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崇尚勤勞,鄙視懶惰、行乞。交友,先看他是否勤勞誠實;行乞,則被人看不起。壯族鄉村中的生活貧困者,寧為傭工,決不行乞,故打工者多而乞丐絕少。他們認為,只要勤於勞動,自然有出路。用自己的勞力換得飯吃,才覺得體面、無愧。不勞動而去討飯,是懶惰,是喪失做人的尊嚴,使人討厭。所以壯族父母長輩告誡子女的除了敬老愛幼、與人為善之外,就是辛勤勞動,不能好吃懶做當乞丐。選媳婦,擇女婿,無不把這兩條作為標準。無論是媳婦、女婿、兒女,老人總是要求他們好好勞動,早出晚歸,出工出力,如果是晚起早睡、遊手好閑,則會受到批評,以致怒罵或驅逐。他們把懶漢比作懶狗。懶,是找不到吃的。“勤不富也飽,懶不死也餓”的民間諺語,充分反映他們尚勤鄙懶的道德觀。
鄙商觀念。在壯族的道德觀念中,偷盜是可限的,人人可抓可打;懶惰行為是可恥的,人人指責鄙視;經商者大秤進、小秤出,擡高物價,牟取別人的血汗錢,也是不道德的,因此受到鄙視。壯族地區歷來商品經濟不發達,經商的人少,史籍上也記載“唯知耕作,不事商賈”。這點,除人們文化素質低、生產力水平低以外,與鄙商的道德觀念密切相關。對走襯串寨的商販,用壹枚針、壹根線換農民幾斤米、幾斤豆,甚至壹只雞、壹只鴨,總感到商人*巧,自己吃虧,但不換又不行。上街賣豬賣米,見商人嘴滑,討價還價,又哄又騙,誠實而又不善言辭、漢語也不大熟練的農村壯人,見到他們從自己手裏買走東西後,轉手又高價倒賣,從中賺錢,心中甚為惱火,總感到商人在欺詐鄉下人。他們老實誠樸的本質和商人壹本萬利的觀念是格格不入的,自己不願經商,也勸告子女不要經商,不要做*巧的人。故他們與雜居的從事農業或手工業勞動的漢族人通婚的較多,與經商的漢族人通婚的極少。這叫“有女不嫁商人仔,有仔不娶商人女”。反之,商人認為鄉下壯人只會出力,不會盤算,生活苦多,因此也不大願娶壯家女。但壯族人因生產生活的需要,還是要同商人打交道,做交換,吃點虧也得忍受。總之,鄙商,源於壯族誠實勤勞、反對損人利己的道德觀,是壹種古樸原始的平均分配的平等觀念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