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以任用官員的壹種科目,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後代,“孝廉”這個稱呼,也變成明朝、清朝對舉人的雅稱。
地方官負責把壹個地方具有孝、廉品質的孩子舉薦出來作為官吏的候補,由國家來培養。然後考中秀才、舉人、進士,可以到地方去做官。前提條件是孝廉,能夠孝敬父母、廉潔不貪,所以必須有孝廉的品質才能當官。
“孝”指孝順父母,“廉”指辦事廉正,初為兩科,後合稱為孝廉。 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壹人”,是讓郡國舉薦孝、廉各壹人,此 人或為孝子,或為廉吏。郡國歲舉孝廉的制度從此確立。舉孝廉者,多在郎署任職。
擴展資料:
孝廉的作用:
孝廉文化是在歷史上生發、演變並流傳至今的文化,可以依據不同歷史時期的作用,把它的主要功能分為傳統功能和時代功能。
其傳統功能主要包括政治功能、法律功能、倫理功能和哲學功能,時代功能體現在促進當今中國廉政文化建設,深化以人為本的實踐等方面。
有利於官員德能的結合及反腐敗 首先,“舉孝廉”本身重在品德,但並不只重個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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