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戲曲種類很多,由於地域、方言以及文化背景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戲曲音樂。京劇音樂並不像西洋歌劇音樂,是由作曲家專門創作的,而是套用壹些常用的曲調,以固定的板式、曲牌為主,依曲填詞,曲譜是壹種用漢字而不是其它特殊字符記錄的。京劇音樂是由七聲音階構成的,以壹對(上、下)樂句為基礎,在變奏中突出節拍、旋律的變化;以各種不同板式(用壹種名為“板”的打擊樂標示節奏的樣式)的聯結和變化,作為整出戲或整場戲音樂陳述的基本手段,以表現各種不同的戲劇情緒。 大部分京劇劇目的音樂由“西皮”和“二簧”兩種板腔曲調變型而成,唱詞多為五字句或七字句,也有變體到十字句的。“西皮”的曲調比較活潑、剛勁,節奏緊湊,唱腔明朗,適合表現堅毅、愉悅、憤怒或激動等比較高昂的情緒。“二簧”則是壹種比較平和、穩重、抒情、深沈的腔調,節奏較平穩,舒緩,適合於表現沈思、憂傷、感嘆、悲怨等比較低落的情緒。這兩種曲調還依樂句的速度、句幅的長短、樂曲段落的戲劇性要求,產生了十幾種節奏板式。 而除了“西皮”和“二簧”之外,京劇也吸收了其它戲曲的唱腔曲調,例如南梆子(是由河南梆子演變而成,節奏和原板大致相同,但腔調婉轉柔美,大多是旦角和小生使用)、四平調(曲調流暢,任何復雜不規則的唱詞都可以用它來演唱)、高撥子(由秦腔演變而來,適合表現激昂悲憤的感情)、昆曲(伴奏的樂器以笛子為主,唱的是壹支支曲牌,文辭典雅,唱腔婉轉,幾乎沒有間奏,表演細膩,載歌載舞,真正是“有聲皆歌,無動不舞”)、吹腔(是壹種用笛子伴奏的唱腔,但是文辭接近口語,而且唱腔中有音樂間奏,旋律相當簡單,演唱時比較輕松)等也是京劇常用的曲調。京劇音樂給人的鮮明印象是金鼓喧天,沒有這種欣賞習慣的人聽了,可能會嫌它吵得慌。這大概是因為它起源於鄉野草臺,要靠大聲的鑼鼓招集觀眾;不像昆曲,在古雅的園林廳堂裏演唱,笛子是其主要的樂器,用小鑼的地方多,自然就清靜多了。京劇裏的散板就因借用了昆曲的調式,聽起來婉轉抒情。說起來,400 多年來昆曲對中國其它劇種的影響非常深遠,直到現在仍有“百戲之母”的地位。 京劇的行話把樂隊稱為“場面”,最早是坐在“守舊”前,演員就在樂隊前做戲,大約半個世紀前才挪到了幕側。樂隊分兩部分,壹部分叫“文場”,是管弦樂,以拉弦樂器胡琴(又稱京胡)為主,伴以彈撥弦樂器,如月琴、三弦、琵琶、阮和吹管樂器等,“文場”的頭目叫“琴師”;另壹部分叫“武場”,是打擊樂,頭目叫“鼓師”,由不同類型的鼓、板、鑼、鐃、鈸等組成,以鼓、板為主,小鑼、大鑼次之,與文場的胡琴、月琴、三弦並稱“六場通透”。樂隊的指揮者是掌鼓板的鼓師,但往往不如琴師出名。假如當天的主演是以唱功取勝的,那他所專用的琴師,經常要等主演登臺之前才出場,從容地在樂隊中最顯眼的位置坐下來。“文場”的作用主要是為演唱伴奏,並演奏渲染氣氛的場景音樂。“武場”的主要任務是配合演員的身段動作、念白、演唱、舞蹈、武打,使其起止明確、節奏鮮明,場次的轉換、舞臺情緒的渲染等也都由“武場”承擔。樂隊在鼓師的指揮下,伴奏貫穿演出的始終,鼓師掌控的樂隊伴奏如何,對於演員表演的成敗至關重要。在傳統的戲曲理論中有所謂“三分前場、七分後場”的說法,樂隊控制著演唱的節奏——在傳統的戲曲表演中稱其為“尺寸”,可見樂隊的重要。 隨著劇目題材的擴大,表現內容的豐富,當代的京劇音樂在保持和發揮傳統京劇文武場的特色的前提下,也吸收了更多的民族樂器參與演出,並嘗試運用中國民間樂器與西洋樂隊混合的伴奏形式,在作曲和配器的方法上,創作出了完整的京劇音樂。樂隊的壯大在壹定程度上,增強了京劇音樂表現人物、描寫情境、渲染氣氛、加強戲劇節奏、烘托表演、美化演唱的功能,使京劇演出產生壹種前所未有的宏大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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