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與顯暢 抒情文學與敘事文學情趣的吻合 大異於溫柔敦厚
元代社會的激烈變化,使整個文壇的審美情趣也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王國維曾說:“元曲之佳處何在?壹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他認為,元劇作為敘事的文學,其審美特征就是“自然”。所謂自然,是真實地摹寫作者的所見、所想,讓觀眾真切地看到“時代之情狀”,從而體悟到流註在故事中的旨趣。與此相聯系,他指出元雜劇的文字,也必然不事藻繪,是鮮活的生動活潑的語言。至於元劇之所以具有這樣的審美特征,王國維認為是出自“自娛”與 “娛人”的需要。劇作家創作劇本,不是要藏之名山,而是要公之於眾,這必然要讓觀眾看得明白、真切,才能進壹步理解和認同。在這裏,王國維把戲劇這壹體裁的特性與觀眾心理聯系起來,相當準確地揭示出形成元代文壇審美情趣的重要因素。
不過,王國維所說的“自然”,只是元代文壇審美情趣的壹個方面。從當時屬於文壇主體的戲曲、散曲創作傾向看,許多作家不僅自然地抒寫人情世態,而且表現出淋漓盡致、飽滿酣暢的風格。以劇本的情節安排而論,元劇作家總是把簡單的故事寫得波瀾叠宕,透徹地表現悲歡離合的情態;以刻劃人物而論,則力圖揭示出主人公的內心奧秘,曲盡形容,鮮明地顯示其個性特征;以語言風格而論,則崇尚“本色”,大量運用俗語、俚悟,以及襯字、雙聲、疊韻,生動跳撻地繪形繪色。劇作者往往毫無遮攔地讓人物盡情宣泄愛與恨。關漢卿寫竇娥呼天搶地,罵官罵吏,把悲憤怨恨的氛圍推到極限;鄭光祖寫倩女追求戀人,乃至魂魄飛越千山萬水,壹路上吐露對愛情的渴望。有些劇作者甚至還借劇中人歌哭笑啼,釋放胸中積悃,馬致遠《漢宮秋》、《薦福碑》,白樸《梧桐雨》中的多段唱詞,實際上是作者在發泄對現實不滿的感情。
對於元雜劇所表現的審美情趣,明代學者早有深切的理解。陳與郊《古雜劇序》中說:“夫元之曲以摹繪神理,殫極才情,足抉宇壤之秘。”孟稱舜在《古今名劇合選序》中也說:“迨夫曲之為妙,極古今好醜、貴賤、離合、死生,因事以選形,隨物而賦象。”他們都看到了元雜劇具有曲盡人情、透徹無遺地表現事物的特點,而且都用“極”這壹強烈字眼給予形容。吳偉業在《北詞廣正譜序》中更指出:“今之傳奇,即古者歌舞之變也,然其感動人心,較昔之歌舞,更顯而暢矣。而元人傳奇,又其最善者也。”所謂顯而暢,是指元劇題旨顯露的,能讓觀眾看得真切明白;而總體的風格則呈現出酣暢之美,讓觀眾有痛快淋漓的感受。
在元代抒情性文學的創作中,自然酣暢之美,同樣是最為鮮明而且備受推崇的。以散曲而言,其審美要求明顯與詩詞不同。詩詞講究含蓄蘊藉,曲則為“街市小令,唱尖新倩意”。散曲作者多以賦的手法,白描直陳,把所寫的情與物展露無餘,淋漓盡致。而曲的特殊體制,例如可以增加襯字,可以有頂針、疊字、短柱對、鼎足對等多種手法,也對詩人奔放地抒發情感,形成自然酣暢的風格,起了推轂的作用。正因為社會的風尚和散曲形式的特殊韻味,影響了作者的審美情趣,所以,卓有成就的作者所寫的作品,或清麗,或質樸,或豪放,或潑辣,或諧謔,卻總離不開自然酣暢這壹總的趨向。貫酸齋序《陽春白雪》,曾舉出散曲有“滑雅”、“平熟”、“媚嫵”、“豪辣浩爛”諸種風格;鄧子晉序《太平樂府》,說他“以馮海粟為豪辣浩爛,乃其所畏也”。或見,豪辣浩爛、酣暢尖新在當時被視為曲作的最高境界。
至於詩詞制作,審美情趣也有所變化。劉敏中說“詩不求奇”,“率意謳吟信手書”,主張自然隨意地抒發感情。元代壹些最有成就的詩人,像薩都剌、楊維楨、耶建楚材,其詩詞創作均近奔放酣暢壹路,前人評論耶律楚材,謂其詩 “語皆本色,惟意所如,不以研煉為工”。這些重要詩人的審美傾向,在壹定程度上反映出詩壇風尚。清人宋犖在《元詩選》序中也說“元詩多清麗,近太白”。李白的詩作感情奔放,“天然去雕飾”。宋犖以李白的風格來概括元代詩風,顯然註意到詩壇流註著自然酣暢的審美情趣。
如上所述,元代文壇,無論是敘事性還是抒情性的文學創作,均體現出自然酣暢之美。在元以前,傳統的文學觀念註重“溫柔敦厚”、“樂而不淫,哀而不傷”,每以簡古含蓄為美。在宋代,梅堯臣說詩要“含不盡之意,見在言外” (見歐陽修《六壹詩話》);張戒反對“詩意淺露,略無餘蘊”(《歲寒堂詩話》卷上);姜夔說“語貴含蓄”(《白石詩說》),即使被目為豪放的辛派詞人,也多有芳草美人寄旨遙深之作。元代文壇的審美觀,與這壹傳統大異其趣。許多作家“顯而暢”的做法,恰恰為傳統所忌。傳統觀念認為作品要使人能像嚼橄欖那樣回甘;元代許多作品則讓人痛快酣暢,魂蕩神搖。有些曲作甚至使人如飲烈酒,或者如聞蒜酪味,表現出特殊的藝術魅力。
元代文壇出現的新的審美情趣,與社會風尚的變化,理論家推動“情”的主張,通俗文學蓬勃發展的影響,少數民族狂歌鬧舞嗜好的浸潤,寫意畫的成熟,乃至個人意識的擡頭等等,都有密切的關系。這些方面有待進壹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