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擔是裝衣服的皮箱。穿的東西會比較簡單,除了新娘隨身的衣服外,已不帶很多的服裝。但如果在憑票供應的年代,就有八套或十套的要求,當時有俗稱:“尼龍襪要四雙,四件襯衫的確良……”的唱詞呢!可見當時棉布緊張時新娘對服裝數量的要求。雖然對衣服的數量不大講究,但也有部分人準備了古色古香的紅襖、紅裙、藍布長衫、白黃身(白、黃布做成,男女各兩套),以備以後父母做壽拜堂及百歲年老時用,以此來體現男女雙方家庭厚道又有世家底。
第三擔在嫁妝的禮品中最含糊不得,它是準備祭拜祖先和神明的供品。大致有大紅燭數對,香數把,鞭炮數串,紅包數包(稱為“房頭禮”),還有年糕點心等祭品,所有供品數量都要二、四、十二等雙數,以圖吉利。然後放進兩只做工考究的紅籃裏,當地稱為“紅盛”。在靠近客家人居住的鄉鎮,有送保家燈(煤油燈)到男方家的習俗,為添丁發財之意。用的東西最多,大到彩電冰箱、摩托車,小到針線盒,真是無所不有。較傳統有“三盒”之稱。即壹要首飾盒,裏面放著父母陪嫁的金銀首飾細軟等貴重物品,以示娘家富有;二要梳妝盒,裏面有花枝、胭脂水粉、梳子、鏡子、紅絲帶等八件東西,有父母惜女之意;三要針線盒,裏面有剪刀、紅尺子、針線等縫補裁剪要用的物品,有新娘手藝好,勤快之意。
另外,女人洗澡用的桶(俗稱“紅腳桶”),枕頭枕巾,毛巾牙刷,口杯茶具,臉盆等日常用品樣樣齊全,這就是閩南嫁妝的趣味性和它的特色所在,不過,時至今日,有不少的習俗已為現代的婚娶習慣所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