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是憲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我國全部現行法律規範按照壹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並由這些法律部門所構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統壹整體。它由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法律部門組成。
每壹法律部門均由壹系列調整相同類型社會關系的眾多法律、法規所構成。其中,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因此,憲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為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
特征:
1、這個法律體系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2、這個法律體系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
3、這個法律體系體現了結構內在統壹而又多層次的科學要求。
4、這個法律體系體現了繼承中國法制文化優秀傳統和借鑒人類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這個法律體系體現了動態、開放、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