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俗民間盛行成人禮俗就是出花園,類似古代的冠笄禮。虛歲16歲的男孩子、15歲的女孩子要在農歷七月(七巧節)或七月十五日(中元節)舉行簡單儀式,另按照孩子的生辰八字去另選日期。
是日,家長要備三牲果品酒菜帶著孩子去辭別公婆母神(即護兒神),表示孩子已經成人,以後不要再拜了。拜公婆母很有趣,所謂公婆母,實際就是床上的“神”,這時要在床中央放上壹只淺沿的大籮筐(竹編器具),用來簡盛滿米。拖上三炷香,前面擺上十二碗甜薯粉圓,十二盅烏豆酒以及紅桃果、發果和三牲(魚、豬頭、三鳥)。男孩子供的三鳥是壹只公雞,象征著朝氣蓬發,女孩子供的是母雞,祈求將來能生兒育女。
出花園的孩子要洗洗種鮮花的花水浴,穿外公外婆縫制新衣,腳著外公外婆贈送的紅木屐,還要吃雞頭。傳說明嘉靖年間(喜靖元年為1522年),潮州狀元林大欽少時讀書買不起紅鞋,便穿紅皮屐。壹天,他放學回家,見有個老人要求路人以“雄雞頭上髻”應對,對得好者獎賞壹只公雞。林大欽略思片刻,朗聲對:“牝羊頷下須。”那位老人情不自禁地說聲對得好!便將帶來的公雞送給他。林大欽的父親十分高興,暗自稱贊孩子有出色,並將公雞宰了,煮熟後砍了公雞頭獎勵林大欽,以示獨占鰲頭之意。後來林大欽果然得中狀元,名揚天下。自此之後,潮汕人就認定吃雞頭是個好兆頭,便在孩子入學時像林大欽壹樣,著紅皮屐,抱大公雞;出花園時給孩子吃雞頭。
留隍俗語雲:“十五成丁,十六成人“,表示過了十五六歲進入了成年,家庭像花園,孩子就要跳出了花園墻,到外面去,真正踏上人生之途,故稱出花園。有詩雲:
十二鮮花水浴身,紅皮木屐步芳辰;
公婆床上深深拜,跳出花園成大人。 留隍城鄉建有很多大小神廟,普遍的是“伯公廟”、“關帝廟”、“三山國王廟”等。每個廟都供奉著神明,俗稱“老爺”,留隍廟宇之多,信奉的人多,均位於本縣城鄉之首。
每逢時年八節,每月初壹十五日,或某位“老爺”生日(誕辰),留隍每家每戶主婦們不管工作多忙,都要壹清早備好三牲果桃香燭到廟宇祭拜,成為婦女們雷打不動的習俗。尤其是農歷三月二十三日媽祖生,留隍附近城鄉市民、村民在二十二日晚開始,攜老帶幼,穿紅著綠,摜籃兜,盛香燭,提果品,殺豬宰羊,成群結隊,絡繹不絕地擁到媽祖宮祭拜。
留隍人拜神風俗,成為阝留隍民間信仰的壹道亮麗風景線。 留隍時年八節指民間8個重要節日,即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冬至、除夕。各地風俗大同小異,但阝留隍都有自己的特點。下面僅描述其特色。
春節:拜年時必帶柑橘,阝留隍人稱“大吉”。回禮時也必贈回大吉,稱“大吉大利”。宴請客人時必擺上“四點金”,即用雞頭、雞腳、雞屁股及雞肉擺上雞盤,客人吃飯時雞肉盡量吃,而其它絕不用吃。
元宵:留隍農村用竹筒裝上煤油點火遊燈。
清明:留隍掃墓必在清明節前三天至節後三天進行。
端午:留隍面臨韓江,過去多賽龍舟,吃棕球,其中以“桅棕”最具特色。
中元:過去在媽宮前搭祭孤祭孤。
中秋:留隍有“月圓人也圓”之說,不少華僑和在外的人多選擇這個日子回去。
冬至:俗稱冬節,吃冬節圓,做冬節圓時壹家大小圍坐在壹只“米羅”(淺,沿的籮筐)亭邊,各自提取粉團搓成彈珠樣吉的冬節圓,放進“米羅”裏,越搓得大大小小參差不齊越好,這叫“父子公孫”圓,象征著歲暮之際壹家子圓圓滿滿。
除夕:合家聚餐,稱為“圍爐”表示大團圓。壹家人不論平時分散在多遠的地方,都必須在除夕前趕回家團聚。“圍爐”後,長輩要給小輩們發“壓歲錢”,能掙錢的小輩也要給長輩紅包。這壹天不能吵鬧,不能打壞盤、碗等器物,若打壞了說諸如“缶開嘴,大富貴”等吉利話來彌補過失,象征著全年壹家自始至終圓圓滿滿。家中的水缸要裝水,米缸要裝滿米。以象征“年年有余”。是夜室內室外燈火通宵,家家戶戶合家守歲,等得新年的來臨,俗稱“守歲”。零點壹到,家家戶戶燃放鞭炮。
其他的還有重陽節,即農歷九月初九日。這壹天,留隍城鄉人們多到鳳凰山看日出;五谷主生,即農歷十月十五日,農民做菜果、豆目果、粟穗果,殺豬宰鵝去祭祀谷神,五谷主相傳為神農氏;送竈,即農歷十二月二十四日,各家各戶備各種供品放於竈前祭拜,送竈神上天述職。正月初四要打掃房屋,備清水壹缸及稻草紮,插香於竈臺,迎接竈神返歸,俗稱“神落天”。 留隍人生四大禮儀,即:誕生禮、出花園、婚禮和喪葬禮。自古有繁簡之別,主要的地方特色有:
誕生禮:懷孕稱“有喜”、“有身份”。懷孕期在留隍有很多禁忌,如忌喪事,忌裁布縫衣,忌墻上釘釘,忌動工,禁食蝦、鵝、番鴨、羊肉、牛肉等。滿月稱“到月”,親朋送豬肉、雞蛋賀喜,主人請親朋吃酒菜,嬰兒方可出產房及見天,產婦方可出產房。外婆要送新衫褲、新腰兜、新背條、新搖籃。嬰兒周歲稱“對歲”以後每年生日,家長還得給他“做生日”,壹般讓他吃雞蛋。51歲稱“上壽”,要“做大生日”,有繁有簡,繁者要大擺宴席,請親朋吃酒菜。“做生日”是誕生禮的追憶儀式。
出花園:見《出花園》。
婚禮:古時要行“六禮”,即提親、合婚、定親、行聘、請期、迎親。新中國成立後,婚禮有所改革,多是自由戀愛結婚,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大辦喜事崇尚奢華,城鎮結婚多到餐廳酒樓宴請賓客,而在農村則大辦酒席,有的做了幾十桌,留隍人追求“越熱鬧越好”的氣氛。
喪葬禮:城鄉繁簡有異,較標準的有6個程序:壹為停屍,將屍體停於祠堂或者廳堂;二為報喪,向親戚朋友報知死訊;三為收觀,兒女要向死者告別,死著是婦女還要等娘家的人看後才能蓋棺;四為吊孝,親戚朋友上靈堂祭奠,家人日夜守靈,晨昏祭哀;五為出樞,也稱“送葬”;六為回靈,將亡靈引回至家門口,家人到隊迎接。以後“頭七”至“完七”均要祭拜。 留隍鎮茶背地區村民,其祖籍都是來自福建及江浙壹帶,故屬於客家聚居地。其風俗習慣,有很多獨特地方,如村民的熱情好客,大大超過平原地區人民;語言上也與其它客家人有所不同,客語較重、較土音;婦女和勞動量不亞於當地男人。
(壹)婚嫁。新中國建立以前,茶背地區婚姻嫁娶,都服從於媒約之言,父母之命,和取決於“算蔔”之口。還有部分高寒山區,貧窮人家則采取“童養媳”,從小許配終身,少數有錢人家則三房四妾。新中國建立後,人民政府頒布新“婚姻法”,禁止和廢除不合理舊婚姻制度,解除童養媳婿約,寡婦可再嫁,男女平等,自由結婚。在大躍進、人民公新時期,各村抽調大批男女青年參加農田集體勞動,在勞動過程中,互相建立了感情,建立夫妻關系,如茶背村胡彩芳、蔗溪村劉同皮等都是在勞動工地上舉行婚事的。他們都是不花錢,自由戀愛結婚。20世紀70年代中期,茶背鄉規定舉辦集體婚禮,全鄉男女對象統壹時間結婚,沖破婚姻嫁娶看時看日的舊習慣。80年代,婚事新辦盛行,如旅行結婚、不辦酒席等。但隨著人民生活提高,婚嫁禮節重新講究起來。
(二)喪事。解放前,由於歷史傳統,富有人家喪事則做佛事,叫做“七、七消災”,請地理仙選墓地,花錢如水;窮苦人家則生銀借債,從儉從簡。新中國建立後,人民政府宣傳破除迷信,號召廢除封建陋俗,較大的村落如下南、崠下、金崗、茶背等村,村民自覺組織老人會,提倡喪事簡辦,較有效地起到互相幫助和移風易俗的作用。
(三)喜慶。本地鄉民結婚、娶媳、生孩子、入新屋、祝壽,大凡喜慶之日,主家親朋好友,村中父老都要歡聚壹堂,喝喜酒吃喜糖,好不熱鬧。70年代後期,有些在喜慶之日,請上壹場電影,給鄉村父老鄉親觀看,增加喜慶氣氛。
(四)民俗。
請帖。每當村民辦好事,都要發出“請帖”,“請帖”分二大類,即全帖、半帖。十二板大帖稱全帖,簡帖則稱半帖。全帖請外氏和親朋長輩,半帖請本鄉人、同族人。當主人有喜事,需辦酒席,如娶媳婦、嫁女、生小孩、祝壽等,必須向親朋發出請帖,接到請帖的人,壹般不能推辭,到時壹定要參加宴會,但必須帶上賀禮,以表示祝賀。對於“報喪”壹類,則不用發出請帖,而是派專人用口頭通報,通報完畢,被通報人壹定要給通報人紅包及食點心,在食點心時,桌上壹定要放四個小碟,而示對通報人感謝、祝通報人平安之意。
畫符。本地山區還遺有壹些古老的迷信陋俗,每當村民家中有人生病及不詳之兆,需叫“蔔卦”先生算蔔或畫符、趕鬼(俗稱送冊仔鬼)等。
二次葬。茶背地區至今仍流傳著壹種奇異的死者葬禮。壹般人死之後,要請地理仙看個吉利地方,先用土葬(也叫大葬地);待若幹年後,又要為死者做風水,如遇死者時日不吉利,則要60年後才可做風水。
第壹次埋葬稱大葬或寄土,在山上選好地方後進行挖穴,穴位挖成防空洞形式,依山勢挖成比棺木大的隧道,把棺木寄放進去,然後封口修墳面。
過了幾年之後,再扒開墳面,抽出棺木,開棺取骨骸,按人體順序裝入陶罐,陶罐稱為金罐。如死者骨骸全部腐化,也要撮上壹把土放進金罐。然後蓋上罐蓋,看好時日放進事先挖好的風水穴裏,並請來泥水匠,用石灰砌成永久性的墳墓。墳墓的基面大小好壞不僅顯示死者的身份,也代表了死者家屬的貧富和社會地位的高低。
如死者的年庚與死時的時日是不吉利的話,當地人稱為“落枕空”,死者的子孫親戚不能哭,意會給後人帶來不祥之兆。大葬後在百日內就要修好風水,否則,就要過60年方可進行,而且這60年內子孫壹概不得上墳掃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