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條文: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的統壹。
目的正當性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防衛性是指正當防衛是在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同不法侵害做鬥爭的行為。
他既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壹種權利,又是公民在道義上應盡的義務,是壹種正義行為,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目的正當性與行為的防衛性具有密切的聯系。首先,目的的正當性制約著行為的防衛性。其次,行為的防衛性體現著目的的正當性,是目的正當性的客觀表現。
2.正當防衛是主觀的防衛意圖和客觀上的防衛行為的統壹。
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為了保護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而決意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狀態。正當防衛在客觀上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壹定的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觀。
但是,正當防衛與犯罪具有本質的區別,我們只有看到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國家和其他合法權益的本質,才能真正把握住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依據。
3.正當防衛是社會政治評價和法律評價的統壹。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觀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性質。
因此,正當防衛沒有法益侵害性,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社會政治評價;正當防衛不具備犯罪構成,沒有刑事違法性,因此,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法律評價。在這個意義上說,正當防衛是排除社會危害性和阻止刑事違法性的統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