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進壹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壹是著力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體制機制,促進技術、人才等創新要素向企業研發機構流動,培育和壯大創新型企業。鼓勵產學研開展深度合作,真正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的主體。二是著力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科研機構骨幹和引領作用,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建立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引導和鼓勵民辦科研機構發展,加快世界壹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提高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三是推動創新體系協調發展。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更加註重協同創新。四是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統籌協調科技宏觀決策體系,建立全國科技重大決策機制,完善中央和地方、科技相關部門、科技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科技項目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
第三,進壹步優化創新環境。壹是完善和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加強對科技創新活動和科技成果的法律保護,為科技創新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切實建立健全科研活動行為準則和規範,加強科研誠信和科學倫理教育,發揮科研機構和學術團體自律功能,倡導創新光榮,鼓勵獨立思考,保障學術自由,營造寬松包容、奮發向上的學術氛圍,厚植創新土壤。三是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弘揚中華民族創新精神,在全社會進壹步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深厚氛圍和良好風尚,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第四,進壹步擴大科技開放合作。壹是註重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和地區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力度,加強技術引進和合作。二是註重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鼓勵我國科學家發起和組織國際科技合作計劃,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到海外建立研發機構。三是註重支持國際學術機構、跨國公司等來華設立研發機構,吸引全球科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四是註重完善政府間科技合作機制,提升對外科技合作水平,推進科技援外,加強民間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