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獨立的供貨商指定壹個唯壹的編碼。
2. 對於總公司和分公司性質的供貨商,例如壹家供貨商有不同的分支機構(非
獨立法人),則對總公司定義壹個唯壹的編碼,不同的分支機構作為不同的供貨商地點進行明晰的管理。
3. 對於集團公司及其獨立法人的子公司性質的供貨商,分別對每壹家獨立法人
的子公司定義壹個唯壹的供貨商編碼。
4. 對於大量的零星采購供貨商,特別是壹般涉及金額較小的壹次性供貨商,對
其進行管理意義不大,為減輕供貨商維護的負擔,可以考慮把所有的雜項供貨商作為壹個虛擬的供貨商進行管理,而無須分別輸入各家供貨商明晰管理。
編碼方法
1. 供貨商編碼采用人工編碼,編碼由字母和數字構成。
2. 供貨商編碼分為3個部分,***6位字符。分別是國別代碼,類別代碼,順序
號。
3. 國別號碼用壹個字母表示,其中C代表國內,F代表國外。
4. 類別代碼用壹位字母表示,其中M代表制造廠,S代表服務商、代理商。 5. 順序號為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