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中國古代偉大思想家。他的思想對中華民族的思想文化影響深遠。孔子的法律思想核心是“德主刑輔”,即以“仁”為本的法制原則;“德”、“禮”教化的防範措施;寬猛相濟的施刑辦法;以身作則的示範作用。孔子的法律思想對今天中國的法制建設仍將有借鑒意義。孔子首倡的"德主刑輔"思想代表了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性格,自西漢以後就成了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影響深遠.我們有必要對其全面深入了解的基礎上,批判的吸收其精華部分.目前我們應大力挖掘和利用豐富的道德資源,以法治為主導,加強德治,以利於法治社會的早日形成,同時防止道德法律化走入誤區.
孔子"仁"學思想體系本身的內在規定性和宇宙擴張論的深入研究,是揭示孔子"仁"學的理論本質及其法律思想的主要研究方法.孔子的"仁"學宇宙觀被《周易》"象思維"所貫穿,是孔孟之道的理論核心,也是中國傳統政治法律觀的主要理論.它使中國法律思想和現實制度沿著"應然之善"的倫理實體與"以禮代法"的德主刑輔發展下去,成為整個中華法系的傳統法律思想和現實制度的主要理論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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