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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和貸款怎麽記帳

壹、銀行借款和貸款怎麽記帳

銀行借款和貸款回單做帳

借:銀行存款-行

貸:短期借款

銀行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需要還本付息的款項,包括償還期限超過1年的長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於企業購建固定資產和滿足流動的需要。

貸款回單是銀行支付企業貸款的原始憑單。

支付貸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銀行存款-行

歸還貸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行

二、銀行貸款的全部流程

銀行貸款申請流程:

1、準備申請資料:壹般包括:身份證信息、收入證明、征信等、如果是抵押貸款則提供抵押物的產權證。

2、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3、等待銀行做貸前審批和電話核對信息等

4、等待銀行放款提額

三、銀行貸款記賬流程?

協議合同、貸款期限種類、放款時間金額放款方式、受款單位帳戶、收貸時間收貸人、貸款利息結息這是貸款公司會計起碼重視的基本事項。

貸款采用逐筆核貸方式發放。所謂逐筆核貸,是借款單位根據借款合同,逐筆填寫借據,經信貸人員逐筆審核,壹次發放,約定期限,壹次或分次歸還的壹種貸款方式。發放時,貸款應壹次轉入借款單位的銀行結算賬戶,收回時,由借款單位開具支票,通過銀行轉賬辦理。貸款利息壹般按月(季)計收,個別為利隨本清(即還本時同時結清利息)。

壹、貸款發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請書,經調查、審查、審批及貸審會審議通過後,雙方商定貸款的額度、期限、用途、利率等,並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填寫壹式四聯借款憑證。其中:第壹聯客戶,第二聯借方憑證,第三聯信貸部門留存,第四聯借據。客戶在在第二聯、第四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經風險部門審查並有權人簽字,送會計部門憑以辦理貸款的發放手續。

會計部門接到借款憑證後,應認真審查各欄填寫是否正確,大寫小寫金額是否壹致,印鑒是否合規,有無相關審批意見。審核無誤後,應作如下處理:

填制轉賬支票交與客戶(網銀匯款或到銀行櫃面辦理匯款轉賬),依據相關憑證作賬務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短期貸款——××貸款戶

貸:銀行存款(現金)

第四聯“借據”由會計部門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據以按到期日收回貸款

二、到期收回貸款的核算。

貸款的及時收回是貸款會計核算的重要內容。會計部門應經常查看借款借據的到期情況,在貸款快到期時,應與信貸部門聯系,由信貸部門通知借款人準備還款資金以備按期還款。客戶將還款支票(或現金)交至會計部門,若為支票,會計人員收到後先給客戶打收據壹張,標明“今收到××交來還款轉賬支票壹份,出票人××,金額××,支票號碼××”,及時將支票存入開戶銀行,待支票到賬後方能予以結清貸款處理。據此填制壹式三聯收款憑證,其中:第壹聯信貸部門,第二聯會計記賬,第三聯交客戶,備註欄註明“歸還×年×月×日,第×號貸款”的字樣。及時對相關賬務進行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短期貸款——××貸款戶

三、貸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短期貸款必須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貸部門提出展期申請。但每壹筆貸款只能展期壹次,短期貸款展期不得超過原貸款的期限。對展期貸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為準計息。展期申請經信貸部門審查同意後,借貸雙方簽訂展期協議,信貸員填制壹式三聯《貸款展期憑證》,借款人簽章並經公司內部有權人簽字後,壹聯留存備查,其余兩聯作貸款展期通知交會計部門辦理貸款展期手續。會計部門接到《貸款展期憑證》後,應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有關簽章、簽字是否齊全;展期貸款金額與借款憑證上的金額是否壹致;展期時間是否超過規定期限,是否第壹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確定是否正確。審查無誤後,將壹聯貸款展期憑證退借款人收存,另壹聯貸款展期申請書附在原借據之後,按展期後的還款日期排列保管,無需辦理轉賬手續。

四、逾期貸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請延期或申請延期未經同意,不按期歸還借款,則為逾期貸款,銀行應將貸款轉入逾期貸款賬戶。在借款憑證上註明“××年×月×日轉入逾期貸款”的字樣後,另行保管。從逾期之日起至款項還清前壹日止,除按規定利率計算利息外,還應按實際逾期天數和合同約定罰息率計收罰息。

五、貸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對企業、單位、個人發放的各種貸款,均應按規定計收利息。貸款利息的計算,分為定期結息和利隨本清兩種。壹、定期結息。定期結息按季(月)計息,每季末月(月)20日為結息日,會計人員分戶按貸款金額及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息基數,即:分戶計息基數=貸款金額×實際使用天數。依照計息基數分戶計算利息。其計算公式為:應收利息=計息積數×(月利率÷30)利息計算出後,編制壹式三聯利息計算清單。其中:第壹聯作借款賬戶的借方憑證,第二蓋蓋章後作借款人賬戶的支款通知,第三聯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貸方憑證辦理轉賬,其會計分錄為:借:應收利息——××貸款戶貸:利息收入——××貸款利息收入借:銀行存款(現金)貸:應收利息——××貸款戶二、利隨本清。利隨本清,也稱逐筆結息方式。貸款到期,借款人還款時,應計算自放款之日起至還款之日前壹天止的貸款天數,然後利用下列公式計算利息。應收利息=還款金額×天數×日利率(月利率/30)借款人若在貸款到期前歸還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規定的利率計算,但期限應按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三、逾期貸款利息的計算。

對逾期貸款利息應分段計算,即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貸款到期日止為壹段計息期,這段利息既算頭也算尾,按借款時所定利率計息;從貨款到期日的次日開始,到收回貨款日止,這段日期是算頭不算尾,但要按壹定百分比加計罰息,加收的罰息也計入利息收入科目,但應與正常利息分開;對已產生利息遲交的,按合同約定計收復息,會計處理等同於罰息。

六、貸款呆賬準備金與壞賬準備金

壹、貸款呆賬準備金。

1、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範圍。

貸款呆賬準備金是金融企業按國家規定,依企業年初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形成的壹種專項補償基金。根據國際慣例,所有貸款包括抵押貸款在內都具有壹定風險,因此提取的範圍是各種貸款。

2、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比例。貸款呆賬準備按年初貸款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年初呆賬準備金賬面余額高於應按貸款余額計算提取的呆賬準備金的,應沖減呆賬準備金;年初呆賬準備金賬面余額低於應按貸款余額計算提取的呆賬準備金的,應補提呆賬準備金。企業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列入成本。

3、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與核銷。企業提取呆賬準備金時,應設置“貸款呆賬準備”賬戶,該賬戶是各種貸款的抵減賬戶,貸方登記提取數,借方登記沖銷數,余額在6貸方表示已提未核銷數,若余額在借方表示核銷數大於提取數。按規定提取貸款呆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

貸:貸款呆賬準備

沖減呆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呆賬準備

貸:逾期貸款

已確認轉銷的貸款呆賬,以後年度又收回來時,應按收回的金額增加呆賬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

貸:貸款呆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逾期貸款

4、貸款呆賬核銷條件及報批手續。

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應按規定的條件和報批手續報批後,才能予以核銷。核銷條件是:①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經法定清償後仍未還清的貸款。

②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和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③借款式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賠款,確實不能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經保險賠款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④借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的貸款部分。

⑤經公司董事會決議批準核銷的貸款。

對借款人有經濟償還能力、但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不得列作呆賬,應積極組織催收。因工作人員瀆職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不得列作呆賬,除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外,應在公司的利潤留成中逐年沖銷。

對於需要核銷的呆賬,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申請核銷呆賬損失時,應填報“核銷呆賬損失申報表”,並附詳細說明,按規定的核銷程序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查。董事會收到“核銷呆賬損失申報表”後,應組織相關人員審查並簽署意見。如符合規定條件,方可沖減呆賬準備金。

二、壞賬準備

壞賬是指由於各種原因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公司的壞賬主要是指應收而無法收回的貸款利息。公司可按年末應收利息余額的3‰提取壞賬準備金,並計入當期成本,用於核銷銀行的壞賬損失。

公司按規定提取壞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

貸:壞賬準備

壹般來講,當發生呆賬貸款時,其貸款本金和應收利息應分開處理。本金從“貸款呆賬準備”科目中處理,形成的“應收利息”應作為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若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後又收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四、銀行貸款記賬流程?

協議合同、貸款期限種類、放款時間金額放款方式、受款單位帳戶、收貸時間收貸人、貸款利息結息這是貸款公司會計起碼重視的基本事項。

貸款采用逐筆核貸方式發放。所謂逐筆核貸,是借款單位根據借款合同,逐筆填寫借據,經信貸人員逐筆審核,壹次發放,約定期限,款方式。發放時,貸款應壹次轉,收回時,由借款單位開具支貸款利息壹般按月(季)計收,個別為利隨本清(即還本時同時結清

壹、貸款發放的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請、審批及貸審會審議通過後,雙方商定貸款的額度、期限、用途、利率等,並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填寫壹式四聯借款憑證。其中:第壹聯客戶,第部門留存,第四聯借聯、第四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經風險部門審查並有權人簽字,送會計部門憑以辦理貸款的發放手續。

會計部門接到借款憑證後,應認真審查各欄填寫是否正確,大寫小有無相關審批意見。審核無誤後,應作如下處理:

填制轉賬行櫃面辦理匯款轉賬),依據相關憑證作賬務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短期貸款——××貸

貸:銀行存款(現金)

第四聯“借據”由會計排列保管,據以按到期日收回貸款

二、到期收回

貸款的及時收回是貸款會計核算的重要內容。會計部門應經常查看借款借據的信貸部門聯系,由信貸部門通知借款人準備還款資金以備按期還款。客戶將還款支票(或現金)交至會計部門,若為支票,會計人員收到後先給客戶打收交來還款轉賬支票壹份,出票支票號碼××”,及時將支票存入開戶銀行,待支票到賬後方能予以結清貸款處理。據此填制壹式三聯收款憑證,其中:第壹聯信貸部門,第二聯會計記賬,第三聯交客戶,備×日,第×號貸款”的字樣。及時對相關賬務進行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款戶

三、貸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短期貸款必須在到期提出展期申請。但每壹筆貸款款展期不得超過原貸款的期限同約定的貸款利率為準計息。展期申請經信貸部門審查同意後,借貸雙方簽訂展期協議,信貸員填制壹式三聯《貸款展期憑證》,借款人簽章並經公壹聯留存備查,其余兩聯作貸款展期通知交會計部門辦理貸款展期手續。會計部門接到《貸款展容進行審查:有關簽章、簽字是否齊全;展期貸款金額否壹致;展期時間是否超過規定期限,是否第壹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確定是否正確。審查無誤後,將壹聯貸款展期憑證退借款人收存,另壹聯貸款展期申請書附在原借據之後,按展期後的還款日期排列保管,無需辦理轉賬手續。

四、逾期貸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請延期或申請延期未經同意,不按期歸還借款,則為逾期貸款,銀行應將貸款轉入逾期貸款賬戶。在借款憑證上註明“××年×月×日轉入逾期貸款”的字樣後,另行保管。從逾期之日起至款項還清前壹日止,除按規定利率計算利息外,還應按實際逾期天數和合同約定罰息率計收罰息。

五、貸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對企業、單位、個人發放的各種貸款,均應按規定計收利息。貸款利息的計算,分為定期結息和利隨本清兩種。壹、定期結息。定期結息按季(月)計息,每季末月(月)20日為結息日,會計人員分戶按貸款金額及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息基數,即:分戶計息基數=貸款金額×實際使用天數。依照計息基數分戶計算利息。其計算公式為:應收利息=計息積數×(月利率÷30)利息計算出後,編制壹式三聯利息計算清單。其中:第壹聯作借款賬戶的借方憑證,第二蓋蓋章後作借款人賬戶的支款通知,第三聯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貸方憑證辦理轉賬,其會計分錄為:借:應收利息——××貸款戶貸:利息收入——××貸款利息收入借:銀行存款(現金)貸:應收利息——××貸款戶二、利隨本清。利隨本清,也稱逐筆結息方式。貸款到期,借款人還款時,應計算自放款之日起至還款之日前壹天止的貸款天數,然後利用下列公式計算利息。應收利息=還款金額×天數×日利率(月利率/30)借款人若在貸款到期前歸還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規定的利率計算,但期限應按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三、逾期貸款利息的計算。

對逾期貸款利息應分段計算,即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貸款到期日止為壹段計息期,這段利息既算頭也算尾,按借款時所定利率計息;從貨款到期日的次日開始,到收回貨款日止,這段日期是算頭不算尾,但要按壹定百分比加計罰息,加收的罰息也計入利息收入科目,但應與正常利息分開;對已產生利息遲交的,按合同約定計收復息,會計處理等同於罰息。

六、貸款呆賬準備金與壞賬準備金

壹、貸款呆賬準備金。

1、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範圍。

貸款呆賬準備金是金融企業按國家規定,依企業年初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形成的壹種專項補償基金。根據國際慣例,所有貸款包括抵押貸款在內都具有壹定風險,因此提取的範圍是各種貸款。

2、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比例。貸款呆賬準備按年初貸款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年初呆賬準備金賬面余額高於應按貸款余額計算提取的呆賬準備金的,應沖減呆賬準備金;年初呆賬準備金賬面余額低於應按貸款余額計算提取的呆賬準備金的,應補提呆賬準備金。企業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列入成本。

3、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提取與核銷。企業提取呆賬準備金時,應設置“貸款呆賬準備”賬戶,該賬戶是各種貸款的抵減賬戶,貸方登記提取數,借方登記沖銷數,余額在6貸方表示已提未核銷數,若余額在借方表示核銷數大於提取數。按規定提取貸款呆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

貸:貸款呆賬準備

沖減呆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呆賬準備

貸:逾期貸款

已確認轉銷的貸款呆賬,以後年度又收回來時,應按收回的金額增加呆賬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

貸:貸款呆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逾期貸款

4、貸款呆賬核銷條件及報批手續。

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應按規定的條件和報批手續報批後,才能予以核銷。核銷條件是:①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經法定清償後仍未還清的貸款。

②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和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③借款式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賠款,確實不能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經保險賠款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④借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的貸款部分。

⑤經公司董事會決議批準核銷的貸款。

對借款人有經濟償還能力、但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不得列作呆賬,應積極組織催收。因工作人員瀆職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不得列作呆賬,除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外,應在公司的利潤留成中逐年沖銷。

對於需要核銷的呆賬,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申請核銷呆賬損失時,應填報“核銷呆賬損失申報表”,並附詳細說明,按規定的核銷程序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查。董事會收到“核銷呆賬損失申報表”後,應組織相關人員審查並簽署意見。如符合規定條件,方可沖減呆賬準備金。

二、壞賬準備

壞賬是指由於各種原因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公司的壞賬主要是指應收而無法收回的貸款利息。公司可按年末應收利息余額的3‰提取壞賬準備金,並計入當期成本,用於核銷銀行的壞賬損失。

公司按規定提取壞賬準備金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

貸:壞賬準備

壹般來講,當發生呆賬貸款時,其貸款本金和應收利息應分開處理。本金從“貸款呆賬準備”科目中處理,形成的“應收利息”應作為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若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後又收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收利息——應收××貸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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