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是日本所獨有的壹種戲劇,也是日本傳統藝能之壹。在日本國內被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財產,也在2005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現代歌舞伎的特征是布景精致、舞臺機關復雜,演員服裝與化妝華麗,且演員清壹色為男性。歌舞伎的始祖是日本婦孺皆知的美女阿國,她是島根縣出雲大社巫女(即未婚的年青女子,在神社專事奏樂、祈禱等工作),為修繕神社,阿國四處募捐。瀟灑俊美,老板娘壹見鐘情,阿國表演時還即興加進現實生活中詼諧情節,演出引起轟動。阿國創新的《念佛舞》,又不斷充實、完善,從民間傳入宮廷,漸漸成為獨具風格的表演藝術。
歌舞伎三字是借用漢字,正名以前原來的意思是“傾斜”,因為表演時有壹種奇異的動作。後來結它起了雅號“歌舞伎”:歌,代表音樂;舞,表示舞蹈;伎,則是表演的技巧的意思。
阿國創建了歌舞伎後,在京都、大阪壹帶的“遊女”受其影響組織了許多“遊女歌舞伎”,她們除了演劇之外還從事賣淫活動。並沒有中斷歌舞伎的發展,劇團變更辦法,以年輕貌美的男子扮演女人的角色,產生了歌舞伎中的“女形”,這種歌舞伎被稱為“若眾歌舞伎”。
“若眾歌舞伎”中的青年男子演員因為年輕貌美,深受武士的喜愛,演員生活作風糜爛,經常和觀眾發生同性戀情,時有殉情、私奔等引起社會轟動的事件發生。幕府雖然采取多種措施加以改善,但難見效果,也就是現在日本歌舞伎的原型。歌舞伎從此改變了側重以美媚之貌蠱惑觀眾的做法,轉而追求演技,逐漸發展成專門由男演員演出的純粹演藝。只能男人演歌舞伎,歌舞伎演員都是男人。
明治時代後,從西洋歸國的知識分子和執政者們看到西洋社會裏把藝術視為國家文化的象征。於是就把歌舞伎當作了日本文化的代表。歌舞伎從此被視為現代人所為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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