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是由演員扮演角色,在舞臺上當眾表演故事情節的壹種藝術。戲劇是壹種綜合的舞臺藝術,她借助文學、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手段塑造舞臺藝術形象,揭示社會矛盾,反映現實生活。是文學體裁的壹種。戲劇離不開戲劇沖突,它表現在人物性格的沖突上,具體表現為壹系列的動作。戲劇的基本要素是矛盾沖突,通過具體的舞臺形象再現社會的鬥爭生活,能激起觀眾強烈的情感反映,達到社會教育的目的。
戲劇是由演員在舞臺上表演的藝術,因而它要受舞臺的制約,要適合演出的需要。這就決定了它的壹些特征:
第壹,更典型、更集中地表現社會生活的沖突和鬥爭。
第二,故事情節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往往很集中,登場人物也有壹定數量的限制。
第三,人物性格和故事情節主要是通過登場人物的語言來表現。
第四,故事情節的發展往往分幕分場。
二、幾個名詞術語
戲劇的幾大要素:包括舞臺說明、戲劇沖突、人物臺詞等。
戲劇語言包括臺詞(即人物語言)和舞臺說明。
1、沖突:是矛盾鬥爭的壹種表現形式。主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沖突表現先進與落後、進步與保守等的矛盾沖突。戲劇沖突應比生活矛盾更強烈,更典型,更集中,更富於戲劇性。
2、臺詞:是劇中人物的語言。它是性格化的,是富有動作性的,即人物的語言是同他的行動聯系在壹起的。臺詞的表現形式有:對話、獨白、旁白(登場人物離開其他人物而向觀眾說話)、內白(在後臺說話)、潛臺詞(即是言中有言,意中有意,弦外有音。它實際上是語言的多意現象)等等。
3、幕和場:幕,即拉開舞臺大幕壹次,壹幕就是戲劇壹個較完整的段落。場,即拉開舞臺二道幕壹次,它是戲劇中較小的段落。
4、舞臺說明:是幫助導演和演員掌握劇情,為演出提示的壹些註意之點的有關說明。說明的內容有關於時間、地點、人物、布景的,有關於登場人物的動作、表情的,有關於登場人物上場、下場的,有關於“效果”的,有關於開幕、閉幕的等等。
三、戲劇分類:
1)按表現形式分:話劇(如《雷雨》)、歌劇(如《白毛女》)、舞劇(如《絲路花雨》)、啞劇等;
2)按劇情繁簡和結構分:獨幕劇、多幕劇(如《雷雨》);
3)按題材所反映的時代分:歷史劇(如《屈原》)、現代劇(如《雷雨》);
4)按矛盾沖突的性質分:悲劇(如《屈原》)、喜劇(如《威尼斯商人》)、正劇(如《白毛女》)
5)按演出場合分:舞臺劇、廣播劇、電視劇等。
戲劇文學有關知識
戲劇文學指各種具體樣式的劇本。與其他文學作品不同的是,創作劇本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供閱讀,而是為了演出。像關漢卿、莎士比亞,這樣偉大的戲劇家,用畢生的精力寫的幾十部劇本,莫不如此。因此寫作劇本的規律,必須受舞臺藝術規律的制約。戲劇文學的特點是:第壹,要凝練地反映生活,以強烈的戲劇沖突,把人物、時間、場景高度集中在有限的舞臺的空間和時間內,使舞臺的小天地,盡量地容納下人間的大天地,將錯綜復雜的現實生活,經過濃縮,以較短的篇幅,較少的人物,較省的場景,較單純的事件,藝術地再現於舞臺之上。第二,劇本中的語言,主要是人物語言(臺詞),必須是個性化的,有壹定性格的人物,發自於心,吐之於口的語言。讓觀眾通過對話見出人物間性格的交鋒,產生動作感,從而展示出劇情。第三,要有集中的沖突。只有沖突才能推動劇情的發展,沒有集中的沖突,就沒有戲劇。戲劇文學不是小說那樣的敘述體,而是代言體,只能讓人物出場以自己的方式去說話,人物的性格對立和沖突才能形成,才有“戲”。第四,劇本的結構布局要巧妙安排,要使劇情的發展和結局十分巧妙,甚至引人入勝,令人莫測,增強戲劇效果。戲劇文學的分類法是多樣的。從內容性質分類,有悲劇、喜劇和正劇(悲喜劇);從表現手法分類,有話劇、歌劇、舞劇、歌舞劇、詩劇;從結構形式上分類,有獨幕劇和多幕劇;從題材上分類,有歷史劇、現代劇、童話劇等。
話劇、歌劇、舞劇 戲劇文學按藝術形式和表現手法分類,有話劇、歌劇、舞劇。話劇的特點是以對話為主要表現手段。對話必須是規範化的文學語言,要通俗易懂,便於觀眾接受,適於反映生活。歌劇是壹種聲樂和器樂綜合而成的戲劇形式,所以也稱歌劇為樂劇。有的歌劇只有歌唱,沒有獨白和對話,有的則是三者兼而有之。歌劇的唱詞和音樂十分重要,歌詞的語言應是詩的語言。舞劇是把舞蹈、音樂和戲劇結合在壹起的戲劇藝術。它的特點是:劇情的發展、人物形象的塑造,主要靠演員的舞蹈動作(還有音樂語言)來表現的。劇中的舞蹈分情節舞和表演舞兩種:情節舞用來表現戲劇情節,表演舞用來描繪劇情發生的時代和環境的特征
獨幕劇、多幕劇 根據戲劇的結構形式,容量的大小,分為獨幕劇和多幕劇。獨幕劇是獨成壹幕的短劇。由於展示劇情受到嚴格的時間、場景等限制,要求結構緊湊,矛盾沖突的展開比較迅速,而情節的基本部分——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卻均應表現出來。多幕劇是大型的戲劇。容量大,故事情節復雜。由於它分幕分場,用能換幕表現時間的間隔和空間的轉移,就可以把不便於在舞臺上演出的事件轉移到幕後,處理不同時間,不同空間的事件,反映更廣闊的社會生活。此兩種戲劇文學樣式各有所長,無可代替;也各有眾多的傳世之作。多幕劇如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關漢卿的《竇娥冤》、曹禺的《雷雨》等。獨幕劇如契訶夫的《結婚》、丁西林的《三塊錢國幣》等。
悲劇、喜劇、正劇 悲劇最初在古希臘,是春天播種時為謝神而表演的山羊之歌,所以悲劇在希臘文中是“山羊之歌”的意思。最早的悲劇,主人公在命運支配下是無可逃脫的,常以失敗和滅亡而告終。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悲劇的概念有了根本的改變。如莎士比亞的悲劇人物則表現出理想與願望和社會現實的矛盾是不可調合的。恩格斯認為,“歷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的實際上不可能實現”構成了悲劇性的沖突。魯迅在論及悲劇社會性沖突時則指出:“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這說明悲劇的戲劇沖突常常是正面人物為某種正義的鬥爭而犧牲,引起人們的同情並給人積極有力的啟示乃至激勵。我國古典悲劇,常常有壹種浪漫主義的理想結局,具有振奮人心,鼓舞鬥誌的作用。社會主義時期的悲劇與歷史上的悲劇有質的區別。主人公的暫時失敗和個別人犧牲,只是前進中的壹個曲折罷了。喜劇在古希臘,最初是秋季收獲葡萄時為謝神而表演的狂歡歌舞,所以喜劇在希臘文中是“狂歡之歌”的意思。舉行狂歡歌舞之時,領隊者常要說些諧謔之詞,引人發笑。所以喜劇的特點多以滑稽的形式來嘲笑、諷刺生活中的醜惡現象及壹定人物性格中的缺點和弱點。魯迅說,喜劇是“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壹般地說,喜劇的結局總是愉快的,圓滿的。正劇則是介於悲劇和喜劇之間的類型。在戲劇文學中,正劇是大量的。社會生活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單純呈現為悲劇性的,或喜劇性的,而是有悲有喜,悲喜交織。它常常反映兩種勢力的自覺鬥爭,混合著悲喜成分,代表正義的壹方最終取得勝利,結局是快樂的,人們就稱之為正劇,或稱為悲喜劇。正劇的主人翁在鬥爭中,有時也會失敗,甚至於犧牲生命。如《劉胡蘭》中的劉胡蘭,她並不是在沖突中必然遭到毀滅的悲劇人物。她的壯烈犧牲,顯示出由於革命者堅貞不屈的鬥爭,預示革命事業的必勝。因此,正劇中洋溢的情緒,振奮多於憂懣,歡欣多於悲傷,即使其中的悲劇因素,基調也是悲壯的,而非慘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