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總則》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民法總則》關於物權的規定如下:
第壹百壹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壹百壹十五條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壹十六條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