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高度重視道德教育,樹立了道德教育的明確目標,並把道德教育視為壹個由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宗教教育構成的完整體系
早在《禮記·學記》上就有:“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的觀點。這就是說,建立壹個政權和領導壹國的老百姓,教育是至關重要的。而“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禮記.學記》),教育的目的是“長善救失”,即使人的過失得以挽救,而使人善良的方面不斷增長。可見,道德教育是古代教育的核心內容。道德教育必須從修身,即達到身心和諧開始,進而處理好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乃至國與國之間的倫理關系。因此,只有教育辦好了,人心得治了,倫理關系協調了,才能從根本上保證人們真正長久的幸福生活。
而中國古代的道德教育之所以能夠奏效,是因為它是壹個由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宗教教育等構成的完整體系。在這個體系中,特別重視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強調家庭教育是道德教育的開始,社會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擴展,社會教育應當秉持孔子提出的“思無邪”的理念。因此中國古代的文藝作品,都遵循著孔老夫子的這壹思想,不論音樂、歌舞、戲劇、詩詞等等,無不是以宣揚道德、弘揚正氣為主要內容,這樣才能使社會的正氣上升,邪氣下降。在科學迅猛發展的今天,網際網絡滲透到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社會教育對人價值觀的影響更是起著潛移默化的深遠影響。所以我們的文化部門、新聞媒體,網際網絡等,更應當承擔起弘揚社會正氣的責任,為倡導和樹立正確的道德觀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此外,宗教教育在中國傳統道德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佛教,本質上就是壹種教育。佛陀教育教導人“諸惡莫做,眾善奉行”與儒家重視道德教育的思想本質上是壹致的。自公元67年佛教傳到中國後,受到中國朝野的歡迎,成為壹種高度藝術化的教育。而這種藝術化的教育,體現在佛教的建築、雕塑、音樂、繪畫之中,成為中國傳統道德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形成淳樸向善的民風和達到社會的安定和諧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采取了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強調領導幹部的率先垂範作用
《說文解字》把“教”解釋為“上所施,下所效”。儒家看到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是身體力行的感化而不是空洞的說教,是開啟人的愛心、羞恥心而不是強制灌輸壹種理念,因此特別了強調“正人先正己”、“身教勝於言教”,強調了作為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者的領導人的道德示範作用。在這方面,孔子多次強調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意思是說,領導人的德行好比風,老百姓的德行好比草。風向哪邊吹,草就向哪邊倒。又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說法。實踐證明,“上行則下效”:“上有克讓之風,下有不爭之俗”,“上清而無欲,則下正而民樸”,“上重義則義克利,上重利則利克義”,“大臣不廉,小臣必汙;小臣不廉,風俗必敗。”由此可見,作為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領導者的道德修養對於形成壹個社會良好的社會風尚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孟子繼承了孔子重視領導者以身作則的道德示範作用,他說:“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孟子·離婁上》)只有仁人應處於統治地位。不仁的人處於統治地位,就會把他的罪惡傳播給廣大的群眾。追溯歷史,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個士大夫階層實現政治理想的過程中,尤其重視個體品格的高低,重視個體人格的力量,良好的個體道德修養成為為官者首要而基本的條件。包拯清正廉明、不畏強權的為官品格;海瑞為民請命、剛直不阿的風範,都為統治者和平民所敬仰。
第三,把道德建設作為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通過各種制度建設保證推行道德教育
中國古代對道德教育的重視,並不是空洞的道德說教,而是依靠各種社會制度來加以強化。簡單地講,社會弘揚什麽,就要通過制度激勵什麽;反對什麽,就要通過制度約束什麽。英國功利主義的代表人物密爾說的好,“當社會不利於人常常運用高尚的情感時,這種情感就會由於缺乏培養而枯死。”從這個意義上說,從法律、監督機制的健全、激勵機制的完善上保障和推行道德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國古人重視道德教育,但絕不意味著因此忽視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在中國古人那裏,道德教育與制度建設這兩者之間不是非此即彼、相互對立、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
例如,為了落實孔子“舉賢才”、“舉直措諸枉,能使枉者直”的主張,孟子進壹步提出:“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孟子·公孫醜上》)這壹觀點也為歷朝歷代的開明統治者所接受,因而註重從官吏的選拔、考核、監察、獎勵、培訓和管理制度上落實“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漢書》卷6,第167頁,中華書局出版社1962年版)的主張,這對於維護傳統社會的和諧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著重培養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的能力
世界所有沖突、不和諧的出現,根源在於利己與利他之間的沖突。因此,要化解沖突,每個人都要首先反省自己的不足,而不是去指責對方。孟子對這壹點的闡述尤為詳盡。他說:“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
在《中庸》上也說,“射有似乎君子,失之正鵠,反求諸其身。”意思是說,我們做事如果沒有成功,就應當馬上反過頭來從自己身上發現不足。這正如壹個射箭的人,如果他射箭偏離了靶心,他不是去尋找客觀的原因,而是回過頭來反省自己的技藝不精湛。孔孟所稱道的堯舜禹湯等古代的聖人,都是這樣“行有不得,反求諸己”的楷模。商朝的湯王,在自己洗臉的盆子上面刻了壹段話,“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學》:“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時時督促自己要不斷進步。湯王遇著大旱禱雨時又提到:“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論語·堯曰》)。意思是說,只要我自身有罪,不要因為我的過失殃及到天下百姓的身上。天下的老百姓有罪,都是我自己沒做好,都該由我自身負責。
在中國古人看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社會風氣的好壞,與社會中的每個人息息相關,而社會上的每個人都對社會風氣的好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不僅是每壹個領導者,而且每壹個普通的人,都應當有這樣“行有不得,反求諸己”的態度。陳寅恪說過: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而作為讀書人,作為知識分子,更應當具有這樣的反省能力。應當說,從自己做起樹立正確的榮辱觀和道德觀,是我們每壹個人都應當也必須承擔的道義責任。
古人說:各相責,天翻地覆;各自責,天清地寧。如今小至家庭夫婦之間的沖突,大至種族、國家之間的沖突,從很多的程度上都是由於彼此之間只知道責怪對方,而不能夠反躬自省而導致的。只有人人都能做到“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才能最終化解沖突和矛盾,維護社會的和諧和世界的和平。
孝親觀念的現代意義
內容摘要:“孝”是傳統儒家文化的核心內容,千百年來壹直作為倫理道德之本、行為規範之首而倍受推崇。現代家庭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和追求個人自由、權利意識的蔓延,使得孝親觀念越來越為人們所忽視。從而也出現了很多人倫關系失調、家庭關系紊亂等社會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是多方面的,重新認識和提倡儒家倫理中重視孝道的思想,對於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社會問題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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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家庭美德 孝敬 尊老 儒家倫理
對於現代家庭關系問題的討論,筆墨日益集中於夫妻雙方關系的處理和協調,這是否意味著現代家庭中子女越來越少地關註對父母的贍養與孝敬問題?易言之,傳統社會中濃厚的孝親觀念在現代家庭中還處於何種地位、起著多大的作用呢?帶著這個疑問,筆者對當代家庭中子女對父母的“孝敬”問題進行了訪談調查。
調查是在煙臺開發區的壹個居民小區中進行的。由於地處開發區,集中了許多年輕的和中年的夫婦,與地處開發區的特點有關,這裏聚集的年輕人都具有較高的學歷和較好的文化素質。我們的訪談對象集中於那些與兒女生活在壹起的老年人,了解他們對兒女的孝親觀念的看法。這些回答似乎反映了某壹年齡段(25--35歲)、某壹文化層次(大專以上學歷)的城市青年(或中年)人對孝親問題的態度。
在談及兒女對父母是否“孝敬”的問題時,這些老人的回答大都是肯定的。然而,這些肯定的回答在我們聽來,都帶有壹種“知足常樂”的無奈。在他們看來,能和子女生活在壹起,受到兒女的照顧,就很滿足了。而這種滿足似乎來自於與那些歧視打罵父母、吃父母的、要父母的、拿父母的兒女的對比。從他們的談話中還得知,對於洗衣、做飯、照看孩子等家務,他們也都心甘情願地承擔了,目的是為了在自己能幹活的時候,不要成為子女的包袱。至於象子女不高興了,說話時不在乎父母的感受、甚至帶有訓斥的口吻等情況,他們也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態接受了。他們的精神生活,更多的是來自於與孫子、外孫的感情交流,而來自於兒女的卻很少。兒女也沒有很好地意識到應該關心父母的精神生活,而把孝僅僅理解為贍養父母。這與中國傳統社會對“孝”的理解相距甚遠。
“孝”是傳統儒家文化的核心內容,千百年來壹直作為倫理道德之本、行為規範之首而倍受推崇。如孔子的“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孟子的“仁之實,事親也者”(《孟子·離婁上》)、《孝經》上的“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都把孝視為仁、義的根本,“人倫之公理”。後世的思想家和歷代統治者也把它當作維護社會倫理關系和政治統治的重要手段,並從不同的角度、比較全面地闡述了“孝”的含義、內容以及各種具體要求。
I.
孝道為什麽這樣為古人所重視呢?
在儒家思想家看來,孝敬是性德,即本性中所具有的品德。儒家講人性本善。人性的本善體現在人生而具有的惻隱之心、是非之心、辭讓之心、羞惡之心的基礎上。而建立在父子親情這種自然的倫理關系之上的孝敬,最容易體現出人生而具有的惻隱之心等。因此,講孝最容易開發本性,使本具的性德昭顯。儒家仁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孝這個根本的基礎上的。因此,這個字絕對不能疏忽。理解了這個字,也就理解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從孝這個字的構成來看,孝是壹個會意字,上面是個老字,下面是個子字。孝這個字的含義就是說,上壹代與下壹代是壹體、不是兩個。如果有兩個這個觀念,那就不是孝了。上壹代還有上壹代,過去無始;下壹代還有下壹代,未來無終,無始無終是壹體。在外國,中國人還保持著祭祀祖先的傳統,外國人不理解,問:幾百年、幾千年前的祖先,認都不認得,還祭祀他們幹什麽?但是他們不懂得“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的道理。中國人祭祀祖先,這個情存的深厚!遠祖不忘,對眼前的父母哪有不孝敬的道理呢?儒家從縱的方面講孝的教育,從橫的方面,則講兄弟之間的悌,又把它推廣到“四海之內皆兄弟”。可見,孝悌教育做好了,整個社會的人倫關系就自然會井然有序了。
推行孝道責任重大的是老師。因此,孝親和尊師緊密地聯系在壹起。儒家特別強調尊師重道的重要,強調老師的恩德與父母的恩德是壹樣的。這在古禮中表現的特別明顯。在《禮記》中記載,男子20歲行冠禮。從此以後,他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親戚都不再叫他的名了,而改稱他的字,甚至連皇帝也是如此,都稱他的字表示對他的尊敬。只有父母壹生都可以稱他的名,還有就是老師也可以稱他的名。可見,老師與父母的恩德是相等的。父母去世,要守喪三年;而老師去世,也要守(不穿孝服的)心喪三年。皇帝接見老師,也要降階,不能以君臣之禮接見,而必須以賓主之禮接見,即皇帝站在東面,老師站在西面。可見,儒家對師道尊嚴是何等的重視,把孝道和師道看成是教育的大根大本。
儒家講的孝的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要養父母之身,而且要養父母之心、父母之誌,不能讓他們常常擔心。如果自己常常讓父母擔憂,那就對不起父母,就是不孝了。例如,到學校讀書,功課不好,讓母親擔憂,就是不孝;不敬老師,和同學不能相處,讓父母擔憂,就是不孝;蹋進社會,工作不認真負責、不盡心盡力,讓父母擔憂,是不孝;對長官不盡忠,是不孝,與同僚不能合作,讓父母擔憂,也是不孝。因此,《論語》上講:孝就是能夠做到“父母惟其疾是憂”,即父母僅為其疾病擔憂,而完全不必為任何其它事情擔憂。可見,壹個常常懷有孝心的人,就幾乎是壹個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於孝子之門”的說法,是不無道理的。
II.
古代關於孝的有些論述和要求不僅在當時具有進步作用,而且對於我們今天家庭生活的和諧也仍有可供借鑒的內容。從現代社會與現代文明觀念出發,儒家所講的“孝”,其合理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贍養父母。早在《尚書·酒誥》中就提出了“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意思是說,臣民之所以努力種植各種谷物,是為了事奉他們的父兄。農功既畢,牽著牛車將谷物運到遠處去貿易,也是為了奉養他們的父母。這裏就提出了贍養父母的道德問題。《詩經》上也有很多篇章,壹再強調子女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如《詩經·小雅》雲:“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出我腹我”。意思是說:爹生我,娘養我。撫摸我,愛護我,養大長大教育我,照顧我啊掛念我,出門進門抱著我。因此,子女贍養父母,也是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作為儒家經典的《孝經》,更是把贍養父母作為庶人的主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見,傳統儒家倫理對於贍養父母是十分重視的。有時候,甚至超出了道德範圍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證,規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處罰。《孝經·五行章》有:“五行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的說法,規定對不孝者要“斬首梟之”。北齊律首創“重罪十條”,而其中不孝罪為“十惡不赦”的罪名之壹。唐律規定,罵祖父母與父母的要處以絞刑,毆者處以斬刑,從而對不孝的種種罪行作出了更具體的處罰。
第二,尊敬父母。壹般人認為贍養父母就是盡了孝道,針對這種看法,孔子說:“今之孝者,是為能養犬馬。皆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就是說,僅僅把“養”作為“孝”的標準,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對於養犬馬而言,也是“養”,不敬重父母,就與養犬馬無法區別了。《禮記·祭義》上也講,“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從內心發出對父母的真誠的尊敬之情,保證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們心情愉悅。所以孔子說:“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意思是說,事奉父母時保持和顏悅色是最難的。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食讓父兄先吃,這樣做就能稱得上是孝了嗎?對父母和顏悅色,尤其要表現在當父母犯錯誤的時候,不能發火:“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又敬不違,勞而無怨”(《論語·裏仁》)。意思是說,侍奉父母,如果他們有不對的地方,要輕微委婉的勸說,操勞而沒有怨言。可見,儒家的孝道把尊敬父母視為孝行的高層次要求。養與敬相比,敬是更根本的。因此曾子說:“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禮記·祭義》),孟子也說:“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孟子·萬章上》)。
第三,“尊老”。儒家把孝不限於父子關系,還擴大到家族親戚之間,如《禮記·坊記》提出,“睦於父母之黨,可謂孝矣”,主張“入則孝,出則悌”,即在家孝敬父母,出外尊敬長者,把家庭敬老觀念推廣到社會。自漢代以來,儒家的尊老、愛老、養老的倫理觀念牢固地紮根於家庭、風行於社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為人們奉行的行為規範,要求人們不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樣的感情去敬愛別人的父母。
在儒家看來,至少要做到以上幾點,才能稱得上是“孝”,以這種標準來衡量今天的“孝”子,恐怕有很多人就很難名副其實了。壹些在古人看來是孝敬父母的起碼要求和必備禮節,在現代許多年輕人眼中無異於“天方夜譚”。實地訪談的結果表明,要使兒女總是對父母保持和顏悅色的“愉色婉容”,已經很難做到了。至於子女偶爾不高興向父母發點脾氣,在壹些家庭中已成為“家常便飯”。而這些老人卻只是默默忍受了,總覺得比起那些“不肖”子孫而言,自己的兒女已經做得不錯了。
受過高等教育的城市子女的孝親觀念尚且如此,壹般社會大眾、特別是農村子女對待老人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了。對這壹點雖然沒有做過專門的調查,但翻開反映老農生活的報刊雜誌,親生兒女(兒媳)打爹罵娘、遺棄侮辱父母、視父母為包袱或保姆等事例隨處可見,許多老人淒涼悲苦的生活活生生地展現在眼前,令人目不忍睹。這與中國儒家倫理歷來倡導的養親、尊親、敬老的傳統美德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III.
究竟是什麽原因導致了曾經影響中國人上千年的孝親觀念的衰退呢?
其壹,對傳統孝道的猛烈批判,忽視了傳統孝親觀念中的合理成分。中國自五·四新文化運動、尤其是社會主義社會建立以後的十年文革期間,孝道連同壹切封建道德受到了猛烈的批判,人們從不同角度、各個方面揭露了封建孝道的弊端與危害。不可否認,傳統孝親觀念是在重視閱歷和經驗的農耕社會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在漫長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中受到宗法等級制度的深刻影響,“孝”的內容不可避免地帶有濃厚的宗法等級色彩,有許多愚忠愚孝的內容和阻礙現代社會發展的因素。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論語·裏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等等。但是,應當明確的是,這些消極的因素並不能代表儒家孝道思想的主流。同時,對儒家經典中的這些論述,也不能作斷章取義的曲解。由於壹些人對傳統孝道良莠不分的批判,造成人們思想上的混亂,在當代社會產生了不良社會後果。
其二,西方極端個人主義思想的影響,淡化了子女養親敬親的義務感。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尤其是西方腐朽價值觀的侵蝕,壹些人的個人主義、功利主義等思想意識急劇膨脹,自我表現中心,自私自利。例如有些人受到功利主義的影響,認為,老人只有消費,沒有生產,是壹種累贅、壹種負擔,敬老觀念日漸淡薄,甚至骨肉至親,也不喜歡家中有隨時需要照顧的老人同住。只有極少數需要老媽媽幫忙看家、煮飯、洗衣服、帶孩子的,才願意與老人同住。再就是父母本身有錢,不構成子女的負擔,兒女才樂意與他們同住,親自奉養。這些人心中只有自我,或放大了的自我,即妻子與兒女,沒有父母,不盡人子之責,不贍養扶助父母,甚至歧視、虐待父母。這不但破壞了家庭的友愛和睦,給父母在經濟上造成極大困難,在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而且敗壞了整個社會的道德風氣和敬老傳統。就這樣,人們在不知不覺中把儒家的“必養且敬”的孝子標準簡化為“必養”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打爹罵娘、不顧父母之養等“大逆不道”的現象時,那些尚能贍養父母的人就成為“孝子”。這也就不難理解那些能夠受到子女贍養照顧的老人們那種“知足常樂”的心情了。
當然,以上這些現象的產生,也是與我們社會生活的變動和教育的脫節是分不開的。在這種社會條件下,大力弘揚傳統孝德尤為重要。弘揚傳統孝德,必須首先解決思想認識問題。這是因為,現在中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時期,壹些持激進觀點的人對曾經扮演過封建道德的孝親觀念能否在現代家庭倫理關系的協調上起到積極作用持有懷疑甚至否定態度。
IV.
那麽,在當代中國弘揚傳統孝親美德的根據和價值在哪裏呢?
從道德的發展來看,社會主義道德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對過去人類壹切優秀道德的繼承與發展。社會主義道德必須根植於民族的傳統道德。社會主義道德並不是簡單的肯定或否定,而是棄糟取精。盡管傳統道德中含有其時代的階級的局限性的內容,但又有其不可忽視的超越時代的可繼承的內容。例如,傳統孝道中的養親、尊親美德,壹方面有利於維系人類的種族繁衍,符合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需要,有其客觀物質的基礎;另壹方面又有利於和睦親情,維系人類家庭,是血緣親情的自然表現,具有主觀心理的根據。又如傳統孝道中的敬親、尊老美德,強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為仁之本,“愛人”首先從愛父母做起,然後愛其族人、愛其長上、愛其民族、愛其國家。這種推己及人的自然親情,符合人的認識與情感發展的規律,易於為人們所接受。試想壹個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敬愛的人,怎麽可能讓他真心實意地去愛他人、愛民族、愛國家呢?可見,弘揚敬親、尊老美德,有助於維持社會秩序,形成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因此,孔子有“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亂者鮮矣”(《論語·學而》)的說法,《孝經》上也有“長幼順故上下治”的說法。可見,孝親觀念的教育是維持良好的社會倫理秩序的根本。而當代西方國家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法治相對健全的情況下,仍然出現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齡下降等現象,無疑與夫妻關系失調、家庭崩潰、父子失教的狀況有關。
可見,傳統孝親美德在當代社會仍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在“孝”的觀念和行為中有值得我們去挖掘的諸多合理成分。我們不能因為它存在某種缺點就對它完全否定。對於這壹點,孫中山先生在1924年談到:“壹般醉心於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談到孝字,我們中國尤為特長,尤其比各國進步的多”,“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民族主義》第六講)。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受儒家文化深刻熏陶的東方國家,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充分發揮了儒家孝道的積極方面,才在發展物質文明的同時,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面對當前中國社會大量出現的不養老、不敬老現象以及新加坡、韓國、日本等東方國家在精神文明建設中取得的成就,孫中山先生的話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總之,基於他國的經驗和中國的現狀,對儒家傳統孝親觀念進行全面的剖析和鑒別,吸取其中有價值的合理思想,在家庭中強調“孝”的美德,在全社會提倡養親、尊親、敬老的社會風氣,對於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處境、穩定社會秩序和人倫關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質等都將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