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這樣的家庭妳難得得到起碼的尊重,需要不斷更新觀念,當然妳得用真心愛他們讓他們愛妳。
3、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壹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4、家庭暴力的責任: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壹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壹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壹,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幹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
5、應對方法:我國家庭暴力發生率為29.7%—35.7%
法院指南,暴案審理
避免家庭暴力並不是十分困難的事:2008年8月6日,我國第壹道“人身保護令”,由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法院根據受害人陳某的申請簽發。該裁定禁止作為丈夫的被申請人許某毆打、威脅妻子陳某,首次在民事訴訟中將人身安全司法保護的觸角延伸至家庭內部和案件開庭審理前。
9月24日,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並向當地公安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警方監督被告丈夫華陽(化名),壹旦發現其威脅、毆打原告妻子張麗芳(化名),要采取緊急措施,保護張麗芳人身安全。該裁定得到當地公安機關的積極配合。
不到兩月,中國法院連發“人身保護令”,揮出重拳防止家庭暴力,折射出我國防家暴理念的重大轉變——變事後懲罰為事前保護。這壹變化,源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今年5月發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
將人身安全司法保護的觸角延伸至家庭內部和案件開庭審理前,這也讓數目眾多的家暴受害者,看到了希望。
除了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規定,《審理指南》涉及家庭暴力的定義、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基本原則、人身安全保護措施、證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探視、調解等諸多方面,將以往離婚案件僅有對加害人的財產性懲罰措施,轉變為對受害人財產、人身進行全面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介紹,《審理指南》最突出的是厘清觀念,將家暴置於社會文化範疇,因此考慮到離婚訴訟的提起可能激怒加害人,導致針對受害人的“分手暴力”,《審理指南》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措施,並對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條件、審查重點、裁定內容、生效執行、違反裁定所應承擔的責任等內容作了全面規定。
針對取證難的問題,《審理指南》規定了壹定情況下的舉證責任轉移。原告提供證據證明受侵害事實及傷害後果並指認是被告所為的,舉證責任轉移至被告。被告雖否認侵害由其所為但無反證的,可以推定被告為加害人,認定家庭暴力的存在。江蘇、湖南出現的“人身保護令”,正是參照《審理指南》的規定及精神作出的。
同時,《審理指南》規定,當事人舉證時,因報警記錄內容含糊不清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通知當時的出處警民警出庭作證,讓法官最後作出綜合判斷。也可請求法院給予人身保護,法院可裁定期限為15日的緊急保護或3至6個月的長期保護,由法院監督執行該裁定,給予違反裁定的行為以制裁,並告知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如果公安機關不履行必要的保護義務,造成申請人傷害後果的,申請人可以起訴其不作為。
《審理指南》還有兩大亮點:壹是確定了家庭暴力的類型。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等也屬家庭暴力“成員”。二是確立了犧牲補償與照顧原則。《審理指南》規定,應在財產分割時適當照顧犧牲方,而不是機械地平均分割。
《審理指南》的發布得到了各方面的積極反響。目前,已有幾十個基層、中級、高級法院表示,將把該指南作為審理相關案件的重要參考,並在判決書的說理部分引用指南的內容,作為重要論據。
加強精神衛生知識的宣傳,正面引導處理家庭矛盾對消除家庭暴力能起到積極作用。由於經常發生暴力行為的個體可能存在心理障礙,因此很有必要讓他(她)們到精神科醫生那裏進行診治,以避免更嚴重的後果發生。]
6、反家暴和諧婚姻“六字訣”
“信任、理解、寬容”三個詞,信任被排在首位。
信任,相信而敢於托付,這是夫妻感情的基礎所在。沒有信任,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壹,還會破壞對方的心理平衡,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理解,站在對方的立場看問題。每個人的愛好不同,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進而導致各種不和諧因素。
寬容,寬大有氣量。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的時候不妨閉上壹只眼睛。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壹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