實際上,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中國的四大國有銀行就是混業經營,當時的證券和保險都是銀行的壹個部門。我師父還是操盤手,後來,要求分業經營,我師父就從證券投資部回到了銀行的儲蓄部門。

二。、分業經營還有個好處,就是避免大型金融機構壟斷經營。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是金融行業的幾個重大組成部分,在金融鏈條上哪個環節都不能缺失,而壹旦鏈條變成壹個整體,這就是類似西方國家辛迪加式的壟斷,財團壟斷。經營主體把幾個行業全部控制,那公眾就成為被剝削的對象。分業以後,相互制約,相互制衡,權利和資本分化,四大國有銀行的地位就不會至高無上了。

再來說說現在為什麽又頂風而上,變相混業經營。

經濟規律不能違背。分業經營非常艱難,尤其入市以後,中國的銀行想在世界上競爭,很難立足,又沒法抵禦外資行入駐國內。因此,就應驗了我師父的話,“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銀行,保險,證券遲早要再次合並。”

補充壹下,由於國際上的銀行,投行等都是混業經營,所以各項考核指標和運作的國際化,都使我國的銀行必須適應國際慣例。

於是出現了妳所說的現象,在集團之下,進行混業經營。那麽為什麽這個現象能存在?

權宜之計。

前提別忽略,中國的銀監會,證監會,銀行業協會現在都是深受 *** 的傳統影響,壹直把自己當成機關幹部,擺出公務員的架勢。玩政治手段,尤其證監會,那些違規上市的事也就不說了。人民銀行和他們比,能好些,為什麽,人民銀行的實權不多了,都被銀監會搶過去了。

2業經營,就不是恢復到原來的3業混合經營。這是玩文字遊戲。銀監會和 *** 壹樣,耍些手段,從文字和規定上入手,找個理由就行。

同時,還有個問題。現在的比較知名的證券、保險,都是當時銀行分出去的,現在不能收回來,只能白手起家,重起爐竈。可是,同時實現證券,保險的起飛,很難,就逐步開展。先保證壹架馬車成功回歸,再著手另壹項業務的開展。

我是中行的,我就給妳講講現在最完整的混業經營,中行的案例。大陸這邊的銀行就不說了。中行為了不違規,就在海外下手。最有名的就是中銀香港,中銀證券和中銀保險。

由於得到 *** 的支持,大陸在香港回歸前指定業務代理就是中行。為了後期的工作開展,成立了中銀香港,這是總行旗下分公司。以此為起點,建立了中銀證券和中銀保險。香港不受大陸政策的限制。中行加上香港的組成部分,就使三駕馬車成功開動。

中銀香港是香港三大發鈔行,地位無與倫比。

中銀證券在香港,憑借地理優勢,和前期業務鋪墊等,輻射東南亞,有相當大的海外市場占有率,和市場地位。中銀保險同理,所以中行壹直以此為傲,因為三駕馬車完整,強勢,合在壹起就成功。

國內其他大行也紛紛效仿,但由於沒有中行獨特的條件,所以發展緩慢。不像中行,不聲不響,早就完成混業經營了。

妳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和我繼續交流。

混業經營與分業經營的優劣比較

金融混業經營概念

1 狹義的概念 . 它主要指銀行業和證券業之間的經營關系 , 金融混業經營即銀行機構與證券機構可以進入對方領域進行業務交叉經營 .

2 、廣義的概念 . 它是指所有金融行業之間經營關系 , 金融混業經營即銀行、保險、證券、信托機構等金融機構都可以進入上述任壹業務領域甚至非金融領域 , 進行業務多元化經營 .

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的業務互相滲透、交叉,而不僅僅局限於自身分營業務的範圍。

分業經營則是指金融機構僅從事壹項義務

風險管理的問題。在壹個風險管理好的地區和國家,混業經營更能促進金融業的發展;相反,在壹個風險治理還不算完善的地區和國家,分業經營顯然更安全更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

未來我國金融業發展是分業經營還是混業經營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的概念,如下:

分業經營 ,是指對金融機構業務範圍進行某種程度的“分業”管制。分業經營有三個層次:第壹個層次是指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分離,第二個層次是指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子行業的分離,第三個層次是指銀行、證券和保險各子行業內部有關業務的進壹步分離。

混業經營 ,是指商業銀行及其它金融企業以科學的組織方式在貨幣和資本市場進行多業務、多品種、多方式的交叉經營和服務的總稱。

我國在改革開放以來,也經歷了從混業經營的混亂,到分業經營的過程。由於金融監管的不到位和對混業經營業務認識不到位,縱容金融企業在競爭中進行大量的違規操作,造成金融市場混亂。但是,混業經營在如今新的市場形勢之下,擁有眾多的優點。

所以,混業經營不僅是世界金融發展的大趨勢,也是中國金融改革的最終目標之壹。

希望采納

中國金融實行分業經營的好處。

壹 國際銀行業經營制度的歷史回顧

19世紀中葉,德國、美國等國在工業化的過程中,都出現了全能銀行即全面經營各種金融業務的銀行。全能銀行以聯邦德國最為典型,可以提供幾乎所有的銀行和金融服務,如貸款、存款、證券、支付清算、外匯、代理保險、租賃與咨詢等業務。

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和金融大危機爆發後,許多經濟學家將危機爆發的原因歸咎於全能銀行制度。他們認為,由於全能銀行將大量的資金長期性證券交易上,從而使其在金融危機中陷入嚴重資金短缺的困境中,最終不得不破產倒閉。在這次危機中,美國有上萬家銀行倒閉,銀行總數由25000減至14000家,銀行信用幾乎全部喪失。為了防止銀行危機的再度發生,美國國會於1933年通過了<<1933年銀行法案>>,嚴格禁止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尤其是證券的承銷和自營買賣業務,嚴禁商業銀行和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聯營或人員相互 *** 。此後,英國、日本等國也紛紛效仿,實行了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分離銀行制度,與聯邦德國的全能銀行制並駕齊驅。

80年代以來,國際銀行業的發展進入了新的時期。在金融自由化的沖擊下,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金融監管逐漸放松,各種金融機構之間業務相互交叉和滲透。西方國家的銀行業又逐漸向全能銀行演變。從1987年開始,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先後批準了壹些銀行持股公司經營證券業務,1989年又批準花旗等五大銀行直接包銷企業債券和股票,從而使美國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方向的轉變邁出了壹大步。

進入90年代以來,美國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的發展步伐加快。1991年美國通過了<<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允許商業銀行持有相當於自有資本100%的普通股和優先股,這表明長期以來限制商業銀行和工商業之間相互滲透的禁區已經被突破。1994年,美國又通過了<<1994年跨州銀行法>>,允許商業銀行充當保險和退休基金的經紀人,從而表明對商業銀行涉足保險業的限制也被突破。1998年4月美國花旗銀行和旅行者集團合並,合並後的花旗集團將花旗銀行的業務和旅行者的投資、保險業務集於壹身,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務公司。

全能銀行的迅速發展有其內在的必然性:首先,激烈的市場競爭促使各金融機構努力拓寬自己的服務領域和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手段,各金融機構有實現相互融合的強烈利潤動機,現代通訊和計算機技術的高速發展為這壹融合及通過融合降低成本提供了技術保障和物質支持;其次,資本市場快速發展,傳統的商業銀行服務業已經無法適應金融市場發展的新需求,必須作出調整;再次,金融創新的發展為突破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範圍和證券業務提供了可能,商業銀行在負債結構和資產配置方面越來越多的依靠資本市場工具,而投資銀行也日益向商業銀行業務滲透,金融創新使二者的業務界限逐漸消失。

美國之所以加快了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轉變的步伐,壹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是美國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受到來自歐洲和日本銀行的競爭壓力。進入90年代以來,西歐和日本的商業銀行已經突破傳統的分業業務,綜合化趨勢日益明顯。例如,原歐***體曾於1992年頒布第二號銀行指令,決定在歐***體範圍內全面推廣全能銀行和分行制;日本則於1996年底推行了名為“大爆炸”的金融業改革計劃,計劃於2001年前全面實現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相互交叉彼此經營業務。

1999年5月和7月,<<金融現代化法案>>的通過,表明廢除<<1933年銀行法案>>,實現全能銀行制已是大勢所趨。

二 全能銀行或混業經營制的優勢分析

當年在美國全面否定全能銀行的同時,德國的調查報告卻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認為對全能銀行導致銀行危機的指責是不成立的,因此德國始終堅持全能銀行制度。此後,在1975至1979年間,由聯邦德國 *** 組織的專家組對全能銀行制度進行了全面的調查,結論如初。根據德意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特洛文博士的研究,“全能銀行制度無論對客戶和銀行,還是對經濟發展都是非常有利的”。特洛文將全能銀行制的優勢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全能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最佳服務。全能銀行具有能為客戶提供全面金融服務的特點,客戶在壹家銀行就能享受到最廣泛的金融服務,而不必與多家經營內容不同的銀行打交道,同時客戶還可以利用全能銀行提供的各種金融服務來選擇最佳的投資機會,從而不僅有利於節約時間,減少費用,而且有利於增加收益。

其次,全能銀行可以使銀企關系更加密切。全能銀行通過全面的金融服務,使客戶與銀行之間更加互相了解,加強了雙方的聯系,有利於鞏固銀行與客戶的聯系。

再次,全能銀行能促進儲蓄的發展。全能銀行能通過其眾多的分支機構為廣大的客戶提供多種形式的儲蓄機會,特別是為其提供了可作為投資的各種證券,使每家全能銀行都能與成千上萬的儲戶聯系在壹起,從而使全能銀行更好的充當儲蓄和投資者的中介人。

最後,全能銀行具有內在穩定的特征,有利於降低金融風險。由於全能銀行的業務多樣化,銀行的壹部分業務虧損可由其他部分業務的盈利來彌補,這就降低了銀行風險,使銀行經營更穩健,有利於整個銀行體系保持穩定。全能銀行不僅可以利用內部補償機制來穩定銀行的利潤收入,而且還可以通過這壹機制增加向客戶提供最客觀的可行性建議的機會。

有意思的是美國經濟學家懷特在1986年的研究表明,“1933年銀行法是對壹系列確實存在但被曲解問題的過激反應,這些問題實際上只涉及數目相當小的壹部分銀行。”這是因為,美國在1930年至1934年宣告破產的銀行占當時銀行總數的26.3%,但其中207家從事證券業務的只有15家宣告破產,所占比重為7.2%,遠遠低於其他銀行破產的比例。即使從破產的15家從事證券業務的銀行來看,從事證券業務也不是其破產的主要原因,因為他們在證券業務上的投資僅占其總資產的很小部分,通常在10%以下,而且這些投資的總額如果與美國銀行業資產總額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顯而易見,把商業銀行參與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活動作為30年代大危機的主要原因,說服力不足,所謂全能銀行導致危機的說法可能是壹種誤導。

三 中國銀行實行分業制的歷史原因分析

1993年以前,中國實行的是混業經營,商業銀行是中國證券市場創立之初的主要參與者之壹。1980年國務院下達了<<關於推動經濟聯合的暫時規定>>,提出“銀行要試辦各種信托業務”,同年中國人民銀行下達了<<關於積極開辦信托業務的通知>>。各家銀行陸續以全資或參股形式開辦了大量金融信托機構。1990年和199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銀行在證券市場形成的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表現在資金、技術、人員和組織管理的支持。商業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或信托投資公司證券部,從事的主要業務是企業證券的發行、代理買賣、和自營。

1992年下半年開始,社會上出現了房地產熱和證券投資熱,銀行大量信貸資金通過同業拆借進入證券市場,導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亂,因而從1993年7月開始大力整頓金融秩序。首先在1991年11月通過的,<< *** 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中提出,“銀行業與證券業實行分業管理”;隨後,1993年12月<<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了具體的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國有商業銀行“在人財物等方面與保險業信托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5月10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對此作了更具體而完備的規定。

資料搜集和實際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實行分業經營的主要緣由,來自於1993年之前混業經營實踐給金融體系帶來的危害。自九十年代證券市場形成發展以來,銀行體系中出現了較為嚴重的資金運用問題,即相當壹部分銀行通過其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將信貸資金和同業拆借資金挪用,投放到證券市場或房地產市場,造成了壹系列不良影響,增大了銀行的經營風險,助長了投機行為和泡沫經濟,增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助長混亂不當行為,影響銀行信譽和形象。但造成危害的關鍵原因並不是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而是商業銀行利用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進行的信貸資金、同業拆借資金轉移投機。

四 發展全能銀行是我國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

當前國內外經濟環境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轉變的步伐需要加快,這是我國商業銀行行為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競爭應對世界經濟壹體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商業銀行在我國國民經濟市場化進程不斷深化的過程中,謀求商業銀行自身發展和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1 發展全能銀行是增強我國商業銀行競爭力的要求。與西方主要國家全能銀行的業務範圍相比,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局限在相當狹小的範圍之內。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包括:(1) 壹般商業銀行業務(存款、貸款、結算、票據貼現等);(2) 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局限於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 *** 債券,買賣 *** 債券等);(3)部分保險業務(限於代理保險業務);(4) 外匯業務;(5)國際銀團貸款 。西方全能銀行的業務範圍包括:(1) 壹般商業銀行業務(存款、貸款、結算、票據貼現等);(2)投資銀行業務;(3)對工商企業持股;(4)證券經紀業務;(5)信托業務;(6)租賃業務;(7)保險業務;(8)財務顧問與咨詢服務;(9)外匯業務;(10)國際銀團貸款;(11)旅遊和廣告服務等。業務範圍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的提高,並進壹步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競爭力的提高。從目前來看,我國的商業銀行,不僅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無力與西方全能銀行相抗衡,甚至在國內金融市場上也難以應付外資銀行進入而造成的競爭壓力和沖擊。

2 發展全能銀行有助於降低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長期以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結構單壹,信貸資產在總資產中比例過高,證券資產與其他資產所占比例偏小。目前,從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結構來看,信貸資產、投資與證券類資產、其他資產的比例為77:3:20,而且在信貸資產中有70%的投向了國有企業。顯然,在當前國有企業尚未完全走出困境的情況下,導致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風險劇增,經營效益下降。與西方主要國家的全能銀行相比,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令人擔憂。由上文所述的全能銀行的優勢來看,改革商業銀行發展全能銀行必將對降低金融風險起顯著的作用。

3 發展全能銀行有助於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壹直是經濟改革的壹大難點。國有商業銀行對國有企業的支持,重點在於為國有企業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和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務。全能銀行可全面參與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掌握企業資產狀況,調整結構,減少貸款損失,對銀行和企業來講都有利。 4 資本市場的發展要求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轉變。90年代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迅猛,到1999年7月中旬,上市公司總數已突破900家,市值達到2.85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三分之壹左右。以直接融資為特征的資本市場的發展,必將憑借其較高的資產收益和便利的融資條件,與商業銀行爭奪金融資源。這必將造成商業銀行資金分流,減緩信貸資產增長速度,並可能導致商業銀行獲利空間趨於縮小,風險增加。傳統的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的轉變成為必然。

五 我國發展全能銀行的戰略選擇

從整體上看,實行全能銀行需具備以下條件:第壹 商業銀行要有良好的行為規範,兼顧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統壹;第二 要有健全的市場體制,不僅有完善的市場主體和市場體系,信號能靈敏及時反映市場供求,而且擁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第三 完善的法律環境和健全的法制體系;第四 強有力的宏觀金融調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監管。

結合中國目前實際情況,我國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的轉變可以按如下步驟進行:首先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然後,選擇試點逐步推行全能銀行;最後,全面轉向商業銀行。

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的區別

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的業務互相滲透、交叉,而不僅僅局限於自身分營業務的範圍。

分業經營則是指金融機構僅從事壹項義務。

壹般認為,金融業可以看作是主要由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三個小行業構成的壹個大行業。如果金融業內的經營者只在單個小行業內經營稱為“分業經營”,即商業銀行只從事商業銀行業務,證券公司只經營證券業務,保險公司只經營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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