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戀愛與婚姻就是人類兩大永恒不變的主題,華夏文明之所以能夠源遠流傳五千多年,其中壹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兩姓結合”。從最原始的部落“群婚”到三妻四妾,再到現代社會約定俗成的“壹夫壹妻制”,既是社會發展必然趨勢同時也是中華文明與禮儀完善過程。
從公元前1046年西周建立伊始,就為“禮儀”形成提供了天然沃土。當“禮儀”開始萌芽並經歷發展與成熟期之後,最終在成為了古代社會發展的必然基礎。壹般認為華夏禮儀以“周”為最,“周禮”誕生之後華夏民族從蒙昧開始走向光明。
“周禮”從誕生之日起就成為了古代中國最為尊崇的禮儀典範,並且通過歷朝歷代不斷發展與完善,最終形成了獨具華夏文明特色的“五禮”。所謂“五禮”即“吉禮、喜禮、賓禮、軍禮、兇禮”,至此古代社會禮儀典範開始步入正軌。
“五禮”中的“喜禮”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婚禮”,這種禮儀作為婚姻關系合法化的標誌,從西周開始建制並壹直延續至今。“婚禮”作為四大人生禮儀之壹,在古代社會不僅是年輕男女的個人私事,同時也是兩姓家族攜手聯姻的大事。
四大人生禮儀之壹“婚禮”習俗形成1.人生禮儀之“婚”
“生、冠、婚、喪”是古代民間比較重視的四大人生禮儀,即出生、弱冠、婚姻、喪葬,幾乎涵蓋了整個人生旅程的各個階段,這種習俗禮儀從西周時期就已經成型,並被當做社會發展規範壹直延續至今。
《春秋左傳》作者左丘明曾言:“服章之美為之華;禮儀之大謂之夏。”;孔穎達在《春秋左傳正義》中也曾寫道:“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這兩段文字記載都在反復強調壹件事,服章、禮儀出現之後華夏文明也就此誕生。
2.“五禮”之壹“喜禮”
“婚禮”作為古代社會“五禮”之壹,從形成開始壹直延續至現代社會,已經有3000多年的發展歷史了。從人類誕生並進入初級發展階段之後,以“兩性結合”為特點的原始“婚姻”,歷經母系社會、父系社會的發展與積澱,終於在西周時期形成“喜禮”制度。
從這壹點來看人類從進入原始社會之後,歷經上古部落聯盟社會發展,再到夏啟建立第壹個奴隸制國家,基本上都沒有出現過“禮儀”二字。也就是說這壹系列歷史階段,都壹直處於“禮儀”真空狀態。
直到西周建立以及“周禮”形成之後,人們才開始有意識覺醒於“禮儀”二字。尤其是當“五禮”誕生之後讓“禮儀”更加規範化,至此祭祀、冠婚、賓客、軍旅、喪葬等習俗,才開始正式跨入禮俗範疇並淵源流傳於後世。
3.“婚姻”又誒“昏姻”或“昏因”
“婚姻”二字自周代“五禮”開始,寫入中國古代習俗禮儀制度之中。但最開始的“婚姻”卻並非此二字,古代“婚姻”或為“昏姻”、“昏因”。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其實與當時的婚俗,以及“造字法”都有很大關系。
據史料記載古代社會中的婚禮壹般都在黃昏十分舉行,這其實就是“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來源,同時也是“昏因”壹詞的真正起源。娶親壹方會在大約黃昏時段去女方家迎親,而新娘子則會在此時與男方壹起回到婆家。
但如果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婚姻”壹詞的起源,除了與黃昏娶親古老習俗有很大關系之外,其實還與其他禮俗手法息息相關。漢朝鄭玄曾言婚姻就是“嫁娶之禮”,或者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而“昏姻”二字則是“昏因”的變體與發展,並最終被更具實際意義的“婚姻”二字所替代。“婚”與“姻”在歷史沿襲中,之所以會替代“昏因”或者“昏姻”,除了在“喜禮”習俗中有所變更之外,同時,還將“女”字旁融入“昏因”二字之中。
從這壹點來看“婚姻”二字其實,更加具備表詞達意的實際內涵。在男方在“昏”時娶“女”過門,這其實才是“婚姻”二字的真正內涵。但是當“婚姻”與“喜禮”相結合之後,壹種獨具古代中國韻味的婚禮習俗應運而生。
中國古代婚禮習俗之“三書六禮”男女婚姻自古以來就有兩情相悅之說,但是在封建禮教的束縛之下適婚男女,卻只能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禮制規定下完婚。雖然不排除婚後二人因為朝夕相處而產生感情,但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婚姻都會深陷苦海。
1.“三書”之禮
西周時期實行“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齡制。按照“五禮”之壹“喜禮”習俗規定,“三書六禮”被定為古代傳統婚俗禮儀。詩經《衛風·氓》中曾有:“匪我愆期,子無良媒……爾蔔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這段詩文的主旨就是“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這其實就是古代風俗禮儀的真實寫照。所謂“三書”是指在“六禮”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即聘書、禮書和迎書,這三種極具古代婚俗象征意義的文書,在整個婚姻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絕對不容忽視。
“聘書”專指訂親文書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於“納吉”;“禮書”顧名思義就是在男方過禮時所用的文書,“禮書”上會明確列出禮物類目與數量;“迎書”簡單說就是迎娶新娘的文書,男方在迎接新娘時需要遞上“迎書”這樣才算不失禮節。
2.“六禮”完備方能成婚
(1)“六禮”婚俗
而“六禮”則是指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六禮”作為古代“喜禮”中的基本禮俗,在整個結婚過程中都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說從最開始的求婚壹直到完婚都離不開“三書六禮”。
實際上“六禮”中“納彩”是指請媒人去提親,但是在提醒之前需要先準備象征吉祥意義的禮物,然後托媒人送給女方家屬並靜候佳音。實際上按照現代社會中的說法,“納彩”習俗其實就是“求婚”。只不過要比現代社會中的求婚儀式更為隆重而已。
“六禮”中的“問名、納吉、納征”三禮,簡單說就是男女雙方互遞名帖,然後找壹些專門從事“蔔卦”之人,請他們幫忙看壹些二人生辰八字是否吻合,然後再通過迷信手法“占蔔吉兇”,如果二人壹切吉祥就會步入“納征”階段。
而所謂的“納征”就是指“過大禮”,此時二人婚事已定男方家需要向女方家“過禮”。據《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這說明“納征”之後就會進入“請期”和“親迎”階段。
(2)“六禮”中“納征”習俗重要性
從這個禮俗規定可以看出“納征”,在古代婚俗中占據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說作為整個古代婚姻中的關鍵環節,壹旦進入“納征”階段二人婚事即可塵埃落定。作為古代漢族婚姻風俗中的重要環節,“納征”之後的八個月作用男方就可以“親迎”了。
據《晉書·誌十壹》記載:“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這個記載其實明確的寫出了“太康”時期,古代婚禮“納征”時的“大禮”。
可以說從西周定“五禮”開始,“喜禮”以及古代婚姻習俗中,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鋪張浪費。從《晉書·誌十壹》的記載中可以得知,當時婚禮納征所備之禮不僅特別名貴而且也十分豪華,這也可以從另壹個角度證實古代人對婚姻習俗的重視。
3.古代婚禮儀式之“賀辭”
婚姻從西周“喜禮”開始進入禮制時期,從西周壹直到現代社會人們對“婚禮”依然倍加推崇。至宋代開始古代婚姻制度中又加入了“儀式”,時人結婚之時會有主婚人高聲唱和:“某官以伉儷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禮。有不腆之幣,敢請納征”。
同時也會有人附和:“某官貺某以重禮,某敢不拜受”。這兩段婚禮儀式上的“賀辭”,不僅體現出了古代婚俗禮儀,同時也體現出了“納征”在古代婚婚俗的重要作用。雖然現代社會早已無“納征”之名,但卻別出心裁以“彩禮”替之。
民國時期雖然已經逐漸擺脫古代婚俗制度的束縛,但是對於婚禮儀式卻尤為重視。每當有新人結婚之時就會有主婚人念誦“賀辭”:“兩姓聯姻,壹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蔔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這段婚禮“賀辭”不僅表達出了對新人美滿婚姻祝福,同時也從側面證實了古代婚俗禮儀的源於流傳。其中,“兩姓聯姻,壹堂締約” 其實就是古代婚俗禮儀的核心。而“桃花灼灼”、“ 瓜瓞綿綿”則是對美好姻緣的最美祝福。
筆者認為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婚姻自古以來,其實就是人類不斷繁衍與延續的標誌性禮俗。在古代社會婚姻並不是適婚男女的私事,它會牽涉到家族、社會關系甚至政治等多個層面。所以為了讓“昏因”更具利用價值,古人才會在其內涵中不斷增加附加值。
這其實也是古代婚俗禮儀出現的壹個根本因素,適婚男女雖然從表面上來看是古代婚姻主角,但事實上在古代婚俗的束縛之下,很多人甚至從未體驗過婚姻的幸福感。因為古人認為家族和血統的延續,才是古代年輕男女結婚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