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人於13世紀前的服裝缺乏文獻記載,相關內容有《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的記載,書中記載當時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纻繩纏發,從頸項後面繞至額頭。男子用鳥羽為冠,以珠貝、赤毛裝飾。婦人戴正方形、以羅紋白布制成的帽。織鬥鏤皮並雜色及雜毛以為衣,制裁不壹。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綴珰施釧,懸珠於頸。但現時未有足夠史料證實“流求”與“琉球”指同壹地,故此這些記載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飾。
在較後期成書日本典籍《琉球國舊記》亦有關於古琉球人服飾的記載,書中指琉球人在天孫王朝時以蕉、麻纖維織布造衣。《球陽》、《中山世譜》亦有關於古琉球人發型的描述,傳說舜天的頭部右側長有壹個瘤,常常結髻在右邊遮掩其瘤,國人也仿效他結欹髻於右方,進而形成壹固守之習俗。 自三山時代起,琉球開始與中國有較為頻繁的來往,壹些中國史籍如《潛確居類書》、《武備誌》就記載了當時琉球人的衣著,但這些典籍對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飾記載與《隋書》相近,恐非實事。雖然如此,《潛確居類書》、《武備誌》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國子監讀書後開始仿效漢人衣冠,這應是後世琉裝的雛形。至元代汪大淵著《島夷誌略》,才有較為可靠的記載,書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發,以花布為衫。後來明代人費信於永樂年間(琉球三山時代末期)到過琉球,回國後著《星槎勝覽》,書中記載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褲。
另外,當時君主向明朝貢時,明朝常會賜冠服給他們。如《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國遣使朝貢,明太祖就賜中山王察度衣巾,包括夏衣、冬衣、靴襪等。後來中山國再派遣官生前往國子監讀書,感慕華風,於是中山王又遣使到明朝請求賜服予臣下,明太祖就賜冠服給他們。永樂年間,南山、中山、北山三國之國王均向明朝朝貢,三方先後獲賜冠帶。此後三國直至建文、永樂年間仍繼續向明朝朝貢,其中以中山王國朝貢最頻繁,壹次中山王察度遣使向明朝貢並請賜冠帶,明太祖見中山王國如此仰慕華風,就命禮部繪圖讓他們自制明式服飾,自此他們每次見明朝使節時,從國王到百官都穿著明朝服裝。山北、山南也經常獲賜各種服飾,除國王獲賜冠帶外,官生也獲賜有巾服、靴絳等。《大明會典》也有相關記載。可見琉球自與中國建立起正式官方往來之後,服飾日趨漢化。 尚巴誌建立統壹的球國,史稱第壹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貢。據《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宣德元年,尚巴誌王遣使向明朝求賜冠服,獲賜皮弁服。後來又獲賜臣下服飾至正統元年,尚巴誌王再遣使朝貢,使者稱之前所賜的臣下冠服已經破爛,請求再賜,明英宗則下令琉球國自行制作冠服。謝傑《琉球錄撮要補遺》則載吞並山南、山北的尚巴誌王獲賜麟袍、犀帶(“以其國有三王:曰山南王、山北王,後為所並,故獨稱中山封之者,仍其舊號也;賜以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後來尚圓推翻第壹尚氏,建立第二尚氏王朝,繼續向明朝朝貢,歷代均獲賜服。
這時代琉球人的衣著亦有較多典籍記載,從中亦可見琉球國已有壹套較完善的衣冠制度,王室、貴族、官員、士族、庶人之服飾均有差別。這套服飾制度壹直沿用至廢藩置縣。但在第壹尚氏王朝末年至第二尚氏王朝初年,沖繩島以外地區如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等地的庶民仍然保留較為原始的服飾,如有穿耳、串珠繞項之俗,男子辮發,女子不束髻等。
洪武年間,明朝賜閩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織布、紡紗等技術也帶到琉球,此後服飾制式亦日漸多樣化和講究。琉球典籍如《中山世譜》、《中山世鑒》、《球陽》,中國典籍如陳侃《使琉球錄》、《中山傳信錄》、《琉球國誌略》、《續琉球國誌略》,日本典籍如《琉球國由來記》、《琉球國舊記》均有類似於中國明朝時期的琉球國服飾記載。琉球國通過冊封以及以及朝貢貿易,獲中國頒賜成衣和衣料,促進當地制衣工藝的發展當地的服飾習俗也受到影響。除了以傳統的蕉布制衣外,按《琉球國舊記》所載,琉球人自萬歷年間起開始以棉織布制衣。
這時代的代表服飾為紅型衣裝,紅型本是壹種染色技法,以大膽華麗色彩及豐富多樣造型著稱,紅型衣裝就是以這種染色技法之衣料所制的衣服,是王族、貴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禮服,女子禮服的紅型大袖外衣又俗稱“禦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琉球語對王族女性的尊稱,本義為對姊妹的敬稱))。士庶男女常服皆穿衾(チン),多以芭蕉布制成,有簡潔的圖案。相對於貴族的禮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樸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於氣候溫暖,也是穿苧麻布制成的衣服,只是布質較為細密以作禦寒,或多穿幾件苧麻衣保暖,只有富貴家才會穿綿絲質料的衣服。但鞋履方面男女貴賤差別不大,除了某些特定場合和少數士大夫會穿明式鞋履外,全國上下不論貴賤均穿草靸,也有赤腳者,只是富貴人家會以蘇席藉屨底,略加皮緣裝飾。早期不穿襪子,後期穿二趾襪。首服的顏色以及發簪的材質皆可區分貴賤等級。尚真王始定簪制。至清代時簪又分長簪和短簪,長簪長壹尺余,為婦人、幼童所用;短簪長約三、四寸,狀似如意,為成年男子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