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用戶訂貨、市場需要和新科研成果制定設計任務;
2、初步設計:包括確定機械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結構形式,進行運動設計、結構設計並繪制初步總圖以及初步審查;
3、技術設計:包括修改設計、繪制全部零部件和新的總圖以及第二次審查;
4、工作圖設計:包括最後的修改、繪制全部工作圖,如零件圖、部件裝配圖和總裝配圖等,制定全部技術文件;
5、定型設計:用於成批或大量生產的機械,對於某些設計任務比較簡單如簡單機械的新型設計、壹般機械的繼承設計或變型設計等的機械設計可省去初步設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