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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時候相權超越皇權是怎麽說?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錢穆 著

第四講 明代

壹、明代的政府組織

甲、明代之中央政府

明代是中國近代史的開始時期,同時也是世界近代史的開始時期。從明迄今,六個世紀,五百多年,西方歐洲走上壹個新的近代史階段,中國也復如是。明以後接著就是清,我們要了解清代,該先了解明代,現代中國大體是由明開始的。可惜的是西方歷史這壹階段是進步的,而中國這壹階段則退步了,至少就政治制度來講,是大大退步了。

倘使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是專制的,政府由壹個皇帝來獨裁,這壹說法,用來講明清兩代是可以的。若論漢、唐、宋諸代,中央政府的組織,皇權相權是劃分的,其間比重縱有不同,但總不能說壹切由皇帝專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據正史記載,因宰相胡維庸造反,明太祖受了這個教訓,從此就廢止宰相,不再設立。他並說以後他的子孫也永遠不準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沒有宰相的,清代也沒有。所以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到明代有壹大改變,即是宰相之廢止。

沒有宰相了,又怎樣辦呢?從前唐代是三省分職制。壹個中書省,壹個門下省,壹個尚書省。到了宋代,門下省退處無權,給事中大體也如諫官般,變成和宰相對立,很少能對詔諫行使封駁權。其時的宰相,則只是壹中書省。自元迄明,中書省還是正式的宰相。直待明太祖把中書省廢去,只留中書舍人,僅是七品小京官,其職守等於壹書記。在唐代,中書舍人是代擬詔敕的,現在只派成管文書與抄寫之職而止。給事中在明代也是七品,卻還有封駁權。中書門下兩省都廢了,只剩尚書省,但尚書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設了,於是尚書省沒有了長官,改由六部分頭負責,就叫做六部尚書,這是壹種禿頭的尚書,在唐宋時,六部中每部的第壹個司稱本司,如戶部有戶部司,吏部有吏部司,其余禮、兵、刑、工各部均然。而尚書省則有尚書令,為正長官。左右仆射為副長官。現在明代則等於升本司為部長,六部就只是六個尚書,變成壹個多頭的衙門。六部首長,各不相屬。這些尚書都是二品大員,這已經是當時最高的官階了。

此外有壹個都察院,是由禦史臺變來的,專掌彈劾糾察。全國各事都在都察院監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來,並稱七卿。

七卿之外,還加壹個通政司,壹個大理院,則稱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國中外壹切奏章送給皇帝的,都歸通政司,這是壹個公文出納的總機關。大理院主平反,壹切刑法案件到最後判決不了,有什麽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刑部尚書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這都是司法機關,朝廷壹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會審。

上述的九卿,實際上只前面七卿比較重要,後面兩個卿就不重要了。在這九卿之上,更無首長,所以明制是有卿而無公,成了壹個多頭政府。刑部不能管吏部,吏部不能管戶部,政府諸長官全成平列,上面總其成者是皇帝。

武官則有大都督,全國有五個大都督府(唐朝有十六個衛),他們都只管出外打仗時帶著兵。至於征調軍隊,壹切動員工作,這是兵部的事,不在大都督職權內。

明代政府,經過這樣的改變,壹切大權,就集中到黃帝。我們若把明代政府這樣的組織,來回頭和漢唐宋各代的傳統政府壹比較,便知以前宰相職權在政府之重要。但明代雖說壹切事權集中在皇帝,究竟還有歷史舊傳統,亦並不是全由皇帝來獨裁。有許多事,是必經廷推、廷議、廷鞫的。當時小官歸吏部尚書任用,大官則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撫總督開會來公開推舉,這叫廷推。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單獨決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決,這叫做廷議。倘使有大的獄訟,三法司解決不了,也由七卿,九卿開會定獄,這叫做廷鞠。這壹制度,本來漢代早就有,朝廷集議大事,屢見正史記載,可見壹切事,還不是全由皇帝獨裁的。

再說給事中,他官階雖只七品,但在明代,也是壹個很重要的官。明代給事中是分科的,依照尚書六部分六科。如戶部給事中,兵部給事中,禮部給事中,故又叫六科給事中。大抵這個人靜悉財政,便派做戶部給事中。那個人懂軍事,就派做兵部給事中。皇帝詔書必經尚書,始分部行下全國。此六科給事中仍可有封駁權。如關於財政問題,上面命令到了戶部,戶部給事中,就可參加審核,發表意見,這好像現在西方政府中的專家智囊團。只要他們不同意,仍可原旨退還。而且給事中並無大官,可以各自單獨發表意見。遇到廷推、廷議、廷鞠,他們也可出席。壹般說來,他們的意見是很受尊重的。若他們表示反對,在當時謂之科參。往往六部尚書因為科參,束手無策,只有把原議擱下。這仍然是當時君權之壹節限。

乙、明代內閣制度

然無論如何,在明代,壹切事,總之是皇帝最後總其成。但皇帝壹人當然管不盡這許多事,因此我們就得講壹講皇帝的秘書處。明代皇帝的秘書處,當時稱為內閣。秘書便是內閣大學士。因為皇帝在宮裏辦公,他需要幾個秘書幫他忙,這些人的辦公地點在中極、建極、文華、武英四殿,還有文淵閣、東閣兩閣。這些處都在內廷,所以這些人就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內閣學士原本的官階只五品,而六部尚書是二品,可見內閣學士在朝廷上地位並不高。上朝排班,大學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書的下面。今且說這些大學士做些什麽事情呢?在太祖時,內閣學士不過像是皇帝的顧問,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隨時問他們,聽他們意見,做皇帝之參考。奏章批答,從前是宰相的事,現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壹壹親自動筆,便口授大學士寫出,這所謂“傳旨當筆”。由皇帝吩咐下來,這事怎樣辦,那事怎樣批,他們只照皇帝意見寫下。所以照理,大學士不過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政治大權還是在皇帝,不在大學士。

據當時統計,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壹日,先後八日間,內外諸司送到皇宮裏的奏章,***有壹千壹百六十件。每件奏章裏,有講壹件事的,也有講兩三件事的,***計有三千二百九十壹件事。此因中國地方大,壹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當預聞的事當然多。遠從秦始皇帝時,早已把天平秤著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況到明代?那時,西方還沒有現代像樣的英、法諸國。西班牙、葡萄牙這些小國家,不論疆土那麽小,政治規模也簡單得可憐。這當然不能與中國比。試問當時偌大壹個國家,件件事要經皇帝批核,這當然很困難。我們試看北平故宮,前面三大殿,是朝會之所,後面如乾清宮等,由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來辦公,距離既相當遠,北平之氣候九月就結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凍,早上天氣尤其冷。而中國政府傳統習慣,會議上朝,總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會,皇帝也須黎明即起,等到太陽出來便散會了。壹般做官人,多半住宮城外,遠的如前門外騾馬市大街等處。早上跑進皇宮有很遠的壹段路,騎著壹匹馬,帶著壹個仆人,掌壹盞燈籠,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還得下馬,仍準騎馬的只有少數幾個人。壹律須先到朝房,靜候皇帝上朝。皇帝出來,天還沒大亮,遇到天氣寒冷,那時也沒有近代的防寒設備。火爐很簡陋,生些炭火,不過擺擺樣子而已。明制壹天有三次朝,稱早朝、午朝、晚朝,如實則皇帝要三次出面見群臣及民眾。明制常朝有兩種:壹叫禦殿,壹叫禦門。禦殿又稱內朝,是在大殿內朝會議事。禦門是到奉天門,就在陽臺上,讓老百姓也可以見面說話。現在西方國家有什麽大集會,還有在陽臺上講話的風氣,我們稱這是壹種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實清朝故宮的午門,就是與被皇帝和民眾見面的陽臺,不過這種制度清朝沒有行,但明朝卻有。皇帝壹天要上朝三次,多少的麻煩。明太祖是開國皇帝,天下是他打來的,以前他是皇覺寺和尚,掃地挑水也幹過,他有這樣精力,可以做獨裁的皇帝。明成祖也還是親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從北京打到南京來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親裁庶務。再下去的兒孫,生長在深宮,精力逐代萎縮,便不能這樣做。甚至不能天天出來上朝見群臣。今天不上朝,明天事情就接不上。事情接不上,不能叫文武百官在那裏老等著,也不能群臣們說了話,皇帝無辭可答。後來皇帝便只有偷懶,把政權交付與內閣,閣權慢慢地重起來。

不過閣權雖重,而他們的官階還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內閣大學士都由尚書兼,這樣壹來,內閣學士地位雖不高,尚書地位是高的。同時也和宋代般,他們都有經筵講官。經筵講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讀書的,那是皇室的老師。由曾任這些官職的人來兼內閣大學士,自然和皇帝關系是既尊且親了。所以明代的大學士(皇帝私人秘書)以六部尚書(政府行政長官)和曾任經筵講官(皇帝的老師)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就尊嚴了。然而明朝大學士的官銜,卻始終是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譬如兵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之類,他的本官還是尚書,大學士還是壹兼職。直到明代亡國,大學士還是壹個五品官。不過上朝時,他以尚書身份而兼大學士,已經是站在其他尚書的前面了。然照制度正軌論,他之所以尊,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職。所以明代內閣大學士,就官制論,絕對不能和漢唐宋時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論。

然而明代大學士,他在官職上的地位雖然低,他在政府裏的權任卻很高。因為壹切奏章,政事,看詳批答,都要經他們手。太祖、成祖時代,皇帝自己處決事情,口頭吩咐大學士代筆,大學士自然只如壹秘書。後來皇帝年輕不懂事,事事要諮詢大學士意見。而且皇帝因於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學士們時常見面,內外壹應章奏,現由大學士看過,拿壹張小簽條,寫出他們意見,附貼在公事上,送進宮裏,在由皇帝細閱決定,這在當時叫做“條旨”,就是向皇帝分條貢獻意見的意思。又稱“票擬”,是說用壹個小條子(即票)擬具意見,送皇帝斟酌。待皇帝自己看過,拿這條自撕了,親用紅筆批下,名為“批紅”,亦稱“朱批”。批好拿出去,這便是正式的諭旨。在唐代,壹切政令由宰相擬定,送皇帝畫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擬旨。現在明代,則壹切詔令,皆出皇帝親旨,大學士只替皇帝私人幫忙,全部責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職,卻並無辦法,算只有給事中有時可以封駁。給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過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說是由皇帝獨裁了。不過碰到大事情,皇帝還是要到文華殿、武英殿來同那批大學士當面商量,只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內閣寫了條子送進皇宮給皇帝慢慢地批。

但我們應知明代的天下,將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親自在內閣,後來有些皇帝不常到內閣,由內閣條旨票擬送進去批。甚至有幾個皇帝則長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變成怕見大臣了。於是經年累月,不再到內閣,壹切公事都要送進宮裏去。最有名的就是萬歷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幾十年皇帝,有二十幾年沒有上過朝,政府裏大臣都沒有見過他壹面。當時人傳說他抽大煙,真假不知,不過這也很可能。自憲宗成化以後,到熹宗天啟,前後壹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沒有召見過大臣。但我們也不能盡怪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們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宮,而要處決壹應國家大事,這何等的不容易。無怪他們要怕事偷懶,避不上朝。我們只該怪明太祖訂下那制度的不好。即是廢宰相而由皇帝來獨裁政事,那壹制度確實在要不得。

現在再說皇帝和內閣日常不見面,於是皇帝和內閣中間的接觸,就多出壹重太監上下其手的機會。皇帝有事交付與太監,再由太監交給內閣。內閣有事,也同樣送太監,再由太監上呈與皇帝。這樣,太監就慢慢地弄了權。甚至皇帝嫌麻煩,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監批。批紅的實權,落到太監手裏,太監變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壹切最高最後的決定權。遇到太監懶批的,便把來當作包魚包肉的廢紙用。這種黑暗腐敗,在歷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監領袖稱司禮監,明代政制最壞時,私禮監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當初太祖定制,壹面廢去宰相,壹面卻也預防到太監預聞政事的可能。故在洪武十七年,鑄了壹塊“內臣不得幹預政事”的鐵牌,掛在宮門裏。可見太祖心裏盡明白,廢了宰相,由皇帝來獨裁,太監接近皇帝,易於得弄權。正如漢武帝把相權攬在宮裏,也預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致皇太後預政,所以要先把母後賜死。這些可有之流害,他們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規定不準立宰相,這是他後人遵守了,始終沒有敢違背。至於不準太監幹預政事,他後人卻沒有遵守。明代太監預政,就比任何朝代幹預得厲害。這哪裏是太祖始料所及呢?

在這種情形下,外面弄得沒辦法,內閣學士若真要做點事,也必須先勾結太監。因為內閣見不著皇帝面,非結合太監,壹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層。明代有名內閣大學士張居正,這是近人所推中國歷史上大政治家之壹個,但他也只能結合太監,才能攬實權。在神宗萬歷還沒有做皇帝時,張居正就是神宗的師傅。神宗做了皇帝,張居正是當朝皇帝老師,而且又是內閣大學士。然而先生見不到學生面,大學士照政制論,是無法主持政令的。於是張居正只有同司禮監勾結,他才能舒展抱負,來策動當時的政事。但當時朝臣大家都反對張居正,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不該弄權專政。這批評實在也不錯。當時尚書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他們只須聽命於皇帝,並不須聽命於內閣。若內閣和六部發生意見,六部可以說:妳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該管我們的事。不該管的事而管,不該攬的權而攬,此是權臣,非大臣。權臣弄權與大臣當權,在中國傳統政治觀點上是大有分別的。大臣是在當時的制度上有他正當的地位的。在中國傳統制度下,宰相無事不該問,無權不該把。他不問事,不當權,是失職,是無能。並非宰相,而問事攬權,是奸臣,是權臣。權臣弄權,這是違反國法的,也是違反政治上的傳統道德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則根本沒有壹個正式的宰相。六部尚書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順的大臣。當時反對張居正的人,他們心裏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長官,分理國事,只受皇帝節制,妳做內閣大學士,只是皇帝私人顧問,妳在皇帝面前,“從容論思”是妳的責任,妳不該借著這壹點關系正式出面來幹涉部院,那是妳越權。因為張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門奏章公事每樣備兩份,壹份送內閣,壹份送六科給事中。這又是他不對。給事中雖官階低,但在當時政制法理上,壹切文件,該他過目,這是不錯的。內閣則並無必須預聞之職權,只皇帝私下要他預聞才預聞。所以當時人反對張居正,張居正市沒有理由答辯的。他於是只有向皇帝去辭職,他說他“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這幾句話,絲毫也不錯。然試問當時何嘗有壹道正式命令叫張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國政治傳統,皇帝不該幹預宰相的事,此在講漢、唐、宋三代政制時,已詳細述及了。現在是內閣不得幹預皇帝的權,就明論明,是不錯的,張居正也無法自辯。現在我們不了解當時這情形,總認為張居正是壹大政治家,他能主張講法治,其實他本身就已違法了,而且違反了當時國家的大本大法呀。該皇帝管的事,他來管,那豈非不法之至嗎?若張居正在漢唐宋三代,那是壹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論,張居正是壹內閣學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領袖,不得以內閣學士而擅自做宰相,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異於漢唐宋傳統的。張居正要以相體自居,他壹死,他家就被抄了。雖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樹,但當時清議,並不講他好話,這就因為認他是壹個權臣,非大臣。這不是專就他功業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義言。此刻我們要提倡法治,卻又來推尊張居正,這正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當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漢、唐、宋傳統有了很大的變化。張居正並未能先把當時制度改正,卻在當時制度下曲折謀求事功,至少他是為目的不擇手段,在政治影響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們以上的說法,只就制度與法理論,不從事業和居心論。至少在當時那些反對派的意見是如此。我們詳細講述這壹層,正為闡明制度如何牽制著人事,而明代此項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論定了。

丙、明代地方政府

丁、元明以下之省區制度

戊、明代地方之監司官與督撫

己、明清兩代之胥吏

二、明代考試制度

考試制度自唐歷宋,還可說沒有大變動。到明代,變動就大了。後來清代的考試,都從明代沿下,現在我們且講其間兩點重要的:

甲、進士與翰林院

第壹講進士及第和翰林院。唐宋兩代的考試,由民間先在地方政府呈報,由地方送上中央,這些人就叫進士。考取後稱進士及第。譬如妳是山東人,便向山東省政府報名,他把妳送到中央,妳就是山東省進士。考試錄取,就叫進士及第。因此主要的考試只有壹次。到了明代,殆因報考的人數更多了,才分成幾次考。第壹是府縣考,錄取了叫入學,又叫縣學生,俗名又叫做秀才。照理,縣學生該赴縣學讀書,但有名無實,並無正式的縣學。其次是省試,考試地點在各直省的省會,這叫鄉試,中試者俗稱舉人。各省舉人再送到中央,集合會考,這叫會試。會試中試,始是進士,也叫進士及第。其實就名義論,舉人就如進士,進士也就如舉人,哪有這許多分別呢?明制進士及第以後,還該留在中央政府讀書,由中央派壹個資格老的前輩進士出身的人來教。這個人,本身就是朝廷大官,也不嚴格來教讀。照例,要待這些進士讀書滿三年,再加壹次考試,成績好的,就得入翰林院。所以明代翰林是進士在中央讀了幾年書,經過考試,這個時候稱為散館,才成翰林的。但此種進士讀書的制度,不久也有名無實了。而明代風尚,則極看重進士與翰林,非進士翰林就不能做大官。明以前的科舉,只進士及第後,即便分發服務,依其行政成績逐漸上升。明代則舉人不便是進士,壹定要進士及第,進翰林院的這批人,才能當大官。舉人以下就沒有做大官的份,如是則科舉場中也分了流品。進士及第是清流,浮在上面直向前,秀才舉人則變成了濁流,沈澱在下面,永遠不超升。鼎甲出身,也成壹種流品觀念了。我們不能說科學場中有階級,但卻有流品。從兩漢到唐宋,任何人都得從小官先做起,但人人都有當大官的希望。明以後,科舉分成兩層,下層是秀才、舉人,沒法當大官。上層是進士與翰林,也沒有做小官的。清代也如此。像曾國藩進士殿試,雖列三甲,只是同進士出身,然而進士散館成績好,獲進翰林院,以後出來便做幾任學政主考,後此就做侍郎,等於現在的部次長,壹下就做大官了。至於考不上進士翰林的,無論妳學問修養好,從政成績好,總之沒辦法。這種制度,依然是重法不重人。但平心論之,此項制度也絕非無好處。明清兩代許多的有名人,都出在翰林院。因為考取進士後,留在中央這幾

年,對政府壹切實際政事,積漸都了解。政府又給他壹個好出身,將來定獲做大官,他可以安心努力。他在進士留館時期及翰林院時期,壹面讀書修學,壹面獲得許多政治知識,靜待政府之大用。進士與翰林成為政府壹個儲才養望之階梯。科舉本只能物色人才,並不能培植人才的。而在明清兩代進士翰林制度下,卻可培植些人才。這種人才,無形中集中在中央,其影響就很大。即如曾國藩,考取進士時,也不過三十幾歲,那時在學問上是並無甚深基礎的。而在他進士留館壹段時期,住在京城,生活雖說很清苦,但亦很清閑,沒有什麽事,可以壹意從師覓友,讀書論學。學問基礎,便在那時築成。及做翰林,還是沒有事,還是讀書。即或放到外省作主考官,主考還是沒有許多事,旅行各地,多識民情風俗,多認識朋友,回來還是翰林。如是多少年,財政是當官任事。國家養妳在那裏,擔保妳有大官做。政府的事,妳都可知道,只讓妳從容壹時期,這是壹個很好的制度。明清兩代,許多大學問家,大政治家,多半從進士翰林出身。並不是十年窗下,只懂八股文章,其他都不曉得。他們住京都,往往只攜壹個仆人,養壹匹馬,或住會館裏,或住僧寺裏,今天找朋友,明天逛琉璃廠,檢書籍,買古董。或者在當朝大臣家裏教私館。然而他們負有清望,是政府故意栽培的人才。在政府論,應該要有壹個儲才之所,把下壹輩的人才培養在那裏。培養他的學識,培養他的資望。如是才可以接上氣。漢代培養人才的是掾屬。唐代培養人才在門第。宋代培養人才在館閱校理之職。到明清兩代,始把培養人才的機構歸並到考試制度裏。當然,做翰林的不壹定全都好,然而政治家學問家都由這裏面出來,那亦是事實。

乙、八股文

其次我們要講及八股文。這是明代考試制度裏最壞的壹件事。從明代下半期到清代末期三四百年間,八股文考試真是中國歷史上最毀喪人才的。大家知道:八股文沒有什麽意思,但為什麽政府偏要用此來考試呢?當然有人要說,這豈不是專制皇帝故意的愚民政策嗎?然而明代推行八股文,早已在衰世。那時的皇帝,哪裏會用心創造這樣用意刻毒的制度來?當知任何壹制度,很難說有壹二人所發明,所制定。正因當時應考人太多了,錄取標準總成為問題。從前唐代考試,壹定要考律詩,就因為古詩不容易定標準,判優劣,律詩要限定字句,平平仄仄,要對得工整,壹字不合法度就不取。標準較易具體而客觀。宋代不考詩賦考經義,仁義道德,大家壹樣的會說,誰好誰壞,很難辨。所以演變到明代,又在經義中漸漸演變出壹個壹定的格式來。違犯了這個格式就不取。這不過是壹個客觀測驗標準。八股文猶如是變相的律詩,是壹種律體的經義。這也不是壹下子便制定了這格式,而是逐漸形成的。開始時,也並不是政府存心要愚民毀喪人才的,目的還是在錄取真人才。然而人才終於為此而消磨了。現在只罵創始此制的人存心不良,懷有極大的惡意,其實此制度也不是某壹時某壹人所創始的。而且縱使存心公正善良的人,其所創制度,也可有偏弊,有流害。我們必如是想,才能對政治制度有深壹層之研討與警惕。

四、明代兵制

現在說到兵制。明代武功,較之唐代相差並不遠。明太祖平天下,原定有衛、所制度,其實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不過名稱不同而已。大的兵區叫衛,小的兵區叫所。明代的衛所,便如唐代的府。明太祖曾說:“吾養兵百萬,要不廢百姓壹粒米。”這用什麽方法呢?那就是衛所制度了。當時每壹兵區,設在壹個府裏的叫所,連著兩個府的叫衛。大約以五千六百人為壹衛,壹千壹百二十八人為壹所,壹百壹十二人為百戶所,外統於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遇出兵打仗,由朝廷派壹個將軍,叫做總兵官,所帶的便是衛所軍對。戰事結束,總兵官把兵權交出,軍隊回歸衛所。平時衛所軍給田自養,國家不要他賦稅,這種制度還是同府兵制壹樣。

我們讀歷史的,讀到明朝晚年,總覺得中國太不行。滿洲不過是松花江外壹個小部落,中國怎會抵禦不住他?我們因這壹番憤懣之情,便不免要多則悲。其實我們該曉得,像中國這樣大的壹個國家而垮了臺,當然不是簡單的壹回事,我們該就歷史上切實來理會。這並不是說文化衰敗,道德墮落,政府專制黑暗,幾句空洞不著邊際的想象話,便能道出其中之因緣。專就政治講,每壹制度,只要推行到兩三百年的,總不免出毛病。明代大體上已過了兩三百年的太平日子,無論當初制度怎麽好,也會腐化,這是很自然的壹件事。兩三百年的長時間,人們的精神不會始終緊張,維持原狀的。站在歷史立場看,應該有壹歷史的說法。所謂歷史的說法,便是根據歷史,把具體事實來說明。我們不要說中國民族衰老了,它的文化不行了,那些空洞話。我們要分析那時的具體事況,換言之,我們要找出歷史材料,來說明當時究竟失敗在哪裏。當然我上面之所說,只是歷史事實中壹小節。但總是比較落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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