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文化 - 山西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山西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第壹條 為了加強省級儲備糧管理,發揮省級儲備糧宏觀調控作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省級儲備糧的計劃、儲存、動用以及監督等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省級儲備糧,是指省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全省糧食供求,穩定糧食市場,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公***衛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含食用油)。第三條 省級儲備糧管理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調控順暢、安全有效的原則。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糧食安全責任制,加強省級儲備糧管理,完善省級儲備糧工作機制,按照國家下達的儲備糧總量計劃或者動態調整要求,確定省級儲備規模,制定、下達省級儲備糧計劃。

承擔省級儲備糧任務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省級儲備糧儲存安全,依法履行省級儲備糧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第五條 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省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組織實施省級儲備糧計劃,建立省級儲備糧業務管理制度,加強糧食儲備信息化建設,對省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實施監督檢查。

省財政部門負責省級儲備糧貸款利息、保管費用和輪換費用(以下統稱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建立省級儲備糧基金,保證及時足額撥付,並對省級儲備糧財務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省級儲備糧相關工作。

農業發展銀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證省級儲備糧信貸資金需要。第六條 承擔省級儲備糧儲存任務的單位(以下簡稱承儲單位)負責省級儲備糧的日常運營管理,對承儲的省級儲備糧品種、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負責。

承儲單位應當在農業發展銀行開立基本賬戶,並接受信貸監管。第七條 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省級儲備糧。第二章 計 劃第八條 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省發展改革部門、省財政部門,根據國家下達的儲備糧總量計劃、本省宏觀調控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省級儲備糧計劃(其中口糧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七十),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第九條 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省級儲備糧計劃,會同省財政部門、農業發展銀行制定、下達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

承儲單位應當根據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具體組織實施省級儲備糧的收購、銷售。第十條 省級儲備糧按照規定實行均衡輪換。

承儲單位應當結合省級儲備糧的儲存品質和入庫生產年限,逐級提出輪換計劃申請,經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省財政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批準後實施。第十壹條 承儲單位應當將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報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省財政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第三章 儲 存第十二條 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布局合理、節約成本和便於監管的原則確定承儲單位。承儲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倉(罐)容規模達到省級儲備糧安全儲存的規模,倉儲條件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具有與糧食儲存功能、倉(罐)型、進出方式、品種、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

(三)具備糧食儲存安全需要的智能化倉儲設施和信息化管理技術;

(四)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糧食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及食品安全指標檢驗的儀器和場所;

(五)具有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糧油保管員、糧油質量檢驗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管理技術人員;

(六)運營管理和信譽良好,無違法運營記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三條 承儲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執行儲備糧管理法律、法規、規章,遵守國家標準、技術規範和省級儲備糧管理的各項制度;

(二)保證入庫的省級儲備糧達到收購、輪換計劃規定的質量等級,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和食品安全指標;

(三)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保證省級儲備糧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四)建立儲備糧安全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對儲存管理狀況按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 上一篇:尖銳濕龐激光手術後不能吃什麽 尖銳濕龐激
  • 下一篇:女性如何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