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並不是指明代家具。
明代家具,是專指在明代制作的家具。
明代家具是時間概念,而明式家具則是藝術概念。
兩者有著本質區別。
明式家具是我國明代形成的壹項藝術成就,被世人譽為東方藝術的壹顆明珠。
在世界家具體系中享有盛名。
明式家具有如下風格特點: 1、造型大方,比例適度,輪廓簡練、舒展。
2、結構科學合理,榫卯精密,堅實牢固。
3、精於選料配料,重視木材本身的自然紋理和色澤。
4、雕刻紅腳處理得當。
5、金屬飾件式樣玲瓏,色澤柔和,起到很好的裝飾作用。
關於明式家具的風格特點,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兩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優點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
他把明式家具歸納為五組,***十六品。
分別為: 第壹組:簡練、淳樸、厚拙、凝重、雄偉、圓渾、沈穆。
第二組:濃華、文綺、妍秀。
第三組:勁挺、柔婉。
第四組:空欞、玲瓏。
第五組:典雅、清新。
在明式家具中,並不是完全的盡善盡美,也有不盡人意和不足的便子。
王先生把它們歸納為"八病"。
分別為:繁瑣、贅復、臃腫、滯郁、纖巧、悖謬、失位、俚俗。
明式家具沒有時間限制,不僅明代的優秀家具稱為明式家具,清代初期的家具仍保留著明式的風格特點,仍屬於明式家具。
後來乃至我們今天按明代式樣仿制的也屬於明式家具。
不論研究家具的還是收藏、制作古典家具的,都要讀壹讀王先生的這兩篇文章。
壹般是指我國明代至清代早期(約當公元15—17世紀)所生產的,以花梨木、紫檀木、紅木、鐵力木、杞梓木等為主要用材的優質硬木家具。
由於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稱叫“明式”。
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並在工藝、造型、材料、結構上都有重大突破。
明式家具壹直被譽為我國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國家具民族形式的典範和代表。
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獨樹壹幟,自成體系,具有顯赫的地位。
具有造型淳樸、大方,結構簡練,突出木材天然紋理,不添加繁瑣裝飾,註重實用、美觀等特點。
在中外享有盛譽。
明式家具品類齊全,按使用功能大致分為六大類。
①坐臥類。
有凳、墩、椅等。
②承具類。
有幾、桌、案等。
③臥具類。
有床、榻等 ④ 庋具類。
有盒、匣、奩、箱、櫃、櫥等。
⑤架具類。
有面盆架、鏡架、衣架等。
⑥屏具類。
有硯屏 、炕屏等 。
明式家具采用榫卯接合方式的框架結構,榫卯種類繁多,鬥拼巧妙,結合牢固。
明式家具多選用紫檀、花梨、紅木等質地堅硬、紋理細密、色澤光潤的木材。
漆飾方法有桐油、擦蠟、大漆、雕漆等。
還有式樣細致精巧的金屬配件起輔助裝飾作用。
明式家具的主要特點是采用木架構造的形式,形成了別具壹格的形體特征,造型簡潔、單純、樸質,並強調家具形體的線條形象,在長期的形成、發展過程中,確立了以“線腳”為主要形式語言的造型手法,體現了明快、清醒的藝術風格。
同時,明式家具不事雕琢,裝飾洗練,充分地利用和展示優質硬木的質地、色澤和紋理的自然美;加上工藝精巧,加工精致,使家具格外顯得雋永、古雅、純樸、大方。
明式家具比例的合度和諧;體現了完美的尺度與人體功學的科學性;合理、巧妙的榫卯結構和加工工藝,都充分地反映了“明式”的卓越水平。
所以,明式家具被稱之為明清工藝美術寶庫中的明珠,是中國封建社會未期物質文化的優秀遺產。
明式家具的造型結構十分重視與廳堂建築相配套,線條組合給人疏朗空靈的藝術效果,與繁復奢華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以清新素雅、簡練概括而取勝,因此在古家具市場中,壹直流行著“十清不抵壹明”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