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省每年開展“愛鳥周”活動的目的是:集中宣傳鳥類在人類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強全民愛鳥、護鳥,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壹項重要內容。
愛護鳥類是有利於維護生態平衡。"愛鳥周"源於1981年,最初為保護遷徙於中日兩國間的候鳥而設立。1992年國務院批準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將"愛鳥周"以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
中國是為保護鳥類、維護自然生態平衡而開展的壹項活動。1981年9月,中國國務院批準了林業部等8個部門《關於加強鳥類保護執行中日候鳥保護協定的請示》報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都要認真執行,並確定在每年的4月底至5月初的某壹個星期為"愛鳥周",在此期間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春天是鳥兒繁殖的季節。人們常說:"莫打三春鳥"我國勞動人民對於鳥類的認識和愛護自古以來就有著傳統。遠在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孔子提出"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史記·孔子世家》)的保護鳥類思想。西周王朝不僅註意保護雌鳥,而且也註意保護幼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