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農村集市起源很早,“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這種小生產者之間的貿易,至少可上溯到秦漢之前的遠古時代。唐宋以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坊市制度廢弛,草市、墟集貿易日漸活躍。
宋代已有不少墟市征收商稅,還有壹些草市、墟集更因交通便利、貿易繁盛,逐漸發展為鎮市。
宋代鄉村定期集市有了較為廣泛的發展。廣大地區仍稱這種集市為草市,兩廣稱為墟市,還有的地方稱為痎市、村市、山市、野市、子市、早市等。這些鄉村集市都有固定的日期,如“嶺南村墟聚落,間日會集裨販,謂之虛市”。所謂痎市中的痎字,很可能是街字的異讀。壹說痎即瘧疾,間日復發,痎市為間日壹集。
明清是鄉村集市發展﹑繁榮時期。在明中葉以後農村集市的大規模發展,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的。據珠江三角洲地區番禺、順德等十余州縣統計,永樂年間***有墟市33個,嘉靖時增至95個,萬歷時更發展到176個。在華北地區,州城、縣城集市多是在明初設立的;鄉村集市中則有相當壹分部分是在明代中葉成化——正德年間興建的,嘉靖——萬歷年間其數量更迅速增長。到嘉靖——萬歷年間,全國各主要省區大體已形成壹個初具規模的農村集市網。除嶺南地區仍稱為“墟市”外﹐其它地區多稱為“市”或“集”。江南地區鄉村集市的發展達到了相當可觀的規模。弘治間﹐上海縣有十壹個市。市的所在地的居民多數在壹百戶至三百戶之間﹐個別的市有五百戶至壹千戶。除了商品生產及交易外﹐茶肆酒樓也大量出現﹐市鎮生活的寄生性日漸增大。市之較大且繁榮者﹐往往不在鎮之下。
明末清初﹐盛澤已成為吳江縣第壹大鎮。這些分布廣泛的市成為僅次於鎮的地區性商業中心﹐並與鎮壹起初步構成區域性的市鎮體系。嶺南地區的墟市出現了壹些“逐日市”和專業化的墟市。北方地區則以定期集市為主﹐其繁華程度遜於江南。清代以後﹐盡管某些市衰落﹐但總的趨勢是仍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