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司法保護上確立了以下重要原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由產生、傳承該作品的特定區域民族群體***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區域政府有權代表該區域民族群體作為訴訟主體主張權利;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改編等再度創作,無須經過許可,也不需支付相關費用,但不論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標註創作和傳承該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民族群體名稱;對於不當利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侵權行為給創作和傳承該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民族群體精神權益造成損害的,可以適用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方式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六條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