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房地產信貸余額占全國總信貸的48%,日本占52%,歐洲國家普遍在30%以上,而我國這壹比例不到10%。房地產公司融資的唯壹渠道是銀行貸款。按揭制度也是96年後才逐步推出的。但大量的房地產公司在這個相對惡劣的金融環境下面卻奇跡般地發展壯大起來。以小資金撬動大資產,迅速地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
2、房地產融資除銀行外的形式不多,目前主要有上市、股權融資、信托計劃、發行債券、產業基金等。
3、我國房地產業目前面臨很多問題,諸如房地產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結構不匹配,房地產資金來源過於集中於銀行等。這樣房地產資金壓力較大,銀行也面臨較大風險,理想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多元融資、多方投資並***擔風險。在目前商業銀行平臺的諸多限制之下,房地產與新金融產品結合是現階段地產融資的主要解決通道。
4、除了信托之外,其他似乎很難實現,因次121號文之後房地產信托成為新的亮點,特別是信托已成為房地產融資環節中最重要的前端,並成為最具創新元素與組合優勢的核心力量。
而我國的傳統融資,主要要指銀行直接融資,包括:
1.開發貸款:前提是取得土地使用權,自有開發資金不低於30%,立項、規劃、報建完畢具備開工條件。由開發商向銀行申請發放的用於項目開發建設的貸款。
2.流動資金貸款:開發商用於工程購置設備,材料之用的短期貸款,
3.按揭貸款:由開發商向銀行提出申請,貸給購房者個人用於支付購房款的長期貸款並以所購房產作抵押,分期償還本息。按人民銀行規定不高於房款的70%,開發商提供還款擔保。該貸款壹般在工程主體完工或高層建築出地平取得預售許可證就可以發放。
4.工程單位流動資金貸款: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向銀行申請。用於施工單位購置材料和施工組織。
5.專項貸款:指國家示範工程、重點工程、經濟適用房建設中銀行提供的政策性貸款。由財政貼息或根據計委立項的指標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