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問號應該註意什麽?
第壹,有疑問詞的句子不壹定都用問號。疑問詞也可以用在非疑問句中,所以不能單憑有無疑問詞來判斷壹個句子是不是疑問句,該不該用問號。下面的句子雖有疑問詞,但不是疑問句,所以不用問號:
(1)我不知道這件事是誰做的,但我猜做這件事的人壹定對我們的情況比較熟悉。
(2)妳告訴他我們這裏都有什麽規矩。
第二,倒裝句中,問號應該放在全句的末尾。例如:
明天放假嗎,張老師?
2.公式、表格的末尾用不用句末點號?
標點符號是幫助文字記錄語言的壹套符號,在數理化等自然科學中,遇到公式時,如果這個公式可以用語言讀出來,我們就可以按照《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使用標點符號,不同的是常常選用小圓點的句號。例如:
如果A>B,B>C,那麽A>C.
在表格中,如果只有數字、單詞,末尾不用標點;如果有句子,就應該和壹般文句壹樣使用標點。
3.帶引號、書名號的並列詞語之間不加頓號
文章中的“小蝌蚪”(如頓號、引號等)太多,會讓讀者產生眼花繚亂之感。並列詞語之間,已有引號或者書名號相隔的,不宜再加頓號。
如,壹紀要代擬稿寫道:“‘汙染排放違規’、‘霧霾天氣危害’、‘小區水管爆裂’、‘道路交通擁擠’等,已成為本市城市建設和管理領域急需補上的‘短板’。”這句話中,三個頓號均為多余,應當刪除。
又如,有壹通知代擬稿提出:“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規定,本市將開展機關事務運行情況統計工作。”同樣,這句話中書名號之間的頓號應當刪除。
4.壹些短語中的引號位置忌誤用
公文中,書寫帶有日期的事件、節日或其他特定意義的短語(含簡稱)時,通常只標引其中的日期。
如,壹通知寫道:“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句宜改成:“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又如,壹公文代擬稿提出:“本市‘十三五規劃’,描繪了未來五年上海發展的宏偉藍圖。”這句中,“‘十三五規劃’”應改成“‘十三五’規劃”。
5.並列的引語之間要不要用頓號?
從理論上說,並列的引語之間有停頓,應該用頓號,但是由於各引語已經加了引號,看起來很醒目,不會造成混淆,所以,可以不用頓號。有人願意用,不能算錯,但是以不用為好。新修訂的《標點符號用法》中也建議不用。例如:
他說話喜歡用“多”“真”“大”“挺”等詞強調語氣。
同理,並列的書名之間也以不用頓號為佳。例如:
中國古典四大名著是《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
6.在“某某說”的後面如何使用點號?
這要根據“某某說”的位置而定。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前,它後面壹般用冒號,也有人用逗號。例如:
(1)同伴讓我壹起去看看,我心情黯淡地說:“算了,不看了,妳們去吧。”(《中華散文》1999年第2期第5頁)
(2)我說道,“爸爸,妳走吧。”(朱自清《背影》)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後,它後面要用句號。例如:
“讓大家笑笑,有什麽不好?我又不少了些什麽。”他說。(《中華散文》1999年第2期第28頁)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中間,它前後的引語是壹個人的話,它後面要用逗號。例如:
“他不信,”砌成臺子的全體石塊壹齊說,“馬上給他看看,把他扔下去!”(葉聖陶《古代英雄的石像》)
如果“某某說”後面不是直接引語,而是轉述“某某”話的大意,“某某說”的後面壹般用逗號。
7.引文末尾的標點放在引號之內,還是放在引號之外?
如果引者是把引語作為完整獨立的話來用,那麽為了保持引語的完整獨立性,末尾的標點應該放在引號之內。例如:
總之,在任何工作中,都要記住:“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吳晗《說謙虛》)
如果引者只是把引語作為自己的話的壹個組成部分,那麽末尾不能有標點。例如:
從火車上遙望泰山,幾十年來有好些次了,每次想起“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那句話來,就覺得過而不登,像是欠下悠久的文化傳統壹筆債似的。(李健吾《雨中登泰山》)
8.括號內部如何使用標點?
就句內括號說,語句內部可以使用各種標點符號,但是語句末尾不能有句號(問號、嘆號例外),哪怕它已經是壹個完整的句子。例如:
(1)我先看那後記(我讀魯迅先生的書,壹向是這麽讀法),但是看完第壹面就翻不開了:書沒有切邊。(阿累《壹面》)
就句外括號說,它的內部如果是完整的句子,那麽句子末尾可以用句號或問號、嘆號。例如:
壹點事情都還沒有辦成,就讓我這樣破費,妳說這有多刻薄;要是我這個人有點才能的話,這對整個國家又是多麽刻薄!(我要感激地說,現在我的發明總算被接受啦,而且還應用得不錯呢。)(狄更斯《窮人的權利》)
9.連續引用壹篇文章的幾個段落時,如何使用引號?
連續引用壹篇文章的幾個段落時,壹般要在引文的每個自然段的開頭加上前引號,而只在引文的最後壹個自然段的結尾才使用後引號。
10.所有的歷史事件的名稱都要用引號嗎?
由月日數字命名的事件名稱壹般要在數字外用引號,以舊歷年號和地名命名的歷史事件的名稱,使用時壹般無須加引號,因為它們是歷史事件命名的通例,人們並不把它們視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但是,如果前面有“叫作”“稱為”“發動了”“制造了”等詞語,該事件成為“著重論述的對象”,就要在它們外面加上引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