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名軻,字子輿,戰國時鄒人(今山東鄒縣),是儒家學派繼孔子之後的又壹代表人物。他以“平治天下”為己任,提出“民貴君輕”、“反對掠奪性戰爭”等主張。但在孟子身處的年代,“天下方務於合縱連橫,以攻伐為賢”,各諸侯國或“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或“秦用商鞅,楚魏用吳起,齊用孫子、田忌”,皆對他的政治主張不予采納。於是他退而與弟子著述,作《孟子》七篇。從該書中,我們不難看出壹個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士人對自身品格及國家命運的堅守與擔當。壹、關於“士人”“士人”,是中國歷史發展到壹定階段產生的壹個特殊階層,它不僅是傳統文化的創造者和傳播者,也是君主政治集團的成員,“士人”不屬於社會等級,而是壹個相對自由的社會階層,士人們也沒有固定的職業與社會地位,因此他們憑借著自己的學識與才幹活躍於那個“禮崩樂壞”的特殊時期,承擔起了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的雙重歷史角色。孟子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二、“內聖外王”的士人精神如上所述,正是由於士人階層所承擔的歷史責任,使得他們的社會理念、精神追求與價值體系等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形成了其獨特的“士人精神”,而在《孟子》壹書中,這種精神體現為鮮明的社會責任感。來源:北方文學·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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