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二)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二、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
(二)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並得到患者的認可。
(三)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
註意
推薦醫師應當為被推薦者長期臨床實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其指導老師應當具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類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導老師同時帶徒不超過四名。