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原本是政府的音樂機構。早在秦代,樂府就作為政府的音樂機構的名稱而存在了,漢代後,沿襲秦代體制,也設有專門的音樂機構,它的主要職能是管理郊廟、朝會的樂章。
至漢武帝時,音樂機構的規模和職能都大大擴大了,這是漢武帝整頓改革禮樂的壹項重要舉措,目的是改革傳統的郊廟音樂歌曲,用新聲改編雅樂。當時樂府的具體職能,壹是采集和編寫歌詞,二是譜寫樂曲,三是訓練樂工,四是演奏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