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石化=石油化學工業
解釋1:石油又稱原油,是從地下深處開采的棕黑色可燃粘稠液體。主要是各種烷烴、環烷烴、芳香烴的混合物。它是古代海洋或湖泊中的生物經過漫長的演化形成的混合物,與煤壹樣屬於化石燃料。
解釋2:石化又稱石油化學工業,指化學工業中以石油為原料生產化學品的領域,廣義上也包括天然氣化工。石油化工作為壹個新興工業,是20世紀20年代隨石油煉制工業的發展而形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成長起來的(見石油化工發展史)。戰後,石油化工的高速發展,使大量化學品的生產從傳統的以煤及農林產品為原料,轉移到以石油及天然氣為原料的基礎上來。石油化工已成為化學工業中的基幹工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
石油化工的範疇 以石油及天然氣生產的化學品品種極多、範圍極廣。石油化工原料主要為來自石油煉制過程產生的各種石油餾分和煉廠氣,以及油田氣、天然氣等。石油餾分(主要是輕質油)通過烴類裂解、裂解氣分離可制取乙烯、丙烯、丁二烯等烯烴和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烴,芳烴亦可來自石油輕餾分的催化重整。石油輕餾分和天然氣經蒸汽轉化、重油經部分氧化可制取合成氣,進而生產合成氨、合成甲醇等。從烯烴出發,可生產各種醇、酮、醛、酸類及環氧化合物等。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上述烯烴、芳烴經加工可生產包括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等高分子產品及壹系列制品,如表面活性劑等精細化學品,因此石油化工的範疇已擴大到高分子化工和精細化工的大部分領域。石油化工生產,壹般與石油煉制或天然氣加工結合,相互提供原料、副產品或半成品,以提高經濟效益(見石油化工聯合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