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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貸款風險

如何控制擔保貸款的風險?

擔保有風險,做保需謹慎!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出於好心替他人做了擔保人,可最後卻因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而成為“替罪羊”,必須幫其償還。那麽,擔保人要如何規避擔保責任風險呢?

1、可以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

作為擔保人在為貸款人提供擔保時,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以保證擔保人的利益。在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所有人都會要求有反擔保,現在擔保人要求反擔保的人也是越來越多。

2、全面了解貸款人的信譽資質

通常情況下,貸款人的信譽次質判斷都來自擔保人與其接觸後,不過,妳也可以通過被擔保人身邊的熟人或朋友進行調查,全方面的了解。

3、貸款人是否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在做擔保之前,我們應該先查看貸款人是否具備還款的能力。貸款人還款能力具體是指財產的所有權是否為貸款人所有,而且該財產沒有抵押給他人。其次,要考察貸款人負債的多少。

4、盡量以連帶責任保證為主

盡量以壹般保證為主。壹般保證是指擔保人在合同未經審判或仲裁,以及貸款人的財產沒有依法強制執行前,對貸款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壹旦被擔保人屆期沒有履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要求被擔保人和保證人任何壹個人承擔責任,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保證責任。

銀行貸款風險的防範措施是什麽

銀行貸款風險的防範措施簡而言之,就是做好三方面工作,即貸前審查、貸中審批和貸後管理:

1、貸前審查,具體就是做好客戶信用評級、額度授信工作;

2、貸中審批,針對客戶的貸款申請,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都齊備時,才可以審批發放信貸資金;

3、貸後管理,監督客戶的資金使用是否符合銀行信貸要求,對於違規使用的情況,要求客戶及時落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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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風險的防範措施主要包括這幾方面:首先是加強準入管理,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然後加強預警監控,達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效果。之後加快信貸調整,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最後加強貸後管理,制訂完善的風險監控方案,及時化解潛在風險。希望我的回答對妳而言是有用的。

怎樣降低信貸風險措施

信貸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時期,信貸資產質量不高、金融風險不斷加大是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急待解決的問題。下面是由我分享的怎樣降低信貸風險措施,希望對妳有用。

怎樣降低信貸風險措施

(壹)內部風險

1、素質風險。是指因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原因導致的信貸風險,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包括業務素質和品德素質兩個方面。業務素質偏低的信貸員壹般很難對壹筆貸款做出正確的判斷,從而使貸款的風險增大;品德素質較差的信貸人員則容易導致、以貸謀私的道德風險。

2、程序風險。信貸審批程序復雜往往使得貸款風險變得不易控制,有時甚至加大風險。

3、管理風險。貸後管理是信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貸後管理能否落實到位是貸款能否正常收回的關鍵。從現行管理機制看,貸後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於形式、走過場或不到位的現象,給貸款的安全回收帶來了壹定的隱患。

4、政策風險。每壹種信貸業務的開辦和發展都以相應的信貸政策作為前提,但在現實中,信貸業務有時很難與信貸政策變化相適應。

(二)外部風險

1、經營風險。對於借款人來說,壹旦貸款到手,主動權就轉移到借款人這邊,貸款使用和歸還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貸款人既不能參與借款人的經營管理,更不能幹預其經營決策。借款人經營上的風險將直接影響農信社貸款的安全,從而導致農信社貸款的風險。

2、中介風險。壹些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當收益,會為借款人出具不真實的報告,隱瞞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問題。這種做法使農信社在不真實資料的誤導之下錯誤地發放貸款,造成較大的潛在風險。

3、行政風險。農信社作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雖然在人事、行政、業務上不受當地政府管理,但並不等於不受當地政府影響,有時受影響的程度還比較大。

4、誠信風險。借款人還貸意願與其法定代表的個人品德有關,還貸能力強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壹定強;還貸能力弱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壹定差。

信貸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

(壹)歷史原因。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農信社在長期經營中形成的不良貸款已成為難以化解的歷史包袱。由農行代為管理時,農信社成了農行的“小金庫”,人行代管時,又成為人行“自留地”。這些由過去政府行為造成的不良貸款幾乎占不良貸款總額的三分之壹,至今落實債務難,收回更難,已基本形成損失。

(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信社自1994年和農行脫鉤以來,雖然壹直不停地進行改革,但總也未形成壹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制度不明晰,管理體制相對落後,缺乏應有的自我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導致信貸資產管理成了“良心帳”,違規現象屢禁不止,無法適應現代金融企業的需要。特別是近幾年,銀監部門對信用社的風險等級進行評定,好多信用社成為高風險社或資不抵債社,為增加利潤,甩掉帽子,很多信用社以存貸規模的擴大來掩蓋信用社的風險,通過貸款規模的擴張稀釋不良資產,重經營、輕管理,重規模、輕質量,重增量、輕存量,對到逾期貸款進行借新還舊,甚至以貸收息。表面上看降低了不良貸款占比,但不良貸款總額並未取得實際下降,且在社會上形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致使壹部分貸戶形成攀比意識,沒有還款意識,甚至不願還款。

(三)道德風險嚴重。壹是人員素質低下引發的道德風險。由於信用社從業人員多為近親繁殖,素質相對較低,缺乏良好的職業素養,又沒有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因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而引發的信貸風險愈演愈烈,成為農信社信貸資金的最大風險之壹。二是信貸人員暗箱操作引發的道德風險。在業務操作中,信貸人員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放款的隨意性大,關系貸款、人情貸款嚴重;有的信貸人員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吃、拿、卡、要現象嚴重,導致“老實人貸不到款,貸到款的不是好人”的現象,壹大批信譽不好、人品低劣的人成為信用社的“黃金客戶”;還有的信貸人員和貸戶相互勾結,沆瀣壹氣,和貸戶通風報信,致使貸款形成損失。三是用人不善引發的道德風險。信用社在選人用人上,缺乏科學考評機制,任人唯親、任人唯錢、任人唯權的現象依然存在,壹些善於鉆營的所謂“能人”走上了信用社的領導崗位。這些人將信用社的資金作為自己的“自留地”,放款隨意,熱衷於發放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大額貸款。為了逃避上級部門的監管,違規操作,主要表現為化整為零貸款、冒名貸款,更有甚者,用假名字、假身份證發放貸款,真正的借款人壹個字都沒有簽,壹旦貸款形成風險,無法。

(四)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壹是貸款的“三查”流於形式,貸前調查缺乏科學全面的調查論證,信貸人員有時單憑貸款人口頭陳述就草率做出決定,貸時審查有的其實就是社領導說了算,審貸小組形同虛設,貸後檢查更是流於形式,僅填制檔案時在貸後跟蹤表上簽個字了事,貸款放了以後,再無人過問。二是貸款擔保抵押徒有虛名。無效抵押、抵押不足值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保證貸款實行夫妻互保、父子互保,聯保貸款實行父親貸款,兒子及妻子擔保或貸款人互相擔保等形式,純粹逃避上級部門檢查,起不到壹點保證的作用。有些抵押品不辦理抵押登記、造成重復多頭抵押,形成不應有的貸款風險。四是責任追究不到位。對信貸資金造成損失的責任人,信用社沒有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和損失賠罰制度,對那些給信用社資金造成巨額損失的責任人,上級管理部門不願或不敢把他交到經偵部門或司法部門,內部處理最多給予下崗收貸或開除留用的處分。還有的領導指使或授意下屬人員發放違規貸款嚴重,造成大批貸款損失,壹走了之,責任得不到追究,形成惡性循環。違法成本過低,無法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和他律機制,導致信貸人員有壹種僥幸心理和攀比心理,形不成威懾機制。

(五)法制觀念淡漠。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下,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信貸員在發放貸款時,不知道如何防範風險,對抵押物不評估、不登記,或者抵押物不具備抵押資格,形成無效抵押,在發生風險時,無法優先受償;有的在辦理時,不扣留質物,不辦理質押登記轉移手續,或擅自把質物退還本人,形成無效質押;有的發放冒名貸款、假名貸款不認為是犯法,而認為不過是貸款違規?;清收過程中,不知道該如何維護信用社的債權,常常因貸款喪失訴訟時效而無法;等等現象體現出信貸人員法制觀念淡漠的本質。

信貸風險的主要特點

(壹)客觀性

只要有信貸活動存在,信貸風險就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而客觀存在,確切地說,無風險的信貸活動在現實的銀行業務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隱蔽性

信貸本身的不確定性損失很可能因信用特點而壹直為其表象所掩蓋。

(三)擴散性。

信貸風險發生所造成銀行資金的損失,不僅影響銀行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更多是引起關聯的鏈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銀行依照壹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對風險進行事前識別、預測,事中防範和事後化解。

信貸風險控制手段?

信貸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水平偏低,傳統的信貸風險管理缺乏主動性的理念。下面是由我分享的,希望對妳有用。

壹、修訂、完善各項信貸管理制度,保證各項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制約,確保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首先,從制度上完善信貸檔案管理。盡快制定、實施《信貸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就信貸檔案的收集、交接、檢查進行明文規定,指派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對企業財務資料虛假問題,可以考慮建立"四相符稽核"和"財務報表審計失實責任賠償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壹方面銀行本身對借款企業的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和重要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四相符";另壹方面可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委托事務所對銀行貸款申請人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依據,並同時在合同中規定,如因其報告不實而致使貸款損失,註冊會計師本人及其所在事務所負責全額賠償銀行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其次,進壹步完善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分級審批、集體審批、貸款"三查"等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在辦理信貸業務時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崗位許可權以及行使許可權的條件進行運作,加強不同崗位、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作用,實行對業務全過程的風險控制,杜絕各種違規行為的發生;制定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檢查的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應該包括的內容、調查方式、核實手段等,以避免流於形式。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將信貸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壹個部門、每壹個崗位和每壹個人,嚴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現象的發生。

二、建立健全信貸專門管理機構,防止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實行信貸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首先要真正落實審貸分離制度,盡快將貸款的審查和批準權分別落實到不同的職能部門,明確貸款審查部門的工作範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規範貸款審批部門的工作制度、審批內容、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和審批責任。

其次,對大額貸款和疑難問題貸款,應建立專門的貸款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貸款審批決策問題。該委員會可以是壹個非常設的機構,但應當由行政領導和業務專家組成,業務專家負責提供貸款申請人的基本資訊、貸款風險分析報告及專家意見,貸款審批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將貸款風險評估具體落實到壹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貸款風險定期評估是監測貸款風險度的壹項具體工作,需要獨立、科學、客觀地對每壹筆貸款生命周期中的風險狀況作出量化評估,達到壹定風險水平的貸款,就需要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轉移風險。因此,為了保證貸款風險評估的客觀性、科學性、時效性,這項工作需要壹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其他部門來獨立完成。設立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是為了防範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利用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在信貸權力分配中建立起壹道"防火墻"。但為了保證資訊的流動性,保證各個部門都能充分占有、***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資信資訊,還應該建立資訊在有關部門流動的制度,防止劃地為牢、公***資訊被壹個部門私自占有的情況發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資訊***享制度。上述兩項措施旨在解決商業銀行單個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問題,但是由於單個分支機構的業務領域僅限於某壹地區,不可能全面掌握現有借款人,特別是未來借款人的資信情況。因此,商業銀行還應該在其系統內建立借款人信用資訊系統,讓其所有的信貸業務部門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地方經濟執行狀況、國民經濟執行狀況、中央和地方的巨集觀或微觀經濟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統可以收集有錢不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或者企業執行狀況較差、貸款風險度過高的借款人的資訊,通過在系統內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單"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機構向不良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舊貸款。

信貸風險的主要特點

壹客觀性

只要有信貸活動存在,信貸風險就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而客觀存在,確切地說,無風險的信貸活動在現實的銀行業務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隱蔽性

信貸本身的不確定性損失很可能因信用特點而壹直為其表象所掩蓋。

三擴散性。

信貸風險發生所造成銀行資金的損失,不僅影響銀行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更多是引起關聯的鏈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銀行依照壹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對風險進行事前識別、預測,事中防範和事後化解。

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

科學合理的信貸業務管理過程實質上是規避風險、獲取效益,以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過程。每壹筆信貸業務都會面臨著諸多風險,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過既定的操作程式,通過每個環節的層層控制達到防範風險、實現效益的目的。壹般來說,壹筆貸款的管理流程分為九個環節。

1、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用貸款資金時,應按照貸款人要求的方式和內容提出貸款申請,並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完整、有效。申請基本內容通常包括:借款人名稱、企業性質、經營範圍,申請貸款的種類、期限、金額、方式、用途,用款計劃,還本付息計劃等,並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2、受理與調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接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後,應由分管客戶關系管理的信貸員采用有效方式收集借款人的資訊,對其資質、信用狀況、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評定資信等級,評估專案效益和還本付息能力。同時也應對擔保人的資信、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如果涉及抵質押物的還必須分析其權屬狀況、市場價值、變現能力等,並就具體信貸條件進行初步洽談。信貸員根據調查內容撰寫書面報告,提出調查結論和信貸意見。

3、風險評價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人員將調查結論和初步貸款意見提交審批部門,由審批部門對貸前調查報告及貸款資料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設定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準,對借款人情況、還款來源、擔保情況等進行審查,全面評價風險因素。風險評價隸屬於貸款決策過程,是貸款全流程管理中的關鍵環節之壹。

4、貸款審批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對信貸資金的投向、金額、期限、利率等貸款內容和條件進行最終決策,逐級簽署審批意見。

5、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強調協議承諾原則。借款申請經審查批準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應***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作為明確借貸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檔案。其基本內容應包括金額、期限、利率、借款種類、用途、支付、還款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對於保證擔保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還需與擔保人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對於抵質押擔保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還須簽訂抵質押擔保合同,並辦理登記等相關法律手續。

6、貸款發放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發放稽核。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7、貸款支付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支付稽核和支付操作。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貸款人應稽核交易資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在稽核通過後,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物件。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8、貸後管理

貸後管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貸款發放後對合同執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監控的信貸管理行為。其主要內容包括監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情況、跟蹤掌握企業財務狀況及其清償能力、檢查貸款抵質押品和擔保權益的完整性三個方面。其主要目的是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合理使用貸款,及時發現並采取有效措施糾正、處理有問題貸款,並對貸款調查、審查與審批工作進行資訊反饋,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與內容。

9、貸款回收與處置

貸款回收與處置直接關系到銀行業金融機構預期收益的實現和信貸資金的安全,貸款到期按合同約定足額歸還本息,是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維護信用關系當事人各方權益的基本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前提示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對貸款需要展期的,貸款人應審慎評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學確定展期期限,加強展期後管理;對於確因借款人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貸款重組;對於不良貸款,貸款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方式,予以核銷或保全處置。此外,壹般還要進行信貸檔案管理。貸款結消後,該筆信貸業務即已完成,貸款人應及時將貸款的全部資料歸檔保管,並移交專職保管員對檔案資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性負責。

如何控制貸款風險的介紹就聊到這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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