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龍舟飯”,是珠三角農民的大聚餐,是傳統的社日宴飲的繼續。宴會開支的款項來源,主要是村內工廠、店鋪、專業戶、個體戶和普通村民的捐贈,港澳同胞、華僑的贊助,其次是龍船部件的競投所得。為了討個好意頭,村民爭出高價,以贏得對龍頭、龍尾、船鼓或木橈的保管權。還有的是新龍船落水時到附近各村巡遊所得的謝儀。當然,競賽贏得的獎品——全體金豬、成壇美酒等,也“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至於烹飪,則從村民中挑選多名業余烹調高手作“候鑊”,到各家各戶借來炊具、碗碟,架起案板,壘好大竈,煮的是大鍋飯,炒的是大鍋菜。
到了紅霞滿天的傍晚,全體村民便雲集地堂(曬場),或坐或蹲,宴開百席。每席有菜十余盆(用大面盆盛裝),必有壹碟蒜頭蒸辣椒,用以辟除“扒仔”(劃手)身上的水濕氣。此外,還有風栗?鴨、燒豬肉、油豆腐煮魚、豬肉煮節瓜等。雖無鮑參翅肚,倒也大魚大肉,頗有《水滸》中梁山好漢“大碗飲酒,大塊吃肉”的豪情!凱旋的“扒仔”披紅掛花,昂昂然端坐上席,樂呵呵接受鄉親父老的祝賀。席間還有助興節目:有錢人家競放鞭炮,互相比富鬥闊。這時,雷鳴般的鞭炮聲,此落彼起的猜拳行令聲,匯成了壹片歡樂的海洋,把宴會推向高潮。散席後,“家家扶得醉人歸”。
附近城鎮居民也不甘寂寞。他們都包壹封“利是”(紅包),讓孩子持往農村,“討”壹缽“龍舟飯”,回家分而吃之,希冀兒女像龍壹樣威猛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