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童謠,即流傳於民間的歌謠。民族童謠是以兒童為主人公創作的短詩,主要用口頭形式在民間傳播,特別註重韻腳和格律[2]。民族童謠的來源主要有兩部分:壹是對歷史題材的加工而成,二是以古代儀式慣用語為依據演變而來。民族童謠具備豐富的本土文化,通俗易懂且朗朗上口,得到大範圍的傳播。童謠多呈現兒童的內心世界,旋律簡單,節奏活潑,極易調動幼兒學習興趣。所以,在開展幼兒音樂課程時,應充分運用童謠優勢,將童謠以唱誦形式引入音樂課堂,開啟幼兒音樂教育的新模式。在童謠曲目的選擇上,應當以如下三個條件為切入點:教育性、愉悅性和積極性。換句話說,所選曲目不但要能吸引幼兒註意力,還要符合幼兒自身的心理環境,同時還必須具備豐富的文化知識,只有這樣,民謠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自身功用,為幼兒養成謙虛好學、勤奮努力的優良品質做出貢獻。例如,可以選用《春節童謠》《壹二三四五》《排排坐》等童謠,組織幼兒以唱誦的方式對其進行學習,這在刺激幼兒主動學習的同時,還能培養幼兒謙虛禮讓的品德,同時也促進幼兒對傳統文化的了解。
(二)打擊樂的融入形式
節奏是音樂的“骨骼”,支撐著整個音樂旋律的流動。以幼兒的角度來看,節奏是幼兒在認識音樂的過程中最先感知到的。對幼兒節奏感的培養,要以幼兒的興趣愛好和年齡特點為依托,通過打擊樂的模式增強幼兒學習音樂的興趣。值得註意的是,在進行打擊樂器的選擇時,要有針對性地以具體課程情況為基礎,采用節奏模仿的形式將打擊樂融入音樂課堂教學。具體的實踐教學,可以通過以下環節進行:第壹,要培養幼兒對打擊樂的興趣,可以從引導幼兒跟著節奏拍手、踏地開始,當幼兒感知到壹定的節奏變化之後,教師再以擊打簡單的打擊樂器作為正式音樂活動,讓幼兒進行更多樣的節奏展示;第二,要讓幼兒對現有的每個打擊樂器都有壹個初步的認識,然後根據自身了解選擇最喜歡的樂器盡情玩樂;第三,要讓幼兒與同伴互相交換打擊樂器,保證每名幼兒對每種樂器都有充分的體驗;第四,師幼***同制定打擊樂常規,制定方法應該靈活壹些。教師可以鼓勵幼兒表達自己對制定常規的觀點,並充分尊重幼兒意見,最終整合所有建議,完成常規制定[3]。
(三)特色舞蹈的融入形式
幼兒通常進行的律動與實際生活活動的聯系是非常密切的,如鉆、爬、走、跳、跑、攀登基礎行為能力。根據這些最基礎的動作,幼兒可以對生活中的各種現象進行模仿。在幼兒音樂教育課程中,舞蹈教學是壹種很常見的形式。要將中國傳統音樂融入幼兒音樂課堂,可以用充滿地域特色的舞蹈來展開。而且,幼兒本身具有樂於表現的天性,教師要引導學生用肢體動作表達音樂內容,從而呈現各式各樣的生活情景。另外,為了加強幼兒的音樂表現力,教師應該引導學生想象音樂形象,並將這種形象生動地刻畫在腦海中。因此,教師在選擇特色舞蹈音樂的時候,應以地域風貌作為主要選擇標準。例如,《長鼓舞》《青春風暴》《掀起妳的蓋頭來》等,讓幼兒集中掌握不同的音樂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