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就是當壹個人被診斷腦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機和藥物維持生命體征時,基於個人生前的意願或家屬的同意,以無償捐贈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贈給瀕臨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讓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 身體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將自己的壹個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親屬或配偶。 器官捐贈的範圍 器官捐贈的範圍包括細胞捐贈、組織捐贈和器官捐贈。
細胞捐贈
是指從壹個健康人的體內提取有活力的細胞群,輸入另外壹個需要救助的病人體內。臨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贈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組織捐贈
是指將人體的部分組織捐贈給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這些組織包括:皮膚、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經等等。壹位捐贈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同時捐贈多種組織給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器官捐贈
就是將人體的某個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贈給另外壹個需要接受移植治療的病人。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嚴重,而且已經不能用其他治療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經成功地進行過心臟、腎臟、肝臟、胰、肺、小腸以及腹部多器官聯合移植等多種移植。
編輯本段器官捐贈的種類
4月20日,省紅十字會和省衛生廳聯合在廣州召開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啟動會。省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徐火周、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出席會議,來自廣州、深圳等十個市的衛生局、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以及中山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南方醫院等十四家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代表80多人參加會議。 深圳市紅十字會和中山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在會議上做了經驗介紹。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完成了50例器官捐獻,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見光明,多位燒傷患者康復。 為了褒揚捐獻者的無私奉獻、遺愛人間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廣東省紅十字會在增城市萬安園公墓設立了紅十字紀念園,對於規範遺體器官捐獻工作,引導民眾移風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會上,省紅十字會和衛生廳決定成立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下設省器官捐獻辦公室、省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省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對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統壹管理。
編輯本段腦死亡與器官捐贈
傳統判定死亡
傳統判定壹個人死亡的標準,就是永久性的心臟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對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後,身體其他部位的組織和器官,都將因得不到氧氣與養分的供應而失去功能。
腦死亡
人體腦組織是由大腦、小腦和腦幹三部分組成的,腦幹是人體的生命中樞,它控制著人體呼吸 絕癥少年捐獻全身器官
、心跳、血壓等重要功能。人體壹些部位的細胞在受到傷害後可以通過再生來恢復功能,腦細胞則不同:壹旦壞死就無法再生。所以,當壹個人的腦幹遭受無法復原的傷害時,腦幹就會永久性完全喪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隨後,身體的其他器官和組織,也會因為沒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漸喪失功能。臨床上所指的腦死亡,就是指腦幹死亡。 近十年來,由於醫學技術的進步,當壹個人發生腦死亡時,醫生可以借助呼吸機和藥物來維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壓等生理功能長達兩個星期。但壹旦撤除這些輔助設施,他/她就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也會隨著停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腦細胞發生死亡之外,身體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組織依舊是健康的。
編輯本段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贈器官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引起的大腦功能喪失,但腦幹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沒有思維、記憶、認知、行為和語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臉部動作。因此,植物人沒有發生腦死亡,所以不能捐贈器官。 除了母親您也可以給予生命。
編輯本段關於器官移植
什麽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將某個健康的器官通過手術或其他方法放置到壹個患有嚴重疾病、危在旦夕的病人身體上,讓這個器官繼續發揮功能,從而使接受捐贈者獲得新生。
移植醫學的崛起
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紀以前壹直是人類的夢想,在二十世紀初期,醫學界對治療那些身體某個器官功能嚴重衰竭的病人依舊束手無策。由於受種種客觀條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當時只是停留在動物實驗階段。 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醫生開始進行人體試驗,但由於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後的排斥反應,器官移植的效果不盡人意。這種情況壹直延續到諾華公司發明了免疫抑制藥物--環孢素(新山地明)。環孢素的發明使移植後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這是本世紀尖端醫學的重大成就之壹。
編輯本段哪些病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 心臟 由各種病因導致的心臟衰竭的病人,心臟移植是唯壹的治療方法。 ● 肺臟 終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經過傳統內科治療無法治愈,但估計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慮進行肺移植手術來改善身體狀況。 ● 肝臟 處於良性肝病末期,無法用傳統內科手術治療的患者,肝臟移植是唯壹的方法。 ● 腎臟 當壹些疾病對腎臟產生損害,腎臟不能發揮正常的生理功能時,就會逐漸發展為腎功能不全,氮質血癥,其終末期就是尿毒癥。挽救尿毒癥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腎臟移植。 ● 胰臟 胰臟移植多數是與腎臟移植同時進行的,主要用於治療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後糖尿病。 除了上述病人,尚有患有脾臟、小腸等多種疾病的病人可以 通過接受移植手術獲得治愈。
編輯本段主要程序
1、接受來訪或電話咨詢 市民在填寫器官捐獻協議
2、紅十字會提供: 《致遺體捐獻誌願者的壹封信》 《山東省遺體捐獻登記表》(壹式兩份) 《誌願者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受理誌願者填寫完畢的登記表格,告知填寫不完整或不恰當的地方 4、為填寫合格的人員辦理: 《致遺體捐獻者的壹封信》《登記復函》 《遺體捐獻登記表》(壹份) 《榮譽證書》 《捐獻卡》(隨身攜帶用)
編輯本段相關疑點
傳統判定死亡
傳統判定壹個人死亡的標準就是永久性的心臟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對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後,身體其他部位的組織和器官都將因得不到氧氣與養分的供應而失去能。
腦死亡
人體腦組織是由大腦、小腦和腦幹三部分組成的,腦幹是人體的生命中樞,它控制著人體呼吸、心跳、血壓等重要功能。人體壹些部位的細胞在受到傷害後可以通過再生來恢復功能,腦細胞則不同: 器官捐獻用於醫療救助
壹旦壞死就無法再生。所以,當壹個人的腦幹遭受無法復原的傷害時,腦幹就會永久性完全喪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隨後,身體的其他器官和組織也會因為沒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漸喪失功能。臨床上所指的腦死亡,就是指腦幹死亡。近十年來,由於醫學技術的進步,當壹個人發生腦死亡時,醫生可以借助呼吸機和藥物來維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壓等生理功能長達兩個星期。但壹旦撤除這些輔助設施,他/她就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也會隨著停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腦細胞發生死亡之外,身體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組織依舊是健康的。
植物人是否可以器官捐獻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引起的大腦功能喪失,但腦幹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沒有思維、記憶、認知、行為和語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臉部動作。因此,植物人沒有發生腦死亡,所以不能器官捐獻。
編輯本段難點問題
現狀
據統計,自1986年~2006年20年來,上海市捐出自己遺體的市民不足4000人。上海市全年死亡人數約10萬人左右,每年卻只有300人誌願捐獻遺體,百分比僅千分之三。然而,在全國和上海的遺體捐獻登記者中,真正捐出遺體的比例卻較小,約占登記者的15%左右。 雖然中國在器官移植技術領域雖然已達到世界水平,但有關器官捐獻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這在壹定程度上還是制約了器官移植臨床救治工作和移植醫學的發展。
原因
倫理觀念的影響 傳統中國是個倫理社會,古代社會的壹般道德準則是將死者入土為安。現在很多地方的人依然墨守陳規,固執的遵循著那些舊習俗。很多人對於捐出親屬或自己的遺體,感情上很難接受。 利益觀念的影響 器官捐獻作為壹種公民自願履行的善行,只許捐贈,不可買賣。完全是無償和公益的,於是壹些人就會想“捐獻器官給他人對我有什麽好處和收益呢” 。 社會觀念的缺失 中國人重自我,輕社會,私民、小民意識根深蒂固,社會責任感差。在人們心目中,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陌生他人的漠不關心的觀念根深蒂固。
編輯本段外界觀點
孫少玲(汕頭市紅十字會秘書長) 按照有關的規定,紅十字會組織承擔著自願器官捐獻咨詢和登記等工作,但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紅十字會根本無法聯系到接收捐獻器官的單位,因此器官捐獻在壹定程度上難免成了空談。 其實,隨著市民公益意識的不斷提高,時常有人到紅十字會咨詢有關器官捐獻和遺體捐獻的事宜,不少臨終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確表態願意將遺體或器官無償捐獻出來,供教學科研或醫療救治所用,但最後都因為找不到願意接受的組織和單位而作罷。當然,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實施是壹個復雜的過程,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同努力和協作才可能實現。 郭曉妃(市民) 讓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續 :作為市民,對於器官捐獻的相關知識、法律法規的確知之甚少。壹方面,相關部門及媒體在這方面的宣傳較少,很多人不清楚器官捐獻的具體定義,例如哪些可以活體捐獻、遺體捐獻需具備什麽條件等等;另壹方面,現實生活中不少汕頭人的觀念還是比較保守,對於死亡的親人,多年的傳統思想都是“入土為安”,崇尚土葬;後來,雖然人們逐漸接受火葬,但還是受“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等觀念的影響,要求在保全肢體的情況下進行火化。要將親人的屍體進行解剖,或者捐獻出有用的器官去救治他人,許多人壹時半會心理上還無法接受。個人覺得,這需要媒體的進壹步宣傳,讓人們真正體會到將死亡親人有用的器官捐獻出來去救治他人,實際上是使親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續,是功德無量的行為。
編輯本段各國成就
瑞典
越來越多的瑞典人對身後捐獻器官態度積極。據瑞典《每日新聞》發表的壹項調查顯示,2006年在瑞典進行了136例器官捐獻手術,這是1991年以來手術數量最多的壹年。這是壹個積極的趨勢,表明公眾對器官捐獻的意識增強了。 長期以來,在瑞典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壹直徘徊在每年100例左右。擁有器官捐獻方面的知識非常重要,尤其是對那些未曾作出選擇的患者,用知識說服他們的家屬,效果要好得多。近年來,患者家屬對器官捐獻的了解明顯增加,許多家庭成員公開談論這個問題,這對作出積極的決定有很大的幫助。 根據瑞典器官捐獻法,如果死者生前沒有作出選擇,是否捐獻器官將由死者家屬決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萬瑞典克朗,加強對自願捐獻器官的宣傳和教育。對於已經病危的患者,醫院專門配備從事器官捐獻的護士和醫生,對病人和家屬做工作。通過這壹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獻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 在瑞典900萬人口中,有150萬人自願在國家器官捐獻登記冊上登記,沒有登記但對器官捐獻態度積極的人可以隨身攜帶器官捐獻卡。自1964年瑞典進行第壹例腎臟移植手術以來,瑞典在器官移植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
德國
德國每年約有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時得到器官捐獻而死亡。德國每年的器官捐獻量不到實際需要的20%。2005年德國進行了2100例腎移植手術,但同年新增同類病人超過2700人。從德國的民意調查看,超過80%的人對器官捐獻持積極態度,但只有12%的人真正取得捐獻證書。從近年的實踐看,是否具有捐獻證書並不是唯壹的問題。有55%的醫院沒有按規定將持有捐獻證書的潛在捐獻者的情況及時轉達給器官捐獻中心,因為這些醫院擔心在操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不能得到足夠補償以及怕麻煩。為此,德國國家倫理委員會建議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有鑒於此,德國考慮修改器官捐獻法。德國於1997年通過的關於人體器官捐獻的法律規定,本意是提高人體器官捐獻數量,現在來看這個目標並未實現。其原因並不完全是醫療系統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獻數量不足的壹個重要原因。為此,該委員會建議實行壹種新的捐獻模式。德國倫理委員會建議,首先要在全國開展宣傳解釋工作,然後由國家出面,系統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後捐獻器官的問題。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獻器官的決定,可記錄在其醫療卡及駕駛證的數據庫中,公民有權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如果公民不作明確表態,那麽他將被告知,在其死後適用“不反對即同意”的原則。原則上,醫務人員可以認為死者默認同意捐獻器官,如其親屬不明確反對,醫務人員即可摘取其器官用於捐獻。
美國
屍體器官捐獻 在美國,所有屍體器官捐獻工作均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獲取組織)完成。據2004年統計,全美有59個OPO,其中50個為獨立組織,不依靠於醫院或相關研究機構,其余9個則依托指定醫院。所有OPO均由健康和人類服務秘書處(the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指派,並對聯邦政府負責,同時也是國家器官獲取和移植網絡(OPTN)的壹員。 OPO需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在醫院建立良好的器官捐獻氛圍,壹方面向醫務人員及醫院管理層宣傳如何確認潛在的捐獻者、如何獲得捐獻者本人及其家屬的同意以及器官獲取前的保護措施等;另壹方面還要與ICU、神經外科和神經內科的專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確保器官捐獻的順利完成。OPO還要負責與捐獻者家屬進行溝通,以使其同意捐出捐獻者器官。在美國,捐贈者死亡後,約42%-69%的家庭同意進行捐贈;但如果捐獻者生前曾登記願意捐獻器官,家屬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活體器官捐獻 2001年,美國活體器官捐獻數量(6618例)首次超過屍體器官捐獻(6182例);2002年,雖然活體器官捐獻數量仍高於屍體器官捐獻,但增長幅度減緩,活體腎移植增幅為4%(2001年高達11%),但是活體肝移植和活體肺移植數量明顯下降(與2001年比降幅分別為31%和36%)。(圖1)2005年,屍體器官捐獻(7593)再次超過活體器官捐獻(6902例)。 活體腎移植是活體器官捐獻的主體,2002年為6240例,占全部活體移植的94%,2005年為6571例,占全部活體移植的95%;2002年,活體肺葉移植25例和肝移植362例,教2001年(活體肺移植49例,活體肝移植519例)均顯著減少,可能與媒體對供體死亡案例進行報道有關。2005年,活體肺移植和活體肝移植數量進壹步減少,分別為2例和323例。所有活體捐獻均以成年人為主(<99.9%),不提倡進行18歲以下兒童的器官捐獻。1993年-2002年***實施35例18歲以下活體腎臟捐獻,在活體器官捐獻中所占比例小於0.1%。而活體移植中,親屬間的器官捐獻占主導地位(>80%),但不容忽視的是非親屬間器官捐獻比例正在逐年上升。
中國
2007年1月20-22日在廣州召開的《中國首屆國際標準器官捐獻及分流系統聯席會議》上進行了壹項具有歷史意義的活動。中國首批“器官捐獻卡”首發儀式。器官捐獻卡英文名“Donor card”,全稱為器官、眼角膜自願捐獻者隨身攜帶卡。上面有申請人簽名、聯系方式、直系親屬姓名及緊急情況下的聯系方式,器官捐獻機構聯系人電話,相關網站及發放單位等信息。以便萬壹持卡人意外身亡,此卡可以作為當事人身前已表達國器官捐獻意願的證據。 管理人員可以按卡上的序號登錄網站查詢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以便即時與家人取得聯系。是否捐獻器官最終還要征得家屬簽字同意。中國目前有成千上萬的終末危重患者和失明患者正在急切地等待人道主義救援。然而由於器官捐獻系統工程缺失,使很多病人在等待中死去。 器官捐獻卡是這個系統工程地第壹工程。器官捐獻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極小概率事件(百萬分之壹)。沒有龐大的自願者人群做基數(>1億),每人每年百萬分之壹的小概率事件就不可能成就壹個具有壹定規模的器官資源。所以項目負責人和捐獻卡發起人陳忠華教授指出,其發放目標就是在第2個五年計劃(2006-2010)內使中國捐獻註冊人數從總人口數的0.0%推廣到50%,屆時約有5億人持有這種愛心卡。絕對數世界第壹。
編輯本段器官捐獻試點首批啟動
2010年3月,人體器官捐獻體系首先在上海、天津、遼寧、山東、浙江、廣東、江西、福建廈門、江蘇南京、湖北武漢等十個省市開始試點。4月20日,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試點正式啟動。 廣東省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徐火周介紹,廣東省將成立人體器官捐獻組織領導機構——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下設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和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對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進行統籌管理。以後,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者信息都匯總到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建立人體器官捐獻者資料庫和受者資料庫。廣東的試點在廣州、深圳等10個城市進行,每個城市建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站。據悉,由於交通意外死亡人數比較多,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計劃發動廣大的駕車人士加入人體器官捐獻者行列。
兩大原則:捐獻器官必須自願無償
器官捐獻以自願、無償為原則,特指下列兩種情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通過書面自願申請器官捐獻登記,並且沒有撤銷其登記,待其身故後進行器官捐獻;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器官,待其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書面形式***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獻。 另據報道,捐獻器官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和死刑犯的屍體器官捐獻。
分配的原則還未出爐
由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根據中國人體器官分配原則(分配原則將另行下發)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要對器官捐獻和移植的過程進行見證。
捐獻程序
公民可以書面向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自願申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或者是潛在人體器官捐獻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獻意願,則由協調員幫助完成捐獻手續,公證相關資料,並報送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確認後將捐獻者資料錄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