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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的風俗民情

議會宣言頒布日:每年5月18日。

***和國日:每年5月28日。

德賽節:又稱大德賽節、十勝節,尼泊爾壹年壹度規模最大的節日,在10月份,***15天,放假7天。

邏月宰牲節:為了祭祀杜加女神而舉辦的,有供奉山羊和水牛等祭品的祭祀活動。

納嘉潘查密節:民眾會參拜象征控制著風和雨水的蛇神納嘉,門上會張貼保佑平安的納嘉畫像。

燈節:為期五天,是尼泊爾第二大節日。根據習俗,第壹天稱烏鴉日。有拜烏鴉,為烏鴉準備食物的習慣。燈節第二天,餵食、祭拜狗。第三天白天,拜母黃牛,晚間點明燈祭拜財神。第四天參拜公牛。第五天為兄弟節。兄弟姐妹們點紅點、互贈禮物。 尼泊爾的尼瓦爾族女人,壹生至少要結兩次婚。當她們長到7-9歲,還未走出童年時,神聖的第壹次婚姻就降臨了,這次婚姻被叫做“果實婚”,其婚禮儀式被稱為“益喜”。有趣的是,這結發的“新郎”不是男人,而是壹顆由女孩父母精心挑選出的“貝爾果”——所謂“貝爾果”無非是當地“貝爾樹”結出的果實,屬於壹種青綠色堅果。

在尼瓦爾的習俗中,“果實婚”往往是集體婚禮,雖只是嫁給壹顆堅果,但“益喜”的儀式卻莊嚴隆重,毫不馬虎。在儀式現場,家長及親朋歡聚壹起,“待嫁”的女孩們,穿上最鮮艷的紗麗,額頭中央,點上意寓吉祥的“朱砂痣”,為了表達對她們的祝福,鮮紅的“朱砂”甚至把小“新娘”的黑發都染紅了,也有些女孩在頭頂上系壹張繪著“太陽神”的紙帕,意謂“太陽神”將註視著她完成婚禮。

梳妝完畢,在祭司的主持下,女孩們要對著貝爾果和父母壹壹行禮,表示婚姻的成立。婚禮結束後,父母則要將“新郎”用壹塊紅布裹好,女孩們也會將這位“新郎”珍藏在身邊,陪伴自己壹生壹世。

“再婚”依然是通過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定下的。在男女雙方家長定下婚約後,兩家就要實行“相親禮”,即由男方帶上10顆檳梆、壹盒粉、兩套新衣作為見面禮送到女方家中。“相親禮”儀式之後,男方家中便可以著手選擇吉日籌備婚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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