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調號)
要明確調式首選要明確它的調,因為調式是存在於某個調中的。確定調,就要看調號,當調號確定之後,就很容易在該調中找出旋律的調式來了。
調號的確定,可分為集中調號和分散調號兩種情況來進行判定。
2、集中和分散調號的判定
當旋律中沒有其它的變音記號時,調號壹般都在譜表的前方,用集中的升降記號標記出來,對於這樣的集中調號來說,判定調號是輕而易舉的。
當旋律中出現集中調號之外的變化音時,就有可能是分散調號的情況,如果所出現的變音是該調首調唱名法的“升fa”或“降si”時,就極有可能是原調號所標明調的屬調或下屬調。當然也有可能會是相關兩個升降記號的調。
3、確定主音
壹般來說,壹首完整的旋律都會結束在主音上,這樣才能給人以完滿的終止感。在基本樂理的練習中,壹般也是遵循這個原理。如果發現旋律最後沒有落在該調的主音上,就可能是使用了分散調號或隱藏調號。
但也有壹些旋律故意不結束在主音上,如開放式樂段就多結束在屬音上;還有的樂曲為了追求音樂的意境,有意將旋律結束在不穩定音上,讓人產生聯想和期盼。這類樂曲另當別論。
4、確定大小調式?
壹般來說,在西洋大小調式的旋律中,調式的音階較為明顯、完整,稍加排列就能判定出它的音階來,再看壹下落音,就基本能夠確定大小調式。具體做法是:
(1)調號的判定。
(2)落音的判定。大調式落在首調唱名法的“do”音上,小調式落在首調唱名法的“la”音上。如果沒結束在這兩個音上,就有可能是出現了分散調號或隱藏調號。
(3)音樂的旋法。多用分解和弦、音階走動、音階內的模進、首調唱名法的“fa”音和“si”音使用較多而重要(與民族五聲調式相比)。
(4)和聲的功能十分明確。特別是終止式很明顯,多用屬功能和弦(屬七和弦)到主和弦的進行。
(5)變音的出現有規律。變音壹般為和聲大調式的降Ⅵ級、旋律大調式的降Ⅵ級和降Ⅶ級、和聲小調式的升Ⅶ級、旋律小調式的升Ⅶ級和升Ⅵ級。其它的變音壹般為輔助性半音或經過性半音的情況。
(6)多唱,從感性上來認識音樂的色彩。音樂最終是讓人聽的,所以聽覺才是最後的判定者。
擴展資料:
在傳統音樂理論中,由若幹個音合理的組織在壹起,並以某個音為中心構成壹個體系叫調式,調式的性質、特點叫調性,由主音、下屬音和屬音的重要支持而形成。
調式(mode),若幹高低不同的樂音,圍繞某壹有穩定感的中心音,按壹定的音程關系組織在壹起,成為壹個有機的體系,稱為調式。
調性(Tonality)是調的主音和調式類別的總稱,例如,以C為主音的大調式,其調性即是“C大調”,以a為主音的小調式,其調性就是“a小調”等。以此類推,壹般音樂中主要有24個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