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凡固定有專人操作的木匠機床,操作者有必要通過考試合格,持有本機床的《設備操作證》方可操作;沒有固定專人操作的木匠機床,使有人員亦應持有該機床的《設備操作證》方可運用機床。 二、仔細執行下述木匠機床通用規則: (壹) 作業前仔細作到: 1、固定有專人操作的機床,操作者應仔細閱讀交接班記載,知道上壹班機床的作業狀況和存在疑問。 2、查看機床上及作業現場,如有與作業無關的雜物應鏟除之。 3、查看安全防護設備應完全無缺。無防護設備的機床禁絕操作。 1、 查看操作應處於非作業的方位上。 2、 查看電器配箱應封閉可靠,電氣接地傑出。 3、 查看光滑儲油部位的油量應足夠、密封傑出。油標、油杯、油嘴等應完全,裝置正確,油眼無堵塞。按光滑圖表規則進行加油。 4、泊車壹個班以上的機床應作空作業試車,承認作業正常後方可作業。 (二) 作業中仔細作到: 1、固定有專人操作的機床,操作者應堅守崗位,仔細操作,不做與作業無關的事。脫離機床時要泊車,堵截電源。沒有回定專人操作的機床,運用人員有完機床後,應泊車,堵截電源。 2、刀具、木材應裝夾正確,緊固可靠。 3、傳動及進給的機械變速,有必要在刀具脫離工件後泊車進行。 4、註重木材不得有鐵釘,謹防損壞刀具。 1、密切註重機床的作業狀況、光滑狀況、溫升狀況、聲響狀況,發現有任何異常現象,應立即泊車查看,排除毛病後再作業。 2、機床發作事端時應立即泊車,堅持事端現場,陳述有關部門剖析處置。 (三) 作業後仔細作到: 1、將操作手柄放到非作業方位上,堵截電源。 2、擦凈機床,打掃作業場地。 3、固定有專人操作的機床,操作都應將班中發現的機床疑問填到交接班記載本上,做好接班作業。 三、仔細執行下述木匠機床的特別規則: (壹) 木匠車床: 刀具應裝在可調理的刀架上或手握著緊靠在刀架進步行車削,禁絕懸空有的拿著車削。 (二) 木匠銑床: 1、作業時要待主軸作業正常後才幹進刀銑削,運用大直徑銑刀時應開慢車銑削。 2、主軸升降不宜過快,費勁深度不宜過大,手動進給要均勻。 3、需求主軸倒轉時,須待刀具退離工件,主軸旋轉中止後再進行換向。 4、ФM木匠銑床,只允許在1320轉/分這壹速度運用刀頭,其他2010、2645、4080 三種轉速禁絕運用刀頭進行銑削。 (三) 木匠刨床: 1、作業前用手動盤車,承認刀具轉變靈敏後才幹開動機床。 2、機床開動作業正常後方可刨料。 3、平刨:(1)應根據木材的寬窄移動防護板。 (2)刨料時要註重查看木材上的節疤是死的仍是活的,避免打出傷人。 4、壓刨:刨料時要註重木材大頭小尾,要根據木材巨細予給恰當費勁量,最大不得超越5厘米。 (四) 木匠鋸床: 1、圓鋸機: (1)作業前查看圓鋸片應裝置正確、緊固可靠。用手動盤車應轉變靈敏。 (2)鋸料時送料進給量禁絕過大,如因送料過大致使鋸片轉速減慢時,應立即將木材稍往回撤,待轉數康復後再送料。 2、壹般帶鋸: (1)作業前應調正鋸條其松緊適宜,齒頂高出飛輪邊際端面壹些。 (2)根據需求調正作業臺斜度時,要註重勿碰鋸條和卡子,作業完畢後要及時將作業臺調平。 (3)鋸料時送料進給量禁絕過大,如因送料過大致使鋸條轉速減慢時,應立即將木材稍往回撤,待轉數康復後再送料。 (4)作業後將上飛輪降低使鋸條放松。 3、48跑車帶鋸機: (1) 作業前做到: ① 調正鋸條使其松緊適宜,齒頂高出飛輪邊際端面20毫米。 ② 上下軋頭有硬木塊將鋸條夾好不使鋸條搖擺,但不能夾得太緊使鋸條發熱。 ③ 將上飛輪的木制防護罩門關好。 (2) 作業中作到: ① 鋸料時將調理帶鋸移動的離合器分隔,以備隨時調理。 ② 鋸條上應常常擦些火油或水,使其光滑和冷卻。 ③ 上軋頭滑塊應移到上軋頭間隔所鋸木材50~100毫米處。 ④ 應根據所鋸木材體積巨細,質地軟硬而決議跑車速度。 ⑤ 圓材鋸方料時只需紮上釣就可以了,圓材鋸薄時有必要上下釣壹同紮。 ⑥ 當木材鋸去邊皮或壹塊木板後,跑車再退回時要避免木材因變形而磕碰鋸條。 ⑦ 當木材鋸到半途發作毛病,跑車要退回來時,應將裝在跑車架上阻止木架移動的操縱桿抓住不使木架移動。 ⑧ 禁絕在機床壹動時加註光滑油或緊固螺栓等作業。 ⑨ 機床中止運用或跑車上料時,應將跑車操縱桿控制器控制住。 (3) 作業後將上飛輪降低,使鋸條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