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長期保持了全省民族團結、社會和諧、邊疆穩定、跨越發展的良好態勢。當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在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影響民族團結邊疆穩定的因素呈現出新的階段性特征。把雲南建設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的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雲南的信任關懷,是展示中國民族工作成功實踐的重要窗口,是探索中國特色雲南特點民族工作道路的重大任務,是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現實需要,是提升雲南形象的重要載體,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同願望,對於建設中國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加快推動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意義十分重大。
二、總體要求
(壹)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同團結奮鬥、***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緊緊抓住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戰略機遇,以***同發展促進民族團結,以邊疆繁榮促進邊疆穩定,凝心聚力促發展,開拓進取建小康,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和邊疆繁榮穩定探索經驗、作出示範。
(二)建設目標。作出十大示範,實現三大跨越,2015年取得明顯成效,2020年全面建成示範區。
在民族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榮、民族教育振興、生態文明建設、民族幹部培養、民族法制建設、民族理論研究、民族工作創新、民族關系和諧十個方面作出示範。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實現新跨越。基礎設施明顯改善、特色經濟形成優勢、貧困問題有效解決、公***服務趨於均等、民族文化愈加繁榮、教育科技全面振興、生態建設取得實效、發展差距逐步縮小,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顯提升。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實現新跨越。民族團結觀念深入人心,民族工作體制機制健全有效,民族理論研究成果豐碩,民族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完善,把握和處理民族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黨領導民族工作更加有力,民族幹部人才培養使用更加重視,社會主義民族關系更加鞏固和發展。
邊疆繁榮開放實現新跨越。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睦鄰友好合作關系不斷加強,“興邊富民”工程大力推進,沿邊經濟和通道經濟快速發展,邊民交往和邊貿交易規範便捷,經濟合作更加深入,文化教育科技交流更加廣泛,與東南亞、南亞和印度洋沿岸的連接更加緊密,中國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作用更加凸顯。
(三)基本原則
——全面統籌,重點突破。堅持戰略思考和科學布局,在全面推進全省各項事業發展的同時,從邊疆民族山區貧困和發展不夠快、不充分、不協調、不平衡的省情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因族舉措,突出民族自治地方、邊境縣、民族鄉、民族村和貧困地區等建設重點。
——立足跨越,先行先試。在全面貫徹落實、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國家和雲南省制定實施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相關法規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中央支持,創新突破,率先發展,作出示範。
——政策拉動,項目推進。將示範區建設政策化、項目化、具體化、責任化,以政策拉動項目,以項目推進建設,明確責任,形成合力,確保示範區建設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群眾至上,***建***享。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作為切入點,用心用情用力為群眾辦實事,團結各族人民***同建設,確保各族人民***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主要任務
(壹)實施民族經濟發展示範
示範目標:實現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經濟跨越發展,決不讓壹個兄弟民族掉隊,創新發展方式,走***同發展的道路。
1.實行傾斜政策。制定實施壹批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跨越發展的規劃和工程,公***財政、公***設施、公***服務、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和用地保障向民族地區傾斜。保持民族自治地方、邊境縣的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提高財政均衡性轉移支付系數,加大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加強和創新金融服務支持,確保經濟發展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2.夯實發展基礎。突破民族地區“硬件”瓶頸制約,適當超前和優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縣縣通二級路、鄉鄉通柏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推進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民生水利工程,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消除無電村,基本消除無電戶。大幅提高農村清潔能源覆蓋率。大力推進中低產田地(林)改造。改善民族地區發展“軟件”,實現農村廣播電視、信息網絡全覆蓋,提高農村客運覆蓋率和安全舒適度,建成以縣級配送中心、鄉鎮超市(賣場)、農村綜合服務社(農家店)為支撐的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培養壹代新型農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
3.協調區域發展。按照“強區、富帶、興群、促廊”空間開發思路,重點建設滇中城市集聚區、沿邊開放城鎮帶、區域城鎮群和沿對內對外開放經濟走廊的城鎮帶,重點依托沿對內對外經濟走廊的城鎮帶,串聯、整合區域增長極和重要功能開發區域,遵循自然地理多元多樣性、城鎮發展差異性的特征,形成重點突破、極點開發、帶狀推移、軸輻擴散的全省空間開發格局。以特色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為載體,以發展特色經濟和實體經濟為主導,以完善城鎮公***設施和公***服務為保障,以引導人才和項目落地為抓手,形成良性互動互補發展格局。有效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優化空間布局,轉變發展方式,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4.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在民族地區布局和扶持壹批特色化、規模化、集群化、高端化產業項目,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發展壯大縣域經濟。改造提升民族地區中心城市、重要通道節點和口岸城市功能,加快山地城鎮建設和農民變市民進程。“十二五”末實現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工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較“十壹五”末提高6%以上,城鎮化率達到40%以上。
5.推進沿邊經濟和通道經濟發展。大力實施“興邊富民”工程,推進邊境貿易向縱深發展。建設沿邊開發開放試驗區、跨境經濟合作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綜合保稅區和口岸保稅物流區。設立沿邊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加強產業園區模式設計。鼓勵外資外企落戶發展,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打造輻射東南亞、南亞、西亞和非洲東岸國家的加工基地和物流基地。支持沿邊地區舉辦各類邊境經貿交易會,提升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和孟中印緬區域合作層次,提高通關、運輸、貿易等便利化水平。
6.推動特色經濟發展。建立和完善扶持特色經濟發展的資金平臺和機制,支持產業基地建設、加工、技改、營銷和上市等特色經濟發展。建立和完善耕地、林地股份合作制和托管開發制,確保群眾受益最大化,實現資金、技術、資源、人才、組織形式和群眾積極性的有效結合,促進群眾增收、企業增效、區域發展,走特色化、延伸化、規模化、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大力發展高原特色農業,抓好高原糧倉、特色經作、山地牧業、淡水漁業、高效林業和開放農業,做大綠色產業規模和延伸產業鏈,依靠科技建設高原特色優勢生物資源、優質種業、農產品種植加工基地,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深加工科技型企業,打造綠色和有機品牌。積極推行科技特派員創業政策。
大力發展民族文化產業,支持民族文化創業,培養民族文化致富帶頭人,扶持民族文化產品市場化開發,提升民族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培育壹批具有市場發展潛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民族文化企業,把民族文化資源轉化為發展優勢,把民族文化產業培育成支柱產業。
大力發展民族地區旅遊經濟,深刻挖掘民族文化和歷史文化內涵,促進旅遊與文化等產業融合發展,開發特色休閑和體驗式旅遊,支持民族餐飲、工藝品等旅遊產品開發創新,打造壹批民族特色旅遊村鎮、歷史文化旅遊項目和旅遊度假區。建立旅遊開發參與及分享機制。加強國際旅遊合作,積極推進與東南亞、南亞便利化旅遊建設。
大力發展民族醫藥產業,充分挖掘民族民間醫藥資源,扶持民族醫藥研發、藥材開發和藥品註冊,做大做強壹批民族藥龍頭企業,培植發展民族藥材種植、研發、加工和營銷的新興產業鏈。積極發展中藥、生物醫藥、康復醫療、生命健康服務等產業。
7.鼓勵非公經濟發展。支持民族地區建設工業園區,給予標準化廠房建設扶持、減免租金、信用擔保、財政貼息、科技研發補貼等優惠政策。給予民貿企業、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民族傳統手工業和龍頭企業特殊扶持。實施少數民族民營企業家“孵化”計劃,獎勵和扶持少數民族優秀民營企業家。增加省級扶持民族地區企業發展貸款財政貼息資金。“十二五”末實現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非公有制經濟占生產總值比重超過50%。
8.實施對口支援與互助發展計劃。深入推進滇滬合作。落實省級部門每年為掛鉤聯系縣辦幾件實事的要求。建立州市、縣市區經濟互助發展機制,探索跨區劃異地開發合作模式,優化投資、土地、資源和人才組合,實現互利***贏,***同發展。
(二)實施民生改善保障示範
示範目標:有力推進基本公***服務均等化,有效解決貧困問題,充分普及現代文明,使各族人民***享改革發展成果,創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
1.促進創業就業。在民族貧困地區大力推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計劃,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建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對未繼續升學的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給予培訓鑒定和生活費補貼。民族地區公益性就業崗位、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建設項目就業崗位優先吸納當地少數民族人員。
2.完善社會保障。實現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額資助符合條件的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解決歷史遺留的自發搬遷、跨國婚姻等特殊群體戶籍和社會保障問題。實行邊境沿線建制村群眾守土固邊專項補助。
3.提升醫療衛生保障能力。給予民族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傾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保持在95%以上,門診統籌全覆蓋。提高鄉村醫生和公***衛生服務補助標準。開展家庭疾病預防、健康保健和婦幼衛生知識的普及指導。扶持民族醫院和民族醫藥臨床基地建設,加快民族醫藥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推廣民族醫療食療技術,培訓鄉村民族醫藥工作者。
4.改善農村和城鎮住房條件。全面消除農村危房和人畜混居現象,加大基本喪失生存條件人口易地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的力度。對邊境縣和貧困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給予政策傾斜。
5.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實施村寨規劃,保護民族特色,大力開展民族團結示範村、興邊富民示範村和文明新村等新農村建設,實現水、電、路、房、能源和環境建設“六到位”,實施山區和邊境縣解“五難”工程,健全公***服務,推動現代文明進村入戶。
6.著力推進扶貧開發。集中力量對烏蒙山區、石漠化地區、滇西邊境山區、藏區,貧困民族鄉和民族村,以及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特困民族、散居民族、人口較少民族和少數民族深度貧困群體等特殊貧困區域、特殊貧困群體進行特殊扶持。確保“十二五”末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服務主要指標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貧困人口大幅度減少,貧困發生率大幅度下降。
(三)實施民族文化繁榮示範
示範目標:實現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和***同繁榮,充分發揮文化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各族群眾幸福感,增進各族群眾相互了解、尊重、信任和學習,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和影響力方面的作用。
1.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民族地區公***文化設施和服務體系,保障運轉經費,實現建制村(社區)有文化活動室、農家書屋、科普欄、體育設施和通互聯網。解決群眾看書難、看報難、上網難、看戲難、收聽收看和聽懂看懂廣播影視難、體育鍛煉難等問題。支持基層開展民族節慶、文化和體育活動,支持建設各世居少數民族博物館,實施雲南民族博物館改造提升工程,建設雲南民族文化宮。
2.實施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工程。加強現代科技對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應用,編制民族傳統文化保護目錄和規劃,建設民族傳統文化資源庫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資源庫。建立優秀民族文化傳承體系,再造和規範民族傳統文化典籍,搶救、保護和開發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文物古籍、口傳文化、音樂舞蹈、體育、技藝、建築、服飾、餐飲和醫藥等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建設壹批民族傳統文化傳承點、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廣場,出版民族村落影像文化誌,命名民族文化藝術之鄉。重大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要增加民族文化保護內容。增加世居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搶救保護經費。
3.實施民族文化精品建設工程。建立雲南省人民政府民族文化藝術創作基金,采取項目招標、預付定金、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民族文學、音樂、舞蹈、戲劇、影視、服飾和工藝品等創作展示,扶持各族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學藝術作品創作。打造壹批雲南民族文化品牌。
4.培養民族文化傳人和人才。支持鄉鎮、社區文化站(館)開辦民族文化傳習館(班),大力培養鄉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充分發揮他們在民族文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完善民族文化傳承人認定補助制度,資助其傳業創業。鼓勵職校和高校建設民族文化藝術類學科,支持高端緊缺民族文化人才培養,建設壹支高素質的民族文化藝術人才隊伍。
5.提供民族文化公***產品。實施民族文化公***產品訂單制,向民族地區、邊境村寨發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雙語廣播影視、圖書報刊、電子讀物,以及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政策法規、實用技術和科普知識等公***文化產品。在民族地區和邊境沿線建設壹批標誌性民族文化設施。繼續實施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開辦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宣傳網站和衛星電視頻道,建設西南少數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和雲南少數民族文字出版中心,建設雲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中心,建設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傳媒譯制中心。
6.促進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民族文化內外交流機制,定期舉辦民族文化會展和文藝會演,成立雲南民族文化國際交流協會,實施民族文化走出去工程,鋪設面向西南開放的文化大通道。定期舉辦“中國昆明·民族文化國際博覽會”。
(四)實施民族教育振興示範
示範目標:普及現代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廣現代科技,提高勞動者素質,打牢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進步的根基。
1.加快普及學前教育。在不通和基本不通漢語的少數民族鄉村建設國家通用語言和少數民族語言雙語幼兒園,並給予扶持。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逐步普及學前教育。
2.優先發展基礎教育。提高投入標準,加快推進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爭取國家支持,建設壹批國門學校,逐步提高邊境縣鄉鎮、貧困民族鄉農村中小學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擴大省和州市優質高中民族生招生規模,支持雲南民族中學建設。
3.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實施勞動技能脫貧計劃,建立覆蓋農村的遠程職業教育網,培養少數民族實用技術人才和技工。擴大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職業教育規模,免除中等職業學校家庭困難學生學費,給予生活費、交通費等特殊補貼。支持6所民族中等專業學校基礎設施、實訓基地和教師隊伍建設。實施雲南省民族中等專業學校改擴建工程。
4.積極發展高等教育。完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錄取政策。在省內高校劃比例招收世居少數民族學生,定向招收少數民族生源較少考生,擴大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規模並按本科生標準核撥生均經費。爭取國家支持,增加部分東南亞語種為研究生考試外語語種,適當降低掌握少數民族語言考生的外國語考試成績錄取分數線,爭取各世居少數民族都有碩士和博士生,設立民族工作專業碩士學位點。參照師範生政策每年招收壹批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考生,定向培養鄉村全科醫生、教師、基層幹警和司法工作者等。雲南民族大學在校少數民族學生比例不低於70%。建設東南亞、南亞和西亞語言文化教育基地。
5.加強民族文化知識和雙語教學。在民族地區中小學開設民族文化、民族知識和地方傳統知識課程,補助課本編輯出版。建立全省統壹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雙語教師考核認定和崗位設置標準,對從事雙語教學的教師給予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傾斜。支持高校建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雙語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6.促進教育公平發展。對民族學校、邊境縣和偏遠高寒山區中小學,優先建設教師周轉房,增加中高級職稱評聘比例,教齡6年的中高級職稱評聘放寬考核至合格等次,設立艱苦崗位津貼。建立城市教師到農村援教制度,新任教師晉升中職須有農村學校任教經歷。切實保障各類特有民族班經費,加大對邊境、民族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投入,大力推廣普及遠程教育。
7.著力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民族地區科普宣傳服務體系和隊伍建設,深入推進科普進村入戶,積極推廣電腦農業專家系統。大力開展農村實用技術、新型農民、當家理財、婦幼保健、健康生活習慣等培訓,推進科普富民示範村和文明生活示範戶建設,增強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獎勵和扶持少數民族科技致富帶頭人。
(五)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示範
示範目標:實現資源節約和能源科學優化利用,分享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開發成果,弘揚各民族在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的優良傳統。
1.建設綠色生態安全屏障。實施綠水青山計劃,推進天然林、防護林、濕地、重要水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大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破壞整治和恢復、陡坡地生態和石漠化治理,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和生態系統建設。采取“以能代賑”、資金或實物補貼等,推廣農村節柴改竈,支持開發利用沼氣、風能、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充分挖掘和推廣各民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優秀傳統文化,深入開展綠色村寨創建和環境綜合整治。
2.建立健全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建立水能資源開發利益分享和流域生態、碳匯生態、自然保護區生態等補償機制,通過資金補償、項目扶持、提供就業、技術援助、優先聘用參與管護工作等方式,保證群眾得到實惠。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鄉以資源參股形式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3.完善環境保護財稅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生態補償力度,增加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積極爭取對煤炭等礦產品實行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加大資源稅用於生態補償比重,並向民族地區、重要生態功能區、水系源頭地區和自然保護區傾斜。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並擴大範圍。
(六)實施民族幹部培養示範
示範目標:建設壹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紮實、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深受各族群眾擁護的高素質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培養大批熟悉民族政策法規和民族工作的領導幹部。
1.加強少數民族幹部人才教育培訓。創造幹部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制定實施少數民族幹部人才培養計劃,創新培養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幹部綜合素質和能力,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實現少數民族幹部人才占全省總量比例與人口比例大體相當。
2.定向招錄少數民族工作人員。全省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要采取單設崗位、放寬條件等方式定向招錄和招聘當地少數民族人員。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民族宗教等部門可采取定向培養等方式招錄掌握少數民族語言的工作人員。
3.加大配備少數民族幹部力度。配備各級領導幹部時,要根據少數民族人口比例和民族成分等因素定向選拔,保證不同層次少數民族幹部的梯次配備。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州市、縣市區、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中要各配備壹名以上少數民族幹部。“十二五”末實現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省屬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班子中至少配備壹名少數民族幹部。保持25個世居少數民族都有壹名以上幹部擔任省級機關廳級領導幹部。爭取中央支持,大力培養選拔少數民族省部級領導幹部。
4.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註重培養和選拔實行區域自治地方的當地民族幹部。自治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中,要分別配備兩名以上當地少數民族幹部。自治州、縣機關所屬工作部門的領導班子,要配備壹名以上少數民族幹部。
5.註重培養使用熟悉民族工作的幹部。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基層幹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法規和民族知識水平,並作為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確保在雲南工作的各族幹部都能熟悉和做好民族工作。
(七)實施民族法制建設示範
示範目標: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健全符合實際和行之有效的民族法規,推進民族工作法制化,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1.完善民族法規。修改完善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法規、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重點制定特色產業發展、開發移民、建設用地、環境保護和水能礦產等資源保護和開發方面的單行條例。推進維護民族團結、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城市民族工作、散居民族工作、民族文化傳承保護、民族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指導少數民族村寨依法訂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村規民約。
2.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加強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和享受優惠政策等研究,開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實現形式的新探索。對有悖於民族區域自治法和不利於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法規和政策,要重新修訂或廢止。大力宣傳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支持民族自治地方開展逢十周年慶典活動。
3.強化民族法律法規政策普及運用和監督檢查。大力宣傳普及民族法律法規,增強邊民的國家、國界和邊境管理法律意識,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定期開展民族法律法規執法檢查,開展貫徹落實民族政策、發展規劃和履行民族工作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民族工作部門監督檢查職能,推進民族工作依法行政。
(八)實施民族理論研究示範
示範目標:建立民族理論研究基地,形成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符合時代發展和現實需要的理論成果,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
1.支持民族理論研究機構建設。支持各級民族理論學會、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民族理論研究,成立民族理論研究專家委員會,支持創立民族理論和民族學核心刊物,營造民族理論研究的積極氛圍。
2.加強民族理論研究人才培養。扶持民族理論和民族學學科建設,培養民族理論和民族學學科帶頭人、高層次和中青年研究人才。建立重大研究課題招標和優秀成果獎勵機制,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和講座。
3.促進民族理論研究創新發展。編制民族理論重大課題研究規劃,編輯出版民族理論叢書,推動具有雲南特點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發展。
4.深化雲南民族工作經驗的理論研究。推動理論研究為解決現實問題服務,強化雲南民族工作的輿論影響力和話語主動權,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國內壹流的民族學和民族理論研究基地。
(九)實施民族工作創新示範
示範目標:民族工作保障體制健全有力,民族工作機制運行高效,暢通各族幹部群眾表達呼聲和需求的渠道,密切黨和政府與各族群眾的血肉聯系。
1.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建設。進壹步改善各級民族工作部門的工作條件。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工作任務較重地區要加強民族工作部門的領導和人員配備,民族工作部門要作為政府組成部門。配備鄉鎮民族工作專兼職助理員和信息員,安排相應工作經費。
2.加強民族工作隊伍建設。采取定向培養、在職教育、集中培訓、多崗鍛煉等方式,建設壹支專業化、規模化、高素質,能應對處置復雜局面和矛盾糾紛的民族工作隊伍。
3.加強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設。建設雲南民族信息平臺,網絡延伸至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和民族工作任務較重的鄉鎮。建立民族關系監測分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分析、民族團結宣傳和民族工作輿情等系統平臺。建立和完善民族團結穩定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機制。
4.加強城市民族工作。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機構,加強和創新城市社會管理,建立少數民族務工、經商、就學、就業和技能培訓等服務體系,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協作機制,加強法律援助服務,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幫助少數民族群眾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創業發展。
5.加強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完善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和民族類社團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其密切聯系少數民族群眾、促進民族團結的特殊作用。幫助少數民族代表人士解決工作生活中的特殊困難,支持他們為各族群眾辦實事,定期組織參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