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俗稱“新正”。正月初壹,黎明即起,穿新衣裳,禮神祭祀祖先,開門放鞭炮,叫做“開正”,1994年底市區禁止放鞭炮,此俗廢,但鄉村依舊。主婦煮甜線面湯、敬祀神祗後,每人必食, 祈求全家幸福長壽。再以3碗飯,插上紅紙花,俗稱“飯春枝”祭祀先人,祝禱家庭糧食充足有剩余。隨後拜年。到尊長、親友、鄰居家道“恭喜”;主人家則以朱盒(俗稱“薦盒”)盛糖果糕點、蜜餞,並泡以甜茶,熱情款待客人。至親好友,主人以佳肴美酒招待,叫做“新春酒”。客人告辭,雙方都以“紅包”(壓歲錢)和紅柑(雙數)贈予小孩。清同治有《竹枝詞》雲:“元旦春為壹歲魁,大家拜賀禮相陪。兒童也解稱恭喜,賺得紅柑滿袖來。”
初壹這天有很多禁忌,三餐不吃粥,避免出門遇雨;不掃地,不倒垃圾於戶外,意為財不外泄;不打罵孩子;不講不吉利話;忌打破碗碟用具;不能到井邊挑水;不動針、不縫衣、不動刀等。如今很多青年已不忌諱,但仍有壹部分人遵行不諱。
正月初二,“請女婿”。夫妻攜帶兒女,帶著禮物謁娘家,向嶽父、嶽母拜年。娘家備筵席請女婿,禮節十分隆重,現民間仍多循此俗。初五,商店恢復營業,小商販走街串巷吆喝喊賣,家居開始打掃衛生,轉入日常生活。
初九子時,用“三牲”、甜粿、水果等敬天公。
十壹晚上,吃豆腐、韭菜、瘦肉,稱為“吃福”。
清以來,春節期間薌城有壹種特別習俗即“逛公爺街”(今南昌路,是清時海澄公黃梧住所的街道),內中有風味小吃攤、售貨攤、戲臺、布袋戲等娛樂。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此俗改遊“娛春場”(1965年廢),址在中山公園或體育場,在保留原有的娛樂外,增設豐富多彩的文娛體育活動。並在春節期間組織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慰問教師、舉行團拜、開新春茶話會等活動。自90年代起時興家庭卡拉OK,為傳統佳節增添祥和熱烈的節日氣氛。
二、元宵節
農歷正月十五,俗稱“上元節”。
明,用木做燈架或結燈棚於繁鬧處,十壹晚即試燈。燈用紗或紙做,雜以五色,剪人物極其精巧,有壹燈費數十金者。十四、十五日連街接市,熒煌如火城。遊人絡繹,或擁細樂徐行,簫弦縹渺,謂之“行街”。兒童結隊張船燈,步駕於街市,鼓樂蹈歌喧鬧達曙。少年聚會僧寺賽機炮,煙花流星錯落,觀者如潮,十五、十六夜尤盛。清,除做花燈,紮鰲山、放火炮外,子弟還扮仙獅、竹馬、龍燈諸戲。《竹枝詞》詠元宵:“滿城燈火巧安排,兢看鰲山景物佳。北管南腔聽不斷,幾番簫鼓過前街。”新娶媳婦站於元宵燈下任人觀看。
元宵節除“鬧花燈”外,還有“送燈”和“穿燈腳”舊俗。“送燈”指已婚嫁的女方娘家為男方送花燈,閩南方言“蓮”與“連”、“燈”與“丁”(孩子)諧音,作為祈祝“連生貴子”或“早日出丁”。“穿燈腳”是已婚未育的婦女,為祈求添丁,在上元期間,去街上鰲山燈棚底下,鉆出鉆入向燈神“求丁”。此俗已廢除。
今俗,自十三月夜街頭巷尾、宗祠宮廟就張燈結彩。遊人湧上街頭,賞花燈、猜燈謎。 上元節除吃“上元圓”外,家家戶戶必吃“蠔仔兜”,即海蠔拌番薯粉煮面線。俗諺道:“蠔仔面線兜,好人來相交”。其間巧手主婦要烹飪出最拿手的菜肴,到宗祠奉祀祖宗,謂之“擺菜碗”。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元宵節仍沿襲下來,並由政府部門牽頭,各企事業單位為主,在中山公園或體育場舉辦元宵花燈展覽。花燈除原有的宮燈、走馬燈、蓮花燈、繡球燈、鯉魚燈等等品種以外,又設計了配以聲樂、布景等新型花燈。組織民間的弄龍、舞獅等踩街遊行。舉辦薌劇演唱,文娛晚會、體育比賽、猜燈謎、舞會等活動,賦予元宵節新的內容,又不失其濃郁的鄉土氣息。
三、做 福
農歷二月十五日,明、清,諸鄉籌錢物、備牲禮,祭土神,祭畢,群飲於廟分胙而歸。稱為“做福”,現在已鮮有做福。但二月初二為竈王公生日,家家戶戶用糕餅飴糖供奉竈君,祈求合家平安,家畜興旺( 有的人家同時供土地公)。清《竹枝詞》曰:“祈農報土事無關, 打鼓吹簫賽社還,近日民風多演戲,鄉村亦唱外江班”。
四、上 已
陽春三月三為上已。明、清時,采百草合米粉作細粿, 祭祀後互相贈送。今居家則用“潤餅”祭祀玄天大帝和祖宗。有的人家則吃“鹵面”。有《竹枝詞》詠道“三月三日天氣長,祖祠祭罷***稱觴,豆芽蔥韭兼春筍,好卷新煎麥餅香”
五、清明節
清明節掃墓以祭祀祖先,《竹枝詞》詠道:“門前插柳雨初晴,令節今朝又壹更。簌簌棠梨城畔路,誰家上冢祭清明。”薌城習俗掃墓有二種形式:壹種叫“巡墓”,只用糕餅致祭,為墓冢除草添土、焚楮錠,以紙錢置墓頭。另壹種叫“培墓”,先拜後土,再拜正墓。以酒食為祭品,其中必有甜糯米糕,俗信為了祈求祖先庇佑子孫日子過著甜美。然後“壓紙”,即用石頭壓住紙錢。若是新墳的第壹次清明,子孫祭掃完畢,須分食煮熱的鴨蛋,然後將蛋殼放在墳上。新墳要連續3年培墓,以後每有娶新娘或添丁後的清明也要培墓。平時對墳墓不可隨便動土。婦女也可參加掃墓。
喪家掃墓第壹年必須在節前掃墓,第二年為當日,第三年在節後。其余清明節前後10天,掃墓、修墓、拾骸移葬的,凡事無諱。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每逢清明,人們紛紛到烈士陵園掃墓,追念先烈以寄托哀思。
六、浴佛節
農歷四月初八為釋迦牟尼佛生日,舊時各寺院的和尚沿門唱梵曲化緣,說是要頌經禮贊洗佛像,求布施“洗佛錢”。有《竹枝詞》曰:“龍華浴佛久相沿,和尚遊街藉乞錢。畢竟俗根仍未離,也須壹洗脫塵緣。”現已廢。南山寺每逢此日,仍舉行龍華法會,參加者多女香客。我是壹個十足的小笨蛋,但是我樂於做笨蛋;正如那死不承認自己是什麽的家夥!
七、端午節
農歷五月初五為端午節,俗稱“五月節”。端午這壹日,家家戶戶在門楣上懸插艾、菖蒲、松、柳枝、大蒜頭,叫“五端”;飲雄黃酒或以之在兒童額上塗寫“王”字;繡香包內裝中藥茱萸、檀香等香料,佩帶在兒童胸前;飲午時水、午時茶(午時到井中汲水,用以泡茶)。這都是驅邪除毒的風俗。除此外,是日要包粽子、做鹵面、備菜肴敬祖先拜神明。粽子的品種有肉粽、堿粽、豆粽等。喪家守孝期間不得蒸粿做粽,其家粽子由親友贈送。賽龍舟是薌城端午節最熱鬧的盛會, 從五月初開始至月底,九龍江畔分地段輪日舉行,獎品過去是當地商家富戶捐來的,在終點把獎品掛在竹竿上,飛舟爭渡,力爭上遊,謂之“奪標”,水上盛會,熱烈非凡。有《竹枝詞》贊曰:“端陽佳節可人天,溪北溪南競鬥船。金鼓聲喧齊喝采,錦標爭奪看誰先?”
八、天門開
農歷六月初六日為“天門開”。,俗信此日曬衣服不患蟲蛀,讀書人曬書,居家人滌井成俗。有《竹枝詞》曰:“曬衣六月蟲能除, 酷熱金烏燈太虛。此日‘天門開’好曬,郝隆推曬腹中書。”此俗今已廢除。
九、半年圓
農歷六月十五日吃“半年圓”。是日要做半年圓以祭祀祖先。此圓和“冬至圓”有所不同,是用粳米做成,中摻點紅色,蒸熱加紅糖煮吃,以此寓半年團圓。
十、七 夕
農歷七月初七,又稱“七巧節”。婦女陳瓜果7盤, 茗碗爐香各7數,用針7枚,取繡線,於焚紙光下,伏地俄傾穿之,以能否穿過多寡評巧。俗說乞得巧的少女,在夜深人靜時,扒在井邊能隱約聽到牛郎織女相會的泣聲。
現薌城人在七夕這天只喜吃“白酒”。晚上,用碗盛壹碗清水,小孩把新縫衣針放於水面,浮者為“巧”。
十壹、中元節
農歷七月十五為中元節,又稱“鬼節”,俗稱“七月半”。這壹日,家家祭祀先人,燒楮錢紙衣。道家在道觀作齋醮,僧尼在寺院作盂蘭盆齋、備豐富的齋品,祭祀孤魂野鬼。沿九龍江畔的百姓祭祀更為有趣。夜幕降臨,人們在河灘上擺上八仙桌,桌上供五牲或三牲祭品。道士和尚念經,為野鬼超度,謂之“普渡”。燒過紙錢,便放“水燈”。所謂“水燈”,即用砂缽裝油,點燃燈芯,置於溪中,任其漂流,順水流走。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帶有封建色彩的習俗漸廢。
十二、普 度
中元節為“鬼節”,延為“鬼月”。整個七月,大肆鋪張,各街道裏巷以及農村,從初壹到三十日,排日輪流做“普度”。
七月初壹稱“開巷口”,即“開地獄門”,家家戶戶的門前,都掛壹盞“普渡燈”,終月不熄。直到七月三十“關巷口”,即“關地獄門”才把燈取下燒掉。
七月間,每天都有壹方百姓做普度,稱“普度日”。以牲禮菜肴敬祀鬼魂。祭完就大開宴席請客,晚上演戲,各村社街巷互相攀比,鋪張排場,終成陋習。到七月三十“關巷口”又設祭壹次。舊時在公爺街,搭高臺、豎燈桿,設“孤棚”,祭無主孤鬼,並延僧禮懺,法事完畢,滿戲臺子食物任人們搶回去吃,俗稱“搶孤”。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由於禁止普渡,至七十年代普渡活動已有較大收斂。但八十年代後,城鄉生活水平提高,鋪張浪費大搞普渡有所回潮,由此而產生的酗酒鬧事也瀕瀕不斷。由於政府加大力度宣傳禁止普渡,至九十年代城市居民已廢除此陋習。
十三、中秋節
農歷八月十五為中秋節,俗稱“八月半”。是日以酒肉,月餅敬祀“福德正神”(土地公),並演戲以酬神,寓意春祈而秋報。舊俗中秋夜要拜祭月娘;婦女要“聽香”;小夥子用刀砍甘蔗,以蔔行運,稱作“蔗卦”。有《竹枝詞》:“今宵設酒到三更,***賞中秋月色明。最是人間多問蔔,不求財利即功名。”民國期間,富戶購月餅並宴請親友,喝酒賞月,猜迷、射覆。晚上,占卦人滿街,舊俗認為八月十五晚的卦最準。上舉習俗今已漸廢。
現中秋之夜,於月下設置水果(以柚子為主)、月餅再泡上壹壺茗茶,邊泡茶邊吃餅邊賞月。每逢此佳節,更有海內外朋友歡聚壹堂,***賞家鄉明月。
十四、重陽節
農歷九月初九為重陽節,又稱“九月節”。舊時出遊登高山,飲菊花酒,佩茱萸,吃重陽糕。俗稱在重陽吃柚子補頭腦;吃番薯、芋頭補四肢筋骨;吃花生補手指;吃紅柿補心肺。《竹枝詞》詠道:“九月黃花秋色妍,登高落帽說當年,兒童遊戲貪逃學,偷向城頭放紙鳶。”兒童在芝山放風箏,遊人至暮才散。
現在薌城人在這壹天邀友人登高覽勝。這壹時間,學校組織遠足,或舉行爬山比賽,或放風箏。自1988年國家定此日為“敬老節”後,社會各界在這天開展形式多樣的尊老、敬老活動。
十五、下元節
農歷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舊時迷信的居民,在這壹天都要焚香點燭,以牲禮敬祭“三官大帝”,並於大廳前,懸掛三盞玻璃宮燈,名之曰“三界公燈”。此俗今已廢除。
十六、冬 至
在農歷十壹月間,夜長晝短。凡外出者這天應盡量回家和家人團聚,合家品嘗“冬節圓”,謂之“添歲”。各家族聚集宗祠祭拜祖先,必有“冬至圓”為祭品,稱作“秋祭”由古稀又有功名的老人謁祖,嫡系長房裔孫主祭,祭完排宴、分胙肉始畢。《竹枝詞》曰:“家家輾米煎圓香,祭祖祠堂***舉觴。刺繡傳聞添弱線,壹天添得壹條長。”我是壹個十足的小笨蛋,但是我樂於做笨蛋;正如那死不承認自己是什麽的家夥!
十七、尾 牙(牙祭)
農歷十二月十六日為尾牙,家家戶戶“做尾牙”,敬地基主。三資企業老板請員工吃飯。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前,是日東家不但要辦豐盛的酒肴祀地基主,還要遍請夥計表示犒勞,並以做“尾牙”酒宴決定明年夥計的去留。
十八、送 神
農歷十二月二十四日,“祭竈”,俗稱“送尪 ”,以三牲酒禮供奉宅君,祭品中糕餅飴糖必不可少,俗信可粘住宅君說壞話的半邊嘴, 祈求宅君“上天說好話,下界保平安。”這天又稱“小年夜”,家家燈火通明,燃放鞭炮,為宅君送行。《竹枝詞》曰:“送神祀竈敬陳牲,風度家家爆竹聲。為祝來年運氣好,香燈供奉到天明”。送神後清掃房宅,俗稱“清沌”。待到正月初四,再隆重地迎接宅君下降,祀禮如舊,謂之“接尪 ”。
十九、除 夕
農歷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也就是壹年的最後壹天 ,叫為除夕,俗稱“廿九暝”或“年兜夜”。俗語道“大人亂操操,囝仔愛年到”。說的是除夕前幾天,家家戶戶要忙於諸如打掃衛生、 縫裁衣服,炊糕做粿 、殺雞宰鴨、備辦年貨諸事,孩子們卻因年兜而大飽口福、 新衣鬥艷而歡天喜地。
除夕當天下午,要以三牲、飯菜、年粿等供品,祀神祭祖, 謂之“辭歲”。然後要貼大紅春聯、門簽和年畫,裝飾布置房間。逢居喪人家不貼春聯。除夕之夜,外出親人均要回家團聚,吃“年夜飯”。舊時飯桌下放壹小火爐,謂之“圍爐”。菜肴常用韭菜、蘿蔔、雞諧音“天長地久”、“好彩頭”、“起家”,還把比喻聚財的蛤殼撒在門後或床下,象征發財致富、金銀滿屋。“圍爐”時,全家人不分貴踐、親親熱熱;席間禁忌說不吉利的話;偌若有親人在外未歸的,席上應為他留座位,擺上碗筷、酒杯、以示團聚;已婚女兒通常在夫家參加“圍爐”,不上娘家的團圓桌。圍爐後,長輩要給兒孫們分“紅包”(即“壓歲錢”)後來逐漸發展,能掙錢的後輩也給長者“紅包”。另外,宴席結束, 主婦要盛壹碗米飯放於廚房,上插壹紅紙花,俗稱“春飯”,諧音“剩飯”,祝願來年足食。又有用紅繩紮二整支甘蔗,倚置門後,寓意來年佳境有如甘蔗節節甜。接著便是“守歲”,俗信守歲要“竟夕不眠”,能使父母祖輩長壽。舊俗是慫恿兒輩賭博,或猜迷、行令、講故事,壹夜未眠。點長明燈至初五方熄。
此外,在舊社會薌城還有個討債的特殊習俗,通常欠債要於過年前還清,除夕之夜便是當年結賬還債的最後期限。因此,財主是夜分派夥計,手提燈籠四出收賬討債。而這天晚上的城隍廟( 今延安南路與修文東路交會處)按例公演戲曲,並依習俗在演戲、看戲期間,不許盤索債務,給壹些無錢還債的人有個躲債的場所。故除夕之夜城隍廟演出的戲被譽為“躲債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