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指14歲以上的女性。
婦女,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其定義是成年女子的通稱。在《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中,其定義是未滿14周歲的女性為幼女;滿14周歲(含14周歲)的女性為婦女。女者,指未婚女子;婦者,指已婚女子,故婦女泛指女性。
由此可見,在司法解釋中定義14周歲以上的女性統稱為婦女。而在中國傳統說法中,婦女壹般指的是已婚女子;在日常生活中,婦女是屬於成年女子的統稱,年滿18歲的女青年即可稱為婦女,18歲到14歲則稱為少女,14歲到7歲稱為幼女,7歲以下稱為兒童。
保護婦女的組織團體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是我黨和中國政府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之壹。成立於1949年3月,原名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1957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和國婦女聯合會”,1978年又改名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它的基本職能是:團結、動員廣大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建國之初就成立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1988全國政協成立了婦女青年委員會,1989年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成立了婦女兒童工作專門組,1990年由國務院16個部委負責人及4個非政府組織代表組成了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1996年司法部、民政部、團中央、婦聯、殘聯聯合通知,對特殊社會群體進行法律援助,其中包括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