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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概論(壹)筆記第壹章

第壹節 文學觀念的嬗變

 「文學四要素和文學活動」波蘭現象學派美學家英加登提出作為作品存在的層次論,認為作品的構成是四個層面,即語言層、意義層、圖式化外觀層、意向性狀態中的“世界”層。美國現代學者艾布拉姆斯在《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中提出文學四要素理論,即作品、藝術家、世界、欣賞者(壹切文學作品都有源泉,這就是生活,即“世界”;生活要經過“藝術家”的加工改造,這樣才能創造出具有意義的文本,即“作品”;作品如果束之高閣,不跟讀者、即“欣賞者”見面,也還不能構成完整的文學活動)。世界——作家——文本——讀者這四個要素,其間包含了體驗、創作、接受三個過程,這才構成完整的文學活動;文學活動不僅是指文學四要素所形成的流程,更重要的是人與對象所建立的詩意關系,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全部展開。

 「歷五種主要的文學觀念」再現說(在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世界”與“作品”的對應關系,即認為作品是對世界的摹仿或再現。在西方,有赫拉克利特的“藝術摹仿自然”論點、蘇格拉底的“繪畫是對所見之物的描繪”論點、柏拉圖的“理式摹仿”說、亞裏士多德的“自然摹仿”說。與西方再現說相似的是中國古代的“度物象而取真”說,五代大畫家荊浩在《筆記法》中說“畫者畫物,度物象而取真”。)表現說(在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作品與作家的關系,即認為作品是作家情感的自然流露。表現說的基本傾向是,文學本質上是詩人、作家的內心世界的外化,是情感湧動時的創造,是主觀感受、體驗的產物;以外部現實作為對象,但詩並不存在於對象本身,而存在於審視對象時的作家、詩人的“心境”或“心理狀態”;詩人可以描寫平凡的事物,但要使事物以不平凡的色彩呈現出來。表現說產生於19世紀初興起的歐洲浪漫主義文學思潮中,英國詩人華茲華斯提出“詩是強烈感情的自然流露”,柯勒律治認為“寫詩是出於內在的本質,不是由任何外界的東西所引起的”,雪萊指出“詩是最快樂最良善的心靈中最快樂最良善的瞬間之記錄”。與西方表現說可以比較的是中國傳統的“詩言誌”說和“詩緣情”說。)實用說(在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作品被讀者所利用的關系。比較典型的實用說是中國古代的“教化”說和西方的“寓教於樂”說。“言誌”說和“教化”說構成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重要特色。古羅馬時期賀拉斯的“寓教於樂”開了西方實用說之先河。)客觀說(在文學四要素中把作品擡到高於壹切、重於壹切的地步,認為作品壹旦從作家的筆下誕生之後,就獲得了完全客觀的性質和獨立的“身份”,它既與原作家不相幹,也與讀者無涉,它從外界的參照物中孤立出來,本身是壹個“自足體”,出現了所謂的“客觀化走向”。客觀說實際上是由俄國形式主義學派首先提出的。)體驗說(在文學四要素中強調讀者閱讀作品時的感受和再創造。)

 「文學觀念嬗變的原因」文學觀念不是固定的、僵死的、可以永遠定於壹尊的;時代的變化,包括政治治亂、社會風氣、學術傾向等推動著文學的變化;隨著文學的變化,文學觀念也隨之變化。摹仿——表現——變形——裝飾這壹文學發展趨勢,展現了文學自身演變的規律;當然這種演變規律並不是直線型的,由於受直接的、間接的社會生活變動、鬥爭和不同社會心理的影響,其發展的路線和形態往往是極其復雜的,而在同壹個時期,幾種文學形態與觀念並存的局面也是存在的;但就總趨勢而言是由再現到表現,由表現到裝飾。文學觀念的變化還與人的觀點的不同及變化有關;不同的社會團體、群體具有不同的觀點,不同思想傾向的人也有不同的觀點,同壹個人在不同時期的觀點也可能會發生變化,這些觀點的變化都會導致對文學的看法發生變化。

 「文學的界說」文學的定義(文學作為壹種人類的文化樣式,它是具有社會的審美意識形態性質的、凝聚著個體體驗的、溝通人際的情感交流的語言藝術。這個文學觀念包含了五個命題,文學是壹種文化樣式,文學是壹種社會審美意識形態,文學是作家個體的體驗的凝聚,文學是作者與讀者溝通情感的壹種獨特渠道,文學是壹種語言藝術。)“視界融合”(意思是說對同壹個對象,人們理解的視界不是封閉的,而是開放的,不斷生成的,理解者對對象理解的視界同歷已有的視界相接觸,形成了兩個視界的交融為壹,達到“視界融合”。)

 第二節 文學是人類的壹種文化形態

 「文化概念以及文學的文化意義」廣義的文化概念(英國19世紀人類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說,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上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壹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合整體,這個意義上的文化概念最為流行。在廣義的文化概念中,文化被分為三個層面,即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質文化是人創造的“第二自然”,是對象化的勞動的結果;制度文化指滲透了人的觀念的社會的各種制度;精神文化是最深層的東西,如文化心理、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趣味、道德情操、宗教情緒、民族性格等;物質文化最為活躍,精神文化則惰性。)狹義的文化概念(文化是個人的素養及其程度,即包括人受教育的程度、知識的多少、涵養的有無等。)符號論的文化概念(從符號學的意義看,文化是人類的符號思維和符號活動所創造的產品及其意義的總和,這個觀點是德國現代哲學家卡西爾提出的。) 文學的文化意義(揭示人的生存境遇和狀況,叩問人的生存意義,溝通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聯系,憧憬人類的未來。)

 「文學是文化的意義載體」“認同”還是“離異”,就是對待傳統文化的不同的文化取向:“認同”就是以傳統文化的眼光去看待周圍的壹切,鞏固和維護傳統文化已經確定的種種規範,使傳統文化得以凝聚和穩定:“離異”表現為批判和揚棄,表現為在壹定條件下,打破和改變傳統文化的規範,而把傳統文化所排斥的內容吸收進來,呼喚或形成新的規範。“品質閱讀”(就西語而言,是指“試圖盡可能完全地把握作品的肌質,表示首先註意到語言中的各種要素,重音和非重音,重復和省略,意象和含混等等,然後由此向人物、事件、情節和主題活動”;在漢語文學中,則首先關註文本中的用字、比興、押韻、平仄、對仗和用事等,進壹步再關註到情景、人物和情節。)“價值閱讀”(表示閱讀者“試圖盡可能敏銳和準確地描述出他在作品中所發現的價值”。)

 第三節 文學是壹種審美意識形態

 「文學是壹種社會意識形態」文學的源泉的的問題,中國古代有過樸素唯物主義的回答,《禮記。樂記》中描畫了壹個藝術產生過程的圖式,物-心-樂。按近代完形心理學派的觀點,經驗世界與物理世界是不壹樣的;物理世界稱為“物理境”,是事物的純然的客觀存在;經驗世界稱為“心理場”,是事物在人的心目中的存在。

 「文學是人的壹種審美活動」審美(審美是心理處於活躍狀態的主體,在特定的心境、時空中,在有歷史文化滲透的條件下,對於客體的美的觀照、感悟、判斷;審美實現的過程是創造的過程,需要四個層面協同合作,即主體心理層、客觀對象層、心理時空層、歷史文化層。)審美活動(審美活動的根本精神是人的心理器官的全部暢通,是人的內在豐富性的全部展開,是人本質力量的對象化;文學審美活動的特點是,具有廣闊的包容性、思想的深刻性。)

 「文學的審美意識形態性」文學的意識形態性與文學的審美特性有機結合在壹起,就產生“質變”,產生了作為文學的根本性質的“文學審美意識形態”。其具體內涵是,從性質上看,有集團傾向性又有人類***通性;從主體把握對象的方式上看,是認識又是情感;從目的功能上看,是無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從文學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須假定性又須真實性。

 第四節 文學是作家體驗的凝結

 「經驗、體驗與文學」作家的體驗特性,即情感的詩意化、意義的深刻化、感受的個性化。

 「體驗在文學活動中的美學功能」作家的體驗壹方面要與對象***同著生命,這就是“入”;另壹方面作家的體驗又要求“反芻”,對體驗進行自審,這就是“出”。“入”和“出”所產生的美學效果是,使藝術形象具有生氣勃勃的活力和詩意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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