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機構迄今為止沒有就影子銀行給出壹個被廣泛接受的正式定義。我個人更加傾向於如下界定:巴曙松(2012)將影子銀行界定為從窄到寬的四種口徑:
1.最窄口徑=銀行理財業務+信托公司。
2.較窄口徑=最窄口徑+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3.較寬口徑=較窄+銀行同業業務+委托貸款等出表業務+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與典當行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最寬口徑=較寬口徑+民間借貸或者傾向於分為以下四類:
壹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例如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小額信貸公司;
二是傳統銀行(包括部分表外業務)的套利活動,如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的委托貸款,證券化和衍生品;
三是秘密金融活動;
四是其他金融創新,如民間借貸和投資銀行。值得註意的是,國內外的影子銀行體系有很大的不同,我們不能簡單的把“shadow banking。
本質上這就是在代銷貨幣基金。那麽貨幣基金是否完全沒有風險?是否就是銀行存款的殺器呢?為什麽利率市場化施行多年,貨幣基金充分多的市場上,還是有人把錢存在銀行。除了個人財務管理中流動性要求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因素。也就是說,貨幣基金是否完全沒有風險。今天順便壹道看看。首先,影子銀行存在於監管體系之外。監管會讓銀行束手束腳,但監管會站在經濟穩定、社會穩定的角度做出監管,也會在出現異常情況的時候給予擔保,確保不因個體的問題而出現全面的大範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