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互聯網金融理財主要以P2P和金交所為主,兩者都以互聯網為渠道,都是中介機構,提供撮合(交易)服務,主要不同之處在於審批程序不同、適用法規不同、監管部門不同、業務範圍不同、標的限額不同。
(1)審批程序不同
P2P在成立時直接在工商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不需要審批,後期需通過金融辦的備案。
金交所在成立之前,就必須取得所在省人民政府的批復,才能成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也就是說金交所成立的門檻更高,持牌機構數量有限,浙江地區就6所金交中心,比如浙商國金、浙金中心、網金社等。想買理財可以去浙商國金官網,撥打400電話詢問。
(2)監管部門不同
P2P是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業務牽頭部門是中國銀保監會。金交所是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業務牽頭部門是中國證監會。
(3)標的限額不同
P2P網絡借貸金額以小額分散為主,要求同壹自然人在同壹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同壹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壹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壹自然人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壹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金交所對單壹交易標的沒有金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