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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語法與英語語法的區別

壹、漢語語法研究現狀

自1898年《馬氏文通》面世至今,漢語語法研究歷經了壹百多年的發展和

進步,從壹開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覺與成熟,從壹開始著眼於語言***性到後來著

眼於語言個性再到今天將***性與個性並重,漢語語法的研究發展到現在,無論是

視野、隊伍,還是方法、成果,都呈現出生機勃勃的狀態。

但是,與其他語言,特別是印歐語系的語言相比,漢語在語法上有太多的例

外和特殊。當我們努力揭示漢語語法原貌的時候,發現漢語在語法中還存在著許

多說不清的問題和現象,漢語語法研究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景象。

(壹)本位問題

“本位”問題是漢語語法研究百年來的中心問題之壹。

《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語語法體系,接受詞法的重要性,認為通過

各種詞類的說明和解釋就能夠說明漢語語法的規則,馬建忠先生提出“句讀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讀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從其類,類別而後進論夫句

讀焉”,采用“字(word)”本位的語法體系。

1924年,黎錦熙先生的《新著國語文法》則采用句成分本位的語法體系。

黎錦熙先生是繼馬建忠先生之後用西方傳統語法理論來解釋現代漢語白話文語

法最有成就的學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國語文法》的“引論”中說:“諸

君知道近來研習文法的新潮麽?簡單說,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

年重版序言中,黎錦熙先生又說:“《新著國語文法》的優點就在於把‘句本位

做中心,把組成句子的六種成分做出發的重點”。

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國語文》第壹期上發表論文《語法分析和語法

體系》,提出了反對“句本位”的觀點,他認為“漢語的句子的構造原則跟詞組

的構造原則基本壹致”,“句子不過是獨立的詞組”,“把各類詞組的結構都足

夠詳細地描寫清楚了,那麽句子的結構實際上也就描寫清楚了”。同年的《語法

講義》和1985年出版的《語法答問》,都更加明確了先生“詞組本位”的語法體

系,對以後的中國漢語語法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994年,徐通鏘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連續發表了《“字”和漢語的句

法結構》和《“字”和漢語研究的方法論》兩篇論文,異軍突起,提出了字本位

的研究思路,他認為:字是漢語的基本結構單位,其特點就是壹個音節關聯壹個

概念,形成壹個“1個字-1個音節-1個概念”的基礎性結構格局。

同年,邢福義先生在華中師大的壹次學術報告會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樞

說”,第二年(1995)在《中國語文》上發表了論文《小句中樞說》,第三年(1996

出版《漢語語法學》,他在導言中明確提出“本書的語法系統,是‘小句中樞’

語法系統”,認為小句在漢語語法系統中處於中樞地位。

除了這些單本位的語法體系主張之外,還有復本位的語法體系。比如張誌公

的詞和句復本位體系,還有馬慶株提出的詞和詞組復本位體系,等等。

(二)語法單位的劃界問題

語法單位的劃界問題是本位問題的另壹種表現。壹般都認為漢語語法單位有

四級:語素、詞、短語、句子。但是在對這些語法單位劃界區分的過程中,會有

歸類兩難的情況;因此,為了解釋這些語法現象,也有其他關於漢語語法單位的

認識。

首先是關於叫“詞素”還是叫“語素”的不同認識。“詞素”和“語素”

兩個術語均是英語“morpheme”的漢譯,起初譯作“詞素”,1958年呂叔湘先生根據朱德熙先生的建議改譯為“語素”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詞素”

“語素”兩個術語便普遍出現於研究現代漢語詞匯、語法的論著和相關的教材之

中;70年代末以來的著述采用“語素”的越來越多,並出現了不少闡述選擇理

由的論著。

其次,呂叔湘先生在區分短語和復合詞時,把介於詞和短語之間的單位叫做

短語詞。他認為在詞和短語的劃分上,語法原則和詞匯原則有時候有矛盾;這種

矛盾可以用“語法的詞”和“詞匯的詞”這樣不同的名稱來解決;可是這種做法

還不能辦到,因此,在語法上可以認為是壹個詞、而詞匯上寧可認為是壹個短語

的“中間物”,可以稱為“短語詞”。

還有,句子可以分為單句和復句,構成復句的單位可以叫“小句”;如何進

壹步明確小句和單句之間的關系呢?邢福義先生的小句中樞說,便提出了語法單

位是語素、詞、短語、小句的觀點。

此外,郭銳老師根據話語片段在話語組織中表現出的相互區別的本質特征

將漢語語法單位分為四個層級,第壹層級是語素和語素組,第二層級是詞和詞組

第三層級是小句和小句組,第四層級是句子。

這裏我們可以看到,如何劃界、如何定義、如何理解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

壹個需要不斷進行研究的問題。本文要討論的糾葛現象便源於此。

(三)語法現象歸類問題

如果說劃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麽歸類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壹個語法

單位的細化研究都需要進壹步分類。比如語素,壹般有成詞語素和不成詞語素之

分,在成詞與不成詞之間,就回到了詞和語素劃界的問題。

在諸多漢語語法區分歸類的問題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紀50年代就

有過的三次大規模的討論,壹次是詞類區分問題,壹次是主賓語問題,還有壹次

是單復句的劃分問題。

傳統的語法研究都是從詞類開始的,但是因為漢語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形態變

化,所以劃分詞類壹直是漢語語法研究中壹個頗有爭議的問題。有關這個問題的

分歧主要集中在漢語的詞能不能分類、以什麽標準分類,應該建立什麽樣的詞類

系統,對那些多功能的詞應該怎樣處理這樣幾個方面。高名凱先生就認為漢語的

①呂叔湘.語言和語言學[J].語文學習.1958(2)

②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問題[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

③邢福義.小句中樞說[J].中國語文,1995(6)

④郭銳.漢語語法單位及其相互關系[J].漢語學習,1996(1)實詞不能分類。

張斌、胡裕樹二位老師則認為漢語有詞類的分別,而且主張根

據不同的語言特點做具體的分析,區分詞類不能離開結構去談意義。

周祖謨先

生主張按照詞的句法作用和詞法特點來劃分詞類,並對兼類詞的識別問題提出了

重要看法。

到目前為止,劃分詞類的三個標準——意義、形態、語法功能——

已經取得了***識,大家對兼類詞也有了壹致的看法;但實詞和虛詞應該如何劃分

副詞是虛詞還是實詞,實詞有哪些小類、如何看待區別詞,嘆詞和擬聲詞又應該

如何歸類等問題,都未能有統壹的認識。

漢語的主語和賓語問題的討論從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歷時近壹年

討論的焦點是究竟從結構形式出發確定主語賓語,還是從意義出發確定主語賓

語。最終肯定了形式與意義統壹的原則,周祖謨、張誌公、胡裕樹、張斌、曹伯

韓各位先生都表達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確定主語和賓語的範圍必須同時顧及結

構和意義。

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中專門談到:“從語義

方面看,名詞和動詞之間,也就是事物和動作之間,可以有多種多樣的關系,絕

不限於施事和受事;主語和賓語不是相互對待的兩種成分,主語是對謂語而言

賓語是對動語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來看,賓語和補語如何區分,狀語的構成

材料的多樣性的認識,也都依然存在復雜情況”。

至於單復句問題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漢語到底需不需要有單復句之分,雖然大

多數人都認為應該區分,但是到現在為止都還存在不同的聲音。單復句應該有區

分,但又沒有明確界限;這個問題的研究和討論壹直在繼續。

其他語法現象的歸類,在短語的結構類、句類、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

的表現。歸類不清是因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為語法現象情況復雜。所以

現代漢語語法中便有了種種糾葛。

二、什麽是現代漢語語法糾葛

這裏所說的糾葛,主要就是指相鄰的兩個語法單位、或同壹語法單位的不同

類別之間界限模糊,總有壹些語法現象在歸屬上存在歸類兩難的復雜情況。

“糾葛”壹詞出現於語言研究領域,可見於呂叔湘先生的《語文常談》

(1981),他在書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義的糾葛”,以說明存在於字中形音義

的錯綜復雜的情形。在語法研究領域中,已有許多專家學者對這種錯綜復雜的糾

①高名凱.關於漢語的詞類分別[J].中國語文,1953(10)

②文煉,胡附.談詞的分類[J].中國語文,1954.

③中國語文編輯部編.劃分詞類的標準[J].漢語的詞類問題[C].北京:中華書局,1956.

④呂冀平等.漢語的主語賓語問題[M].北京:中華書局,1956.葛現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點或面的描述和解釋,只是沒有叫做“糾葛”而已

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中說,“由於漢語缺乏發達的形

態,許多語法現象就是漸變而不是頓變,在語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種‘中間狀

態’。”這裏的中間狀態就是本文所討論的“歸類兩難”的表現之壹。

黎千駒先生於2005年在《雲夢學刊》第26卷第1期上發表論文《論現代漢

語語法單位及詞類的模糊性》,將語義學中的模糊性概念帶進了語法研究,指出

語法單位及詞類劃界中存在的“中間狀態”,明確指出語法單位和詞類在劃分中

的模糊性。

1993年,邢福義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上發表論文《漢語復句與單句的

對立和糾結》,指出:“長期以來,人們為現代漢語的單復句界限問題所困擾,企

圖找到把二者壹刀兩斷的標準。”在《語法研究入門·復句》(2003)中也說到

“客觀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沒有絕對明確的界限。事實上,復句與單句

之間既有對立,又有糾結。”這裏,邢先生把這種單復句之間難以劃分清楚界限

的問題叫做“糾結”。

莫超老師在1999年發表於《甘肅高師學報》上的《漢語語法單位教學的難

點及其相應的辦法》壹文中也提到“漢語語法單位壹般認為又四級:語素、詞

短語和句子。在相鄰語法單位之間總有壹些‘兩屬’的語言現象,在最復雜的語

法單位——句子中更是存在著難以理順的定義糾結。”

“中間狀態”、“語法單位的模糊性”以及“糾結”,與本文所要討論的現

代漢語語法糾葛現象壹樣,都是指各級語法單位之間出現的歸類兩難現象。劃界

也好歸類也罷,其實是壹回事。正如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

中所說“擺問題自然擺的是實質性問題,純粹名稱問題不去糾纏,比如‘量詞’

‘單位詞’、‘單位名詞’,就不值得爭論。”但是當名稱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影響

時,“也有不純粹是名稱問題的名稱問題,比如‘短語’、‘詞組’和‘結構’”,

就需要擺出來說清楚壹些了。

三、現代漢語漢語語法糾葛現象產生的原因

漢語語法之所以存在糾葛現象,究其根本,有兩個主要原因:壹是漢語語法

研究的狀況,二是漢語語法自身的特點。

第壹,漢語語法研究狀況導致漢語語法糾葛。

眾所周知,漢語語法學是在西方研究的影響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馬氏文

通》模仿拉丁語的語法體系,《新著國語文法》模仿英語語法體系,兩位作者均以西方語法為藍本給漢語語法澆鑄了壹層外殼。雖然之後的專家學者們開始逐漸

意識到這層外殼並不與漢語語法本身相貼合,但也只能是以這個並不合適的外殼

為坐標,不斷地探索漢語語法的特點,做著進壹步的修補工作,讓這個外殼盡可

能地和漢語語法更貼合壹些。

因此,無論是語法體系還是名稱術語,都對《馬氏文通》有著相當的保留和

繼承。當漢語語法的特點隨著研究的深入越來越清晰的時候,學者們便開始不斷

地對某些名稱的內涵和外延做出進壹步的調整。傳統認識的影響和漢語語法現實

之間產生了差異,語素、字、詞之間的關系就顯得非常復雜,短語和句子之間也

存在糾纏不清的現象,這就產生了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糾葛。

在漢語語法的研究中,從相關語法單位的定義中也能夠看出糾葛成因,因為

許多概念都是相互定義的。比如說到副詞,壹般都說大部分副詞是用作狀語的

而說到狀語,又說狀語可以由副詞充當。這種狀態也會造成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

糾葛。

第二,漢語語法的特點。

關於漢語語法的特點,大家提出的觀點和進行的討論已經很多了。最基本的

特點有二,壹是漢語是單音節語,二是漢語沒有形態(說缺乏形態更為恰當)。

在進壹步細化研究之後,目前已達成***識的漢語語法特點主要有:漢語詞類跟句

法成分之間不存在簡單的壹壹對應關系;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跟詞組的構造原則

基本上是壹致的;漢語語法最主要的語法手段是語序和虛詞;漢語中量詞和語氣

詞的使用非常豐富。除此之外,漢語語法的特點還應包括:結構獨特、靈活多變

註重意合。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

1.缺乏形態。這是漢語最基本的語法特點,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漸明確。準確

地說是漢語缺乏嚴格意義的形態變化。漢語缺乏形態變化,所以詞類跟句法成分

之間不存在簡單的壹壹對應關系,所以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跟詞組的構造原則基

本壹致,所以漢語主要依靠語序和虛詞,所以劃分詞類就顯得十分復雜,所以語

法單位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產生糾葛。

2.結構獨特。和印歐語系的語言相比,主要表現在主謂結構和動補結構的獨

特性上。主謂結構的主語和謂語之間可以加進去語氣詞,可以停頓,比如“他上

學了——他啊,上學了”。主謂結構可以作謂語,構成主謂謂語句。

動補結構的獨特性主要表現為謂語中心的後邊跟著的不都是賓語,這和西方

①朱德熙.語法答問[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

②龔千炎.漢語語法研究的回顧[J].語法研究入門[M].商務印書館,2003語言有著很大的不同,而且漢語語法裏補語類型眾多,許多時候和賓語壹起出現

或是與賓語的形式相同,給人帶來困擾。

其他比如存現句,方位短語做主語,而施事卻出現在賓語位置上;再如兼語

句和連謂句,謂語出現多個謂詞性成分。這些都是漢語語法所特有的現象。

3.靈活多變。漢語句子內部的次序比較靈活,可以改變其內部次序而不改變

句子的基本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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