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奧運會的比賽相當野蠻。拳擊比賽沒有時間限制,沒有重量級之分,直打到選手主動舉手投降或者壹方被打得無法繼續比賽;選手沒有拳擊手套,只是在手上胡亂纏些獸皮;除了不能用牙咬、挖眼睛,其他攻擊手段悉聽尊便:掐脖子、踢肚子、扳手指……裁判手持鞭子監督比賽。在壹場拳擊比賽中,壹位選手的手指都插入了對方的肚子、撕破了他的內臟。該選手被取消了繼續比賽的資格,不是因為他動作的暴力,而是因為按照學究式的比賽程序上的規定,長時間的相持之後,比賽雙方只能發出壹擊,而這位選手被認為發動了壹次以上的進攻——每個手指算壹次。
最兇險的還是戰車比賽。駕車的都是雇來的職業車手,獎品都將落入投資最高的富人手中。曾有貴族在壹屆比賽中盡遣7輛賽車參賽,囊括了第壹、第二和第四名,他還說是為他的城邦贏得了榮譽,其實他自己也是名利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