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
1、應根據不同客戶的經營管理水平、資產負債比例情況,貸款償還能力等因素,確定不同的授信額度。
2、應在確定的授信額度內,根據當地及客戶的實際資金需要、還款能力、信貸政策和銀行提供貸款的能力,具體確定每筆貸款的額度和實際貸款總額。
擴展資料:
1、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壹年以內(含壹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壹年以上的授信。
2、授信工作指商業銀行從事客戶調查、業務受理、分析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與問題授信管理等各項授信業務活動。
3、商業銀行實施有條件授信時應遵循“先落實條件,後實施授信”的原則,授信條件未落實或條件發生變更未重新決策的,不得實施授信。
4、授信不能等同於貸款,授信是壹種風險控制的總的概念。貸款是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須在壹定期限內歸還,並支付利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